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

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是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的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过程进行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由此可见,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工作在房屋建筑工程中是很重要的,了解具体的管理办法对该工作的开展是很有用的。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第一条 为加强对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的管理,保证工程质量,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旁站监理(以下简称旁站监理),是指监理人员在房屋建筑工程施工阶段监理中,对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质量实施全过程现场跟班的监督活动。本办法所规定的房屋建筑工程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基础工程方面包括:土方回填,混凝土灌注桩浇筑,地下连续墙、土钉墙、后浇带及其他结构混凝土、防水混凝土浇筑,卷材防水层细部构造处理,钢结构安装;在主体结构工程方面包括:梁柱节点钢筋隐蔽过程,混凝土浇筑,预应力张拉,装配式结构安装,钢结构安装,网架结构安装,索膜安装。第三条? 监理企业在编制监理规划时,应当制定旁站监理方案,明确 旁站监理的范围、内容
、程序和旁站监理人员职责等。旁站监理方案应当送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各一份,并抄送工程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第四条? 施工企业根据监理企业制定的旁站监理方案,在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进行施工前24小时,应当书面通知监理企业派驻工地的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机构应当安排旁站监理人员按照旁站监理方案实施旁站监理。第五条? 旁站监理在总监理工程师的指导下,由现场监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第六条? 旁站监理人员的主要职责是:(一)检查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到岗、特殊工种人员持证上岗以及施工机械、建筑材料准备情况;(二)在现场跟班监督关键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执行施工方案以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三)核查进场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报告等,并可在现场监督施工企业进行检验或者委托具有资格的第三方进行复验;(四)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和监理日记,保存旁站监理原始资料。第七条? 旁站监理人员应当认真履行职责,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跟班监督,及时发现和处理旁站监理过程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如实准确地做好旁站监理记录。凡旁站监理人员和施工企业现场质检人员未在旁站监理记录(见附件)上签字的,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第八条? 旁站监理人员实施旁站监理时,发现施工企业有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行为的,有权责令施工企业立即整改;发现其施工活动已经或者可能危及工程质量的,应当及时向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报告,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局部暂停施工指令或者采取其他应急措施。第九条?
旁站监理记录是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依法行使有关签字权的重要依据。对于需要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施工,凡没有实施旁站监理或者没有旁站监理记录的,监理工程师或者总监理工程师不得在相应文件上签字。在工程竣工验收后,监理企业应当将旁站监理记录存档备查。第十条? 对于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实施旁站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监理取费标准执行;对于超出本办法规定的范围,建设单位要求监理企业实施旁站监理的,建设单位应当另行支付监理费用,具体费用标准由建设单位与监理企业在合同中约定。第十一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旁站监理的监督检查,对于不按照本办法实施旁站监理的监理企业和有关监理人员要进行通报,责令整改,并作为不良记录载入该企业和有关人员的信用档案;情节严重的,在资质年检时应定为不合格,并按照下一个资质等级重新核定其资质等级;对于不按照本办法实施旁站监理而发生工程质量事故的,除依法对有关责任单位进行处罚外,还要依法追究监理企业和有关监理人员的相应责任。第十二条? 其他工程的施工旁站监理,可以参照本办法实施。我们在上文已经为您介绍了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管理办法,希望对房屋建筑工程旁站监理人员工作的开展有一定的帮助,也希望监理人员能够严格按照这些办法来执行,从而保障房屋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
相关内容:

·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后果是什么?
    周所周知,工程质量在进行验收时是具有严格的把关标准的。如果工程质量良好,则会建立信用度,生意会越来越多。如果工程质量不合格,不仅是自砸招牌,还会带来一系列后果。那么,如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后果有哪些呢? 一、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后果 1、施工单位对施工中出现质量问题的建设工程或者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应当负责返修。2、施工单位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使用不合格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或者有不按...


·推翻工伤认定决定的方式有哪些?
    推翻工伤认定决定的方式有哪些? 工伤认定是劳动行政部门依据法律的授权对职工因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是否属于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给予定性的行政确认行为。劳动者在工作或视同工作过程中因操作不当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对人身的侵害,为了鉴定该侵害的主体而对过程进行的定性的行为。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一般由劳动行政部门来确认。劳动者或用人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仍不服的,可以提起行...


