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的协议该怎么处理被继承人生前与他

既有遗嘱又有遗赠的协议该怎么处理被继承人生前与他人订有遗赠扶养协议,同时又立有遗嘱的,继承开始后,如果遗赠扶养协议与遗嘱没有抵触,遗产分别按协议和遗嘱处理;如果有抵触,按协议处理,与协议抵触的遗嘱全部或部分无效。附义务的遗赠,如义务能够履行,而受遗赠人无正当理由不履行,经受益人或其他继承人请求,人民法院可以取消他接受附义务那部分遗产的权利,由提出请求的继承人或受益人负责按遗嘱人的意愿履行义务,接受遗产。二、遗赠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遗赠是单方面的法律行为。遗嘱人通过遗嘱将个人财产遗赠给他人时,并不需要征得其同意。遗赠人在生前亦可单方取消该遗赠。同样,受遗赠可以接受遗赠,也可不接受遗赠。2、遗赠是无偿的、自愿的,死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3、受遗赠人是法定继承人以外的其他人,包括国家、集体组织和社会团体和个人。4、遗赠的标的只能是遗产中的财产权利,而不能是财产义务(如债务)。如果遗产中的所有权和债权的标的之价值大于债务标的之价值,遗赠人可将全部遗产赠给受遗赠人,最终受遗赠人应得到财产利益。5、受遗赠权不能由他人代替行使。当受遗赠人先于遗赠人死亡,其受遗赠权便自然消失。当受遗赠人不愿接受遗赠,他也不能将该遗赠财产转给他人。但是,当继承开始后,受遗赠人表示接受遗赠,并于遗产分割前死亡的,其接受遗赠的权利转移给他的继承人。6、清偿遗赠人的债务优先于执行遗赠。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规定“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7、遗赠人行使遗赠权不得违背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一条规定“遗嘱应当对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遗产份额。”遗赠作为一项遗产处分,必须符合该规定。每个人都可以写遗嘱,只要是成年人然后有财产,都是可以的。遗嘱只有人死后,才会生效。遗嘱而定形式有很多种,可以是手写的,可以是他人代写的也可以是录音的,不管哪一种都要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只有符合遗嘱格式的才是合法的,否则是无效遗嘱。



相关内容:

·个人抚恤金可以继承吗?
    个人抚恤金可以继承吗分析死亡抚恤金与遗产的区别,死亡抚恤金是死者所在单位等给予死者近亲属和被扶养人的生活补助费。死亡抚恤金还含有一定精神抚慰的内容。死亡抚恤金发生于死者死亡后,所以不属于遗产。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而抚恤金是职工因工死亡后,所在单位给予死者家属或其生前被抚养人的精神抚慰和经济补偿,相当于生活费,因死亡而发放的抚恤金,带有抚慰其家属的性质。由于抚恤金不是给予死者的,也不...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
    法定继承权丧失的条件有哪些?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属依法享有法定的继承权。继承权丧失的法定条件有以下四种,凡是有下列行为之一的,都将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很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成功与否都将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它继承人的;不管是法定继承人还是遗嘱形式的继承人,不论继承人顺序,如果被继承人以遗嘱方式指定由该继承人继承的,可以确认遗嘱无...


·遗嘱继承人如何丧失继承权?
    遗嘱继承人如何丧失继承权?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继承人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不论是既遂还是未遂都丧失继承权。(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继承人杀害其他继承人,既包括法定继承人杀害遗嘱继承人的情形,也包括遗嘱继承人杀害法定继承人;既包括第一顺序人继承人杀害第二顺序继承人,也包括第二顺序继承人杀害第一顺序继承人。根据有关...


·私生子能不能参与遗产分配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
    私生子能不能参与遗产分配私生子就是非婚生子女,所谓非婚生子女,从广义上讲,是指父母非婚姻关系所养育的子女,包括婚前、婚外性行为所生子女和养子女,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以及未经丈夫同意、事后丈夫又不予认可的人工授精所生的子女。我国《民法典》和《民法典》都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一样,享有平等的继承权。如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规定:“父母和子女有互相继承遗产的权利。”第一千零六十五条规定:“...


