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定损单正确么

随着我国交通事故的频繁发生,我国车辆保险事业越发变好。我国在机动车办理保险上规定机动车必须购买道路交通强制险,这样的做法为的就是保障车辆的后期赔偿。如果机动车出现事故,那么必须得根据相关车辆定损后进行相关的赔偿,如此,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定损单这样的说法正确么,交通事故物损该如何定,今天,来给您做解答。
一、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不是定损单
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协议书是机动车发生事故后,双方当事人根据自己的意思做的一个双方用来协商赔偿的合同,而定损单是我国物价部门的工作人员根据机动车损伤情形做的一个定价。
二、道路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的工作程序
首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其次,对 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原则上鉴定结论应在交通事故发生后7天内作出,如情况特殊,经交警大 队批准可延期7天。再次,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最后,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当事人如对经确认的鉴定结论不服或有异议的可在收到鉴结论5天内向交警支队申请重新鉴定。交警支队受理后应及时转交同级价格主管部门重新评估鉴定,同级价格主管部门要有10天内作出重新鉴定结论。重新鉴定书经交警支队事故处理科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
三、车辆损失的评估准则
(一)车辆损失的评估鉴定
应遵循修复为主,更换为辅的原则进行损失评估,在保证使用寿命、主要性能和外观恢复或接近事故前状况的前提下节约费用。评估中确定更换的零部件和维修工时费,一律按事故发行时当地市市场平均价格水平计算;由于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完全毁坏(指修复价格超过该车现行市场价格50%以上的)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型新车的价格水平及该车的成新率计算损失价格;事故受损车辆权严格按照先鉴定、后维修的原则。事故车辆经评估后,车主有权在损失鉴定金额范围内自行选择合乎质要求的修理厂进行修复。在修复过程中发现车辆 存在当次事故造成的,但鉴结论书中未有载明的隐损部位廛,由修理厂及车主及时写现书面报告(附照片)通知鉴定机构,待鉴定机构作出补充鉴定后方可继续进行 修复工作;离开当地地区维修的车辆不作补充鉴定;凡机动车辆转向、制动、行驶、传动系统损坏的,修复后须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机动车辆安全技术检测站检测,凭检验合格证到交通事枚处理机关办理手续后方准上路行驶。
(二)道路交通事枚造成财物损失的评估鉴定
全新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计算其损失金额;已使用过的物品,按事故发生时发生地市场同类物品平均价格及该物品的成新率折合计算其损失金额;可修复使用的物品,按照修理费计算其损失金额;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道路设施、建筑物损坏的评估鉴定属于能维修使用的,按照其维修费用计算损失金额,属于完全毁坏的,按事故发生时的重置成本计算其损失金额。
根据以上的内容,证实了机动车物损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协议书是定损单这样的说法是错误的,两者不能混同,同时我们在协商赔偿以及报保险的时候,也要注意两者的区别。了解定损单的评估标准和流程有利于日后处理交通事故定损时,能够更好更正确的解决。
相关内容:

·在我国车子出事故运输挂靠公司有连带责任吗?
    在我国车子出事故运输挂靠公司有连带责任吗? 我们在生活当中见到的那些大型的客运车辆,一般都是把车子挂靠在专门的运输公司,和运输公司之间形成的是一种合同交易性质的关系,自然在运输车辆发生了交通事故以后人们第一时间会考虑在我国车子出事故运输挂靠公司有连带责任吗?事实上,这个得根据当时双方签订的合同来决定,在大多数的情况下,挂靠的公司是要承担连带责任的。 一、在我国车子出事故运输挂靠公司有连带责任吗...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有什么风险很多时候企业需要获取更多资金都会采用融资和发行债券的方式,虽说发行债券的方式运行起来会比较麻烦,但由于债券的一些特性,使得很多企业都愿意这样做,而且有很多人都愿意去购买企业发行的债券,不过很多人都不了解债券可能会带来的风险,那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的风险有哪些呢? 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司债券存在的风险 风险种类 1、利率风险。利率是影响债券价格的重要因素之一,当利率...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
    监理人收到承包人按第18.2款约定提交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应审查申请报告的各项内容,并按以下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1、 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尚不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的28天内通知承包人,指出在颁发接收证书前承包人还需进行的工作内容。承包人完成监理人通知的全部工作内容后,应再次提交竣工验收申请报告,直至监理人同意为止。 2、监理人审查后认为已具备竣工验收条件的,应在收到竣工...


