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犯罪中止主观上的认定是什么?

犯罪中止主观上的认定是什么?行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种类(一)根据其发生的时空范围,可分为预备中止、未实行终了的中止以及实行终了的中止。1、预备中止即发生在预备阶段的中止,如为杀人买刀后中止。2、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行为尚未实行终了时的中止,如强奸行为人基于被害人的说服而停止犯罪。3、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发生在犯罪行为实行终了的中止。如投毒杀人等。(二)根据行为人是否以积极的行为中止自己的犯罪行为,可分为消极中止和积极中止。1、消极中止消极中止是指自动的放弃犯罪。2、积极中止积极中止是指行为已经实行终了但结果尚未发生的情况下,有效的防止结果的发生的中止。三、犯罪过程刑法第24条规定的“在犯罪过程中”,是指从犯罪预备起到犯罪既遂前的全过程。 其中包括犯罪的预备、着手、实行和行为实施完毕之后追求的结果发生之前。如果犯罪已经既遂,即犯罪分子追求的结果已经发生,则无中止,即理论上所说的“既遂之后无中止”。例如,陈某趁珠宝柜台的售货员接待其他顾客时,伸手从柜台内拿出一个价值2300元的戒指,握在手中,然后继续在柜台边假装观看,几分钟后售货员发现了少了一个戒指并怀疑陈某,便立即报告保安人员,陈某见状,速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后逃离,关于本案,陈某的盗窃行为已经既遂,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不属于中止行为,陈某将戒指扔回柜台内属于犯罪既遂后返还财物的行为。就盗窃罪而言,其危害程度的大小不在于行为人是否控制了财物,而在于被害人是否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因此,即使行为人没有控制财物,但只要被害人丧失了对财物的控制的,也成立盗窃既遂。无论是任何形式的犯罪行为都将会给大众公民以及社会的公共治安和秩序造成恶劣的影响,所以司法机关都是会在发现违法行为后进行立案调查,如果犯罪分子在实行犯罪的过程中因为主观或者客观的原因中止了犯罪,在对其进行量刑和处罚时也是会酌情从轻处罚。



相关内容:

·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
    对于赌博的行为,其实也只有在达到了一定程度之后,才会被认定为赌博犯罪,而一般的赌博行为仅仅属于生活中的一种普通行为,此时不会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那在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解答疑惑。 一、刑法中规定赌博罪是第几条 《刑法》第三百零三条 【赌博罪;开设赌场罪】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


·购买假币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
    购买假币罪判刑规定是怎样的?购买假币罪判刑标准是3到10年不等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一条 【出售、购买、运输假币罪】出售、购买伪造的货币或者明知是伪造的货币而运输,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


·入室盗窃未盗得财物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
    一、入室盗窃未盗得财物是否要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1992年1月下发的《公安部关于修改盗窃案件立案统计办法的通知》对立案标准的规定: 公安机关凡接到报警的盗窃案件,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应受理、登记并认真查处。其中达到当地规定的盗窃犯罪数额标准的,立为刑事案件;撬门破窗人室盗窃的,扒窃的,使用刀刃等工具或携带凶器盗窃的,不论盗窃财物数额多少,均立为刑事案件;明显是惯犯作案或一人多次作案的,以及其他...


·出现拐卖儿童犯什么罪行?
    出现拐卖儿童犯什么罪行?拐卖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儿童的行为之一。只要实施了前述一种行为,即以拐卖儿童罪论处。根据《刑法》的规定,犯拐卖儿童罪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儿童罪,是指用蒙骗、利诱或者其他方法使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


·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哪个更严重?
     一、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哪个严重 1、当然是刑事拘留严重。 2、行政拘留是一种行政处罚,是一种违法行为。刑事拘留,说明当事人已涉嫌犯罪,接下来是面临逮捕、判刑、坐牢。 3、行政拘留记录一般不影响当事人今后的生活。而刑事拘留后被判处刑罚的,就会影响今后报考公员等。 二、刑事拘留与行政拘留有什么区别 (1)拘留的性质不同。行政拘留是对行政违法公民,主要是对违反治安管理法规的公民适用...


·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哪些属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
    虽然在司法解释中对诈骗罪的数额范围有规定,但从这点上来看,其实也并没有统一诈骗罪的数额标准,与此同时也允许高级人民法院结合本地区的经济情况,确定本地区关于诈骗罪的数额范围。那其中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呢?如果你不清楚的话,可以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河南省诈骗罪数额是多少 一、诈骗罪的数额是怎么规定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66条的相关规定,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


·打别人两巴掌拘留多久?
    打别人两巴掌拘留多久?《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


·寻衅滋事罪两高司法解释内容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盾纠纷,借故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但矛盾系由被害人故意引发或者被害人对矛盾激化负有主要责任的除外。行为人因婚恋、家庭、邻里、债务等...


·一、公民因醉驾拘过可以出国吗?
    一、公民因醉驾拘过可以出国吗?可以申请,不过如果判了刑了,可能在填表的时候需要说明有犯罪记录。签证是一个国家的主权机关在本国或外国公民所持的护照或其他旅行证件上的签注、盖印,以表示允许其出入本国国境或者经过国境的手续,也可以说是颁发给他们的一项签注式的证明。概括的说,签证是一个国家的出入境管理机构(例如移民局或其驻外使领馆),对外国公民表示批准入境所签发的一种文件。签证是一个主权国家为维护本国主权...


·怎么算入室抢劫罪
    说起入室盗窃,或许您都不会陌生,财物或其他物品丢失,被害人利益受到伤害。但是您也忽略了一个问题,那就是什么是入室抢劫?入室盗窃和入室抢劫有什么不同?怎么算入室抢劫罪?入室抢劫罪和抢劫罪在刑法判决上又有何不同?接下来我们就为您详细讲讲这方面的知识。 一、什么是入室盗窃罪 入室盗窃:顾名思义,进入房间,秘密窃取。入室盗窃也是盗窃的一种,当然这是指没有其他构成转化犯的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


·刑事上诉申诉抗诉的区别是什么?
    刑事上诉申诉抗诉的区别是什么?1、提起主体不同。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认为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存在错误,向人民法院提出要求重新审理的一种司法活动。抗诉的提起主体是人民检察院,而申诉的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再审的提起主体是人民法院,人民法院对于本院或下级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依法裁定撤消判决,决定再审。申诉的提起主体是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2、处理结果不同。...


·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近年来,全国各地发生的网络诈骗案件数不胜数。重庆市民遭遇网络诈骗时,如果数额较大,应该尽快报案。公安机关破获案件后,会将犯罪嫌疑人移送给检察院,由其发起公诉,最后重庆市人民法院做出判决。那么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下面我们给您具体讲解下相关知识。 一、重庆市网络诈骗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 或者单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