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宣告破产和清算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宣告破产和清算分别是什么?有什么区别?

时代在进步,科技也在发达,人们的生活水平也在提高,许多企业因此应运而生。企业数量也日益增多,企业间的竞争也越来越大。因此,不少企业在不堪竞争压力的情况下,被迫宣告破产,企业家也随时进行清算,然而许多人却不了解它们。现在的我们为您介绍宣告破产和清算。

一、宣告破产和清算的概念是什么

宣告破产:

法院依据当事人的申请或法定职权裁定宣布债务人破产以清偿债务的活动。即人民法院对债权人提出的破产申请,经审查认定后,宣告债务人破产的法律行为。根据我国《破产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在以下三种情况下,人民法院应当以书面裁定宣告债务人企业破产:

1、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又不具备法律规定的不予宣告破产条件的;

2、企业被依法终结整顿的;

3、整顿期满,不能按照和解协议清偿债务的。

清算:

解散清算是企业因经营期满,或者因经营方面的其他原因致使企业不宜或者不能继续经营时,自愿或被迫宣告解散而进行的清算。

破产清算是企业资不抵债时,人民法院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组织清算机构对企业进行的清算。

二、宣告破产和清算的区别 ?


二者既有联系又有区别

其联系表现在:

(1)清算的目的都是结束被清算企业的各种债权、债务关系和法律关系;

(2)在解散清算过程中,当发现企业资不抵债时应立即向法院申请实行破产;

二者的区别表现在:

(1)清算的性质不同。解散清算属于自愿清算或行政清算,而破产清算属于司法清算;

(2)被清算企业的法律地位不同。解散清算的企业宣告终止后,法人资格并没有完全丧失,在清算期内仍享有限制性的权利和经济行为。被宣告破产清算的企业,其法人权利和行为完全丧失,清算机构依法取得破产企业财产的管理权、处分权。

(3)处理利益关系的侧重点不同。解散清算一般不存在资不抵债的问题,清算时除了结束企业未了结的业务,收取债权和清偿债务以外,重点是分配企业剩余财产,调整企业内部各投资者之间的利益关系。而破产清算的原因是资不抵债,因此,清算时主要是调整企业外部各债权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即将企业有限的财产在债权人之间进行合理分配。

清算在一定意义上包含了宣告破产,换句话说:宣告破产一定清算,清算不一定宣告破产。宣告破产和清算错综复杂,关系微妙。以上是律师的我们为您介绍的宣告破产和清算,详细情况请您咨询法律顾问。


相关内容:

·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 企业因经营不善管理不当,导致资不抵债
    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 企业因经营不善管理不当,导致资不抵债,无法偿还债务,这时是可以申请破产保护,提出破产重组,安排合理的债务偿还方案。那么破产保护申请所需材料有哪些呢,针对这个具体的操作问题,就由我们为您简要概述。 破产保护是指不管债务人是否有偿付能力,当债务人自愿向法院提出或债权人强制向法院提出破产重组申请后,债务人要提出一个破产重组方案,就债务偿还的期限、方式以及可能减损某些债权人和股东...


·公司破产清算的赔偿顺序
    破产清偿顺序为:(1)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保险费用;(2)破产企业所欠税款;(3)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依清偿顺序逐一分配,前一顺序债权全部清偿之前,后面顺序的债权不予分配。破产财产不足清偿同一顺序债权的,按照比例分配。《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的规定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 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


·破产财产管辖移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破产财产管辖移送需要满足哪些条件?(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应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二)受理案件的人民法院对该案无管辖权。依法享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才有权行使审判权,因此无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无权审理案件。(三)接受移送案件的人民法院依法享有管辖权。这是对移送案件法院的要求,即不得随意移送,只能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移送。二、...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是什么? 有限公司解散清算操作程序 一、有限公司解散原因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公司的解散原因有: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司法解散。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通过其他途径...


·股权转让清算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合理的避税?
    股权转让清算土地增值税如何进行合理的避税? 一、目前现状 实际上,商业用地或者住宅用地开发时,很多开发公司实际所应缴纳的土地增值税成本风险都转嫁到了消费者购买的房价上;而工业用地开发时,自己的土地增值税自己来承受,同时依靠企业的财务处理来消化该部税费。 上述措施都逃避不了未来潜伏和未来将要发生的土地增值税等重大缴税科目,只是各有套路而已;而实际上目前暂时通过股权转让,来规避以资产转让形式现实...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破产清算的具体措施有哪些 1、破产清算: 依据《公司法》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公司,对破产财产进行清算、评估和处理、分配。清算组由人民法院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组织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士组成。所谓有关机关一般包括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政府主管部门、证券管理部门等,专业人员一般包括会计师、律师、评估师等。 2、清算程序: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和《中华人民共...


·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吗?
    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吗?现在很多投资者都通过股权投资成为企业的债权人,对于他们而言,最担心的就是企业经营下滑的情况出现,这样会影响债权的实现。在经济条件不好的时候,有些小企业会陷入经营困难,资不抵债的话,企业自身可以申请破产清算。那么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吗?我们一起听听我们的说法。一、债权人可以申请清算吗?债权人,是指依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有权向债务人主张清偿权利的人。债权人可以作为破产申请权人。1、...


·破产清算 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破产清算 债权分配顺序是怎样的 企业在进行破产清算时,赔偿是有先后顺序的。原则上先支付破产费用,然后依次按照,职工工资以及社保相关费用,所欠税款,普通破产债权的顺序赔偿。那这其中债券又是怎么分配的了。下面就请您阅读关于破产清算债权分配的资料。 一、破产清算债权分配顺序 债务是有清偿顺序的,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
    有限公司破产财产分配有担保财产是否可以分割?公司破产时抵押担保财产可以分割。根据我国《企业破产法》规定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债权人享有就该担保物优先受偿的权利。此外,担保物当然属于债务人的财产,不管是抵押、质押还是留置。只不过别除权的存在会导致在分配环节,有担保的债权人与无担保的债权人,分配财产的方式不同。二、企业破产债务清偿顺序是怎么规定的?(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


·驳回破产申请能否上诉?
    驳回破产申请能否上诉? 一、驳回破产申请后应该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十二条规定:人民法院裁定不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至破产宣告前,经审查发现债务人不符合本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可以裁定驳回申请。申请人对裁定不服的,可以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上...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及防控原则
    破产清算法律风险及防控原则 一、破产清算法律风险 (一)妨害清算罪 依据刑法第162条规定,妨害清算罪,是指公司、企业进行清算时隐匿财产,对资产负债表或者财产清单作虚假记载或者在未清偿债务前分配公司、企业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公司企业犯本罪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本罪的犯罪主体是公司企业...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
    《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 一、《企业破产法》适用于全民吗? 依据《企业破产法》第2条、第135条规定,企业法人和企业法人之外的组织只要是破产清算,均可以依照《企业破产法》执行。 不过《企业破产法》颁布时间里,只有全民所有制企业或企业法人,能依法通过破产程序进行清算,除此之外的经济实体,在经营不善需要退出市场的,是不可能以破产方式达到目的。 二、企业破产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