·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以及不续签如何补偿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确定劳动关系的协议,它规定了劳动者按照单位规章制度提供劳动,同时也规定用人单位要根据劳动者提供的劳动而支付相应的报酬。那么如果劳动合同到期是否需要提前通知以及不续签如何补偿?下面我们来为您解答。 一、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通知时间 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最迟在合同期满后一个月内通知续签。因用人...


·一、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一、企业办理工商营业执照需要什么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2、全体股东签署的公司章程; 3、法人股东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股东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5、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证明; 6、代理人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7、住所使用证明。 注:住所使用证明材料的准备,分为以下三种情况: (1)若是自己房产,需要房产证...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怎么写? 建筑工程挂靠合同 甲方(管理方): 乙方(挂靠方): 为了增强企业活力,提高企业的经济效益,根据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在甲乙双方自觉自愿的前提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在工程项目及实施过程中,乙方挂靠在甲方名下,为保证该建设工程施工的质量、安全、工期的顺利实施,甲乙双方共同订立如下协议: 一、经营管理 乙方作为本工程的完全责任人,负责程所产生的民事及法律权利,义...


·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如果说您在生活当中,工作的状态下遭受了意外工伤的话,在这种情况下千万不要离职,因为自己需要去医院治疗或者说做工伤认定,耽误时间都是可以享受到停职留薪的待遇的,即使工伤鉴定完毕以后也不要着急辞职,因为还涉及到工伤赔偿的事情。下面我们就要为您介绍一下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一、工伤鉴定10级后不辞职赔偿款是多少?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


·一、如何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
    一、如何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明确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并不包含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故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件应当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二、签订工程分包合同要注意什么分包合同甲方一般是指发包方,首先要关心两个问题:1、自身是否具有将工程分包的权利;2、乙方是否具有实施分包工程的资...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员工因个人原因辞职的,当然拿不到经济补偿金 在司法实践中,只要是员工以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比如“家里有事、个人发展、出去创业”等等,如果公司能够举证证明员工该辞职理由(通常在辞职信、离职交接表、或离职协议书中可找到辞职理由),裁判机关一般都不会支持经济补偿金。 并且,以个人理由辞职的,员工还需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才行,否则,未经公司同意不辞而别或达不到法定通知期离职的,都属违法解除劳动...


·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工程质量不仅仅关系到使用者的人身和生命安全,对于施工企业来说也是非常重要的。因为只有工程质量过关,才会为企业获得较好的口碑的信誉度,如果是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很可能就导致施工企业的停产,那么,如何进行工程质量监督? 1、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打造精品工程 既是市场竞争优胜劣汰的要求,也是企业自身生存和发展的需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这是无数血和泪实例教训的总结,随着科学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们对建筑产品质...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
    夫妻双方由于感情不和要离婚就必须考虑财产分配和孩子抚养权归谁所有的问题。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后孩子归谁所有国家有明确的规定。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依据法律判决标准来执行。那么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呢?下面就跟随的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女方没工作离婚要小孩要遵守怎样的规定呢? 孩子不仅是一个家庭的未来更是一个国家的未来,所以对于子女由谁抚养如何抚养等子女抚养的问题我国法律是做出明确...


·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员工加班的情况其实也是比较多的,但并非是在所有的情况下,单位都是要支付其加班工资,其实在一些情况下即使员工加班了,单位也是可以不支付加班工资的。那从法律角度来看的话,究竟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况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用人单位应支付加班工资的情形有哪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就把社保停了可以吗?
    公司未解除劳动合同就把社保停了可以吗不可以只要双方未解除劳动合同是不能停缴社保的,社会保险是一种为丧失劳动能力、暂时失去劳动岗位或因健康原因造成损失的人口提供收入或补偿的一种社会和经济制度。社会保险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个时候劳动者需要向用人单位提交辞职报告,所谓的解除劳动合同,书写的内容就是辞职报告的内容,将用人单位的具体情况和自己辞职的原因写清楚就可以了。社会保险是指国家为了预防和分担年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