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招摇撞骗罪开庭时要受害人请律师吗?

招摇撞骗罪开庭时要受害人请律师吗?招摇诈骗刑事案件向法院提起诉讼的,如果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受害人是可以委托律师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九条规定,招摇撞骗罪是为谋取非法利益,假冒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身份或职称,进行诈骗,损害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正常活动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即任何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备刑事责任能力的人都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非国家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均可构成本罪。《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护人:(一)律师;(二)人民团体或者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所在单位推荐的人;(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亲友。正在被执行刑罚或者依法被剥夺、限制人身自由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被开除公职和被吊销律师、公证员执业证书的人,不得担任辩护人,但系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监护人、近亲属的除外。第一百零一条 被害人由于被告人的犯罪行为而遭受物质损失的,在刑事诉讼过程中,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起附带民事诉讼。二、招摇撞骗罪特征1、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的威信及其对社会的正常管理活动。2、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冒充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进行招摇撞骗的行为。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不成立本罪,而成立刑法规定的其他犯罪(一般是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行为主要包括两种情况:一是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国家机关人员;二是此种国家机关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如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冒充司法机关工作人员,职务低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冒充职务高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招摇撞骗,是指以假冒的身份进行炫耀、欺骗,关键在于"骗",如骗取金钱、爱情、职位、荣誉等,从而获得非法利益。3、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4、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是故意,其目的是为了谋取非法利益。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国民对国家机关的信赖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招摇撞骗罪开庭时需要对相关犯罪事实进行认定后作出量刑处理,一般情况下,由于司法程序的严谨和专业性,双方都是可以请律师来进行认定,并结合适用情况来进行处理的,如果对相关适用情况认定错误,则可以导致判决情况的错误。



相关内容:

·聚众斗殴被打跑是否为犯罪中止
    不算。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中止行为本身不是犯罪,而是刑法所鼓励的行为。犯罪中止形态则是犯罪的状态,应当负刑事责任。犯罪中止存在两种情况:一、是未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预备阶段或者实行行为还没有实行终了的犯罪过程中自动停止或放弃犯罪,这种情形一般称为普通的犯罪中止。二、是实行终了的中止,即在实行行为终了而犯罪结果最终出现之前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一...


·扰乱法庭秩序罪怎么处罚
    对聚众哄闹、冲击法庭或者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司法工作人员或者诉讼参与人,严重扰乱法庭秩序,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处罚:根据刑法第309条之规定,犯本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罚金。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 在法庭审判过程中,如果诉讼参与人或者旁听人员违反法庭秩序,审判长应当警告制止。对不听制止的,可以强行带出法庭;情节严重的,处以一千元以下的罚款或者十五日以下...


·逃税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
    逃税罪需要哪些犯罪构成(一)逃税罪的主体要件逃税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即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纳税人和负有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义务的扣缴义务人,包括单位和个人。(二)逃税罪的主观要件行为人在主观上具有犯罪的故意,即明知应当缴纳税款而故意逃避缴纳税款。因过失造成少缴或者不缴税款的,不构成犯罪。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重要界限。(三)逃税罪的客观要件行为人为逃避缴纳税款在客观上采取伪造、变造、隐匿、擅自销毁帐簿、...


·诈骗罪协从犯怎么处罚
    在诈骗罪中,角色不同所受的处罚也是不一样的。主犯的处罚最重,从犯的处罚相对主犯而言较轻,那么你知道胁从犯应该如何处罚吗?接下来,我们将为你介绍诈骗罪胁从犯怎么处罚,详情请阅读下文。 一、诈骗罪胁从犯如何处罚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


·挪用资金罪法人股东怎样判罚
    挪用资金罪法人股东怎样判罚《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或者数额较大不退还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国有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国有单位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


·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是怎样的? 一、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是怎样的? 刑事申诉复查报告范文包括首部、正文、结尾三部分,具体各部分的内容如下: (一)首部应写明以下内容: 1、标题:仲裁申诉书。 2、争议当事人:申诉人与被诉人。 3、个人应写明姓名、性别、年龄、民族或国籍、用工性质、工作单位、住址、通信地址等。 4、单位应写明名称、单位性质、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5、有委托代理...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一、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否合法? 判的刑期短于羁押时间是合法的,因为实际上在这个过程当中的话,它是存在着表现良好的情况下可以减刑的。拘役判决前先期羁押的时间是可以折抵刑期的,《刑法》第四十一条【管制刑期的计算和折抵】管制的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先行羁押的,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二日。 《刑法》第四十四条【拘役刑期的计算和折抵】拘役的刑期,从判决执...


·一、我国目前规定醉驾拘役标准是多久
    一、我国目前规定醉驾拘役标准是多久根据法律的规定,拘役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数罪并罚不得超过一年。被判拘刑期从人民法院的判决确定之日起生效,但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也就是说,如果醉驾被判处拘役的话,期限为1个月到6个月,数罪并罚的情况下也不能超过1年。同时,醉驾在宣判前被先行羁押的,其羁押一日折抵刑期一日。二、相关知识:醉酒驾驶机动车在什么情况下加重处罚根据《最高人民...


·侵犯知识产权能构成犯罪吗?
    侵犯知识产权能构成犯罪吗?判定是否侵犯了知识产权可以看是否主观意识,是否以经营为目的,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侵犯知识产权罪是指违反知识产权保护法规,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许可,非法利用其知识产权,侵犯国家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秩序和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违法所得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行为。侵犯知识产权罪包括:假冒注册商标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侵犯知识产权罪的商品罪、非法制造或者销售非法制造注册商标标识罪;...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哪些惩罚
    容留他人吸毒罪有哪些惩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四条 容留他人吸毒罪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六十一条: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容留他人吸毒罪,应当区别以下三种不同的...


·认定强奸罪立案要些什么证据
    认定强奸罪立案要些什么证据强奸案件的证据应当有:1、按现场勘察笔录:现场遗留的饮料、水杯、针管、针剂或者酒瓶、酒杯中等其他物证。如在麻醉类强奸案件中,存在加害人在饮料中添加春药、麻醉剂的现象,此类物证也 需要结合鉴定结论等其他证据予以印证。2、被害人陈述:被害人所作的陈述,是证明强奸行为存在的直接证据。立案的条件需要有犯罪事实,被害人的陈述是证明犯罪事实存在的证据。3、精斑检验鉴定、DNA鉴定:如...


·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否可以?
    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否可以?拘役释放人员外出是可以的,刑满释放人员可以外出打工,与正常公民享有同样的社会权利。由司法机关(包括监狱管理人员、公安机关民警等)出面向有关单位推荐或保举刑满释放人员就业不失为一种促进刑满释放人员多就业、快就业的一种好办法。这种办法已由某地一位民警做到了,这种模式有大力推广的必要。二、司法解释服刑人员刑满释放后,自己能给自己找个工作(给别人打工还自己开店),当然更好。但是刑...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