·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
    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 一、商品房的交易流程是什么 (一)全款买房的流程 1、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确定自己的买房需求; 2、搜索相关楼盘信息,挑选楼盘、房源; 3、现场查看户型周边等,选出最终要买的楼盘; 4、交定金、签署认购书; 5、签订买卖合同,付全款; 6、验房收房; 7、办理入户及初始登记; 8、办理房产证,登记产权; 9、领取房产证。 (二)按揭买房的流程 贷款买房的流程与全款...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什么材料?
    一、交通事故死亡赔偿包括什么材料? 一般需要提交肇事司机的驾驶证、行驶证、保险单复印件,交通事故认定书、死者的尸检报告、火化证明、居民医学死亡证明、医院的死亡小结、安葬证明、户口本、亲属关系证明、户籍注销证明、医疗费票据、护理和误工证明材料、交通费票据、住宿费票据。如果涉及衣物损失、车损,还需要提交维修费发票、施救费发票、车损鉴定报告等证明财产损失的证明材料。死亡案件,一般保险公司为了核实事故真...


·有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吗?交通事故赔不赔精神损害?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 医疗纠纷律师 知识产权律师 刑事辩护律师 土地房产律师 您都知道,发生交通事故后,第一时间是寻求交通事故鉴定,以确定双方的责任,从而主张事故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肯定包括人身损害赔偿和财产损失赔偿。但是,还有很多人有疑惑,有交通事故精神赔偿金吗?我们可以肯定告诉您,可以要求赔偿精神损害赔偿。整理了相关知识,供您参考。 一、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因交通...


·交通事故人伤能否自行撤离 不可以。
    交通事故人伤能否自行撤离 不可以。 1、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这主要是指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


·3车追尾怎么处理
    当事人应当立即报警处理,由交警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验后,并结合其他情况进行综合判断认定三车追尾责任。通过交警的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调解书、三车的驾照、行驶证、交强险的复印件,向保险公司索赔,汽车追尾一般都是后车承担全部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五条,医疗机构对交通事故中的受伤人员应当及时抢救,不得因抢救费用未及时支付而拖延救治。肇事车辆参加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的,由保险公司...


·一、小孩划伤人家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
    一、小孩划伤人家车误工费是否需要赔偿?小孩划伤车是不需要赔偿对方的误工费的,误工费是受害人由于人身受到伤害,耽误工作而形成的财产损失。受害人因受伤不能上班工作而不能获得劳动报酬而形成的损失。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若休息期间收入不减少的,就不存在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规定;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


·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
    经济适用房是为中低收入人群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法律规定了家庭在购买到经济适用房之后在五年内不得上市交易,同时,经济适用房是可以继承的,那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我们在下文中为您提供了相关的内容,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青岛经济适用房继承后可以马上交易吗? 经济适用房是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的,而且不受5年的上市年限的限制,但是在继承之后仍是保持着经济适用房的性质不变的。那么如果再次上市的话仍...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开车交通事故处理赔偿项目有哪些 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人身伤害之后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与康复训练所必须支出的费用。 《人身损害赔偿解...


·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怎么处罚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交通肇事的行为,严重的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罪,就需要受到处罚。那么,在实际案件中,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怎么处罚呢?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交通肇事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针对以上问题,下文将一一为您展开介绍。 一、构成交通肇事罪之后怎么处罚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