·继承人可以放弃部分继承权么
    继承人可以放弃部分吗我国现行继承法对此未做明确规定。一般认为,继承权具有不可分性,只能全部接受或者全部放弃,而不能附加任何条件,不允许部分接受或部分放弃继承。如果允许继承人部分放弃继承权,就会导致继承人只继承权利,而不承受义务。如果继承人只想得到部分遗产权利,而将应得的其他遗产权利让与其他继承人,则其完全可以在接受继承后对其所得的遗产为让与或在遗产分割时放弃。二、放弃继承的方式有哪些按照我国继承法...


·无主物的提存和遗产的区别
    无主物的提存和遗产的区别 遗嘱公证是指公民生前对自己的财产作出安排,并经国家公证机关公证,于死亡时立即发生法律效力的法律行为。为此,立遗嘱的内容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神志清楚,有行为能力.(2)遗嘱的内容要合法,不能剥夺无行为能力或无独立生活能力的人的继承权; (3)遗嘱中的财产是个人合法财产。办遗嘱公证由立嘱人持证明个人身份的证件到户籍地的公证机关办理,如行动不便,也可邀请公证员到立嘱人住地...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
    遗嘱效力确认与继承诉讼区别 遗嘱的效力确认只需要到公证机关进行效力确认,而继承的诉讼是要通过诉讼审理的方式,由法院决定继承的份额的。 1、申请 遗嘱人申办遗嘱公证应当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遗嘱人亲自到公证处有困难的,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请求有管辖权的公证处指派公证人员到其住所或者临时处所办理。 2、受理 对于属于本公证处管辖,并符合前条规定的申请,公证处应当受理。 3、审查 公证处应...


·民法总则的财产继承权之胎儿的继承权是怎样的
    民法总则的财产继承权之胎儿的继承权是怎样的?当今社会中,对于财产的继承权的纠纷是不少的,很多家庭都因为财产继承权的问题,矛盾不断,但是财产的继承权不会因个人意志而改变的,对于财产的继承权,法律是有规定的,民法总则的财产继承权已经说的很清楚,规定了哪些人拥有继承权,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来,但是民法对继承权是如何规定的,可以到本文了解一番。 一、民法总则的财产继承权之胎儿的继承权 《民法总则》第16条:涉...


·中国遗产税起征点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
    中国遗产税起征点在我国法律上是怎样进行规定的?中国遗产税起征点我国法律中并没有相关的规定,根据财政部在官网上发布的答复函内容可以知道,我国目前并没有开始征收遗产税,也没有发布关于遗产税相关的条例或草案。《财政部关于政协十二届全国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0107号(财税金融类018号)提案答复的函》我国目前并未开征遗产税,也从未发布遗产税相关条例或条例草案。提案中提到的“2004年、2010年版《中华人民...


·一、二婚丈夫去世遗产分割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一、二婚丈夫去世遗产分割顺序是怎么规定的? 第一顺序为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九条 【丧偶儿媳、丧偶女婿的继承权】丧偶儿媳对公婆,丧偶女婿对岳父母,尽了主要赡养义务的,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的继承人不能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全部放弃继承权...


·一、唯一继承人能否放弃继承?
    一、唯一继承人能否放弃继承?可以放弃继承,我国《继承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继承法》,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可以理解为,继承的发生是以被继承人死亡(生理死亡或被宣告死亡)为法定要件,不以继承人的意志为转移。所以,继承人放弃继承,放弃的应该是已经继承的财产的所有权。理由是继承在被继承人死亡时就已经发生...


·继承法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
    民法典丧失继承权的规定是什么?1、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绝对丧失)2、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绝对丧失)3、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继承人因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而丧失继承权的,属于继承权的相对丧失。4、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绝对丧失)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当然丧失继承权。二、丧失继承权和放弃继承权的区别是什么?1﹑放弃继承权,是继承人自...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