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为什么面临征收,无证房就成了违建?如何破解?

一、为什么面临征收,无证房就成了违建?如何破解?  对房屋进行拆迁是需要补偿的,对于无证的房屋一律按违建进行处理的原因是为了减少补偿,当遇到这种情况时,被拆迁人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诉讼解决。  根据《城乡规划法》六十四条的规定,对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包括限期改正并处罚款、限期拆除、没收实物或者违法建设并处罚款。三种处罚方式看起来属于行政自由裁量权,但是,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应当充分考虑比例原则,即违法严重程度与行政处罚轻重成比例,对于存在时间长,拆除会造成重大损失的应当考虑罚款,补办手续的方式去处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  第二十四条 市、县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建设活动的监督管理,对违反城乡规划进行建设的,依法予以处理。  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前,应当组织有关部门依法对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的建筑进行调查、认定和处理。对认定为合法建筑和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应当给予补偿;对认定为违法建筑和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不予补偿。  二、可以获得赔偿的四种无证房  1、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的房屋  上个世纪50年代到60年代,由于特殊的历史背景的原因,虽然很多房屋都没有证件,但是这些房屋也是合法的,拆迁户可以获得全额的拆迁补偿款。  2、房屋依法修建,享受法律的保护  在房屋进行建造时,房子符合当地建房政策和相关规定,这样才可以获得赔付。  3、代代流传下来的祖宅  老房子、祖上留下来的房屋,只要能够证明是属于自己家庭的产业,拆迁时也是可以获得相应的拆迁补偿款的。  4、城镇化规划的区域范围  由于农村城镇化速度的加快,一些地方被规划进行重新修建,这样的情况是可以获得赔付。  三、违章建筑的形成有哪些原因?  从违章建筑形成的原因来看也是多种多样的,归纳起来主要有两个方面的原因:经济利益驱动是当事人敢于违法建设的主要原因,经营需要早已代替生活需要成为违章建筑的主要动机。另一个主要原因是行政执法机关执法不公、处罚不力是违章建筑泛滥的,监管不利。而界定违章建筑的主要因素又是其建筑物是否违反规划。



相关内容: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风险?
    银行房屋抵押贷款风险? 一、违约风险   违约风险包括被迫违约和理性违约。被迫违约是指借款人的被动行为,支付能力理论认为导致被迫违约是因为支付能力不足。这说明借款人有还款的意愿,但无还款的能力。理性违约是指借款人主动违约,权益理论认为在完善的资本市场上借款人可仅通过比较其住房中特有的权益与抵押贷款债务的大小,作出违约与否的决策。当房地产市场价格上升时,借款人可以转让房屋还清贷款,收回成本并能挣...


·首次购房证明范本是什么样的?
    我们在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开发商一般会要求我们出具一份首次购房证明。通过这个证明我们可以享受到首次购房的相关优惠。那么首次购房证明范本长什么样的?首次购房证明如何开?我们就这些知识整理了如下内容,让我们往下阅读。 首次购房证明 姓名 身份号码 户籍为 本人第一次购买房产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盖公章) 二、首次购房证明怎么开? 1、首次购房查阅须由购房人本人提出申请。 2、申...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
    在当今这个社会,众所周知的是,夫妻离婚需要对当事人的财产进行分割,离婚之后,双方就不存在财产关系了。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离婚房产的分割是离婚财产分割的重要环节,实际上,很多人有这样的疑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那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解释一下这个问题。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离婚房产分割有没有子女的份额 根据我国《物权法》的相关规定,房屋等不动产的所有权由登记的权利...


·一、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一、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多少? 开发商单方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违约金标准是不固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关于违约金的规定 第十六条 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为由请求减少的,应当以违约金超过造成的损失30%为标准适当减少;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 第十七条 商品房...


·房屋继承有20年期限吗
    房屋继承有20年期限吗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依据相关法律的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根据《继承法》及相关法律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没有表示放弃继承的,视为接受继承。继承纠纷自继承开始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不得再提起诉讼。遗产未分割的,视为所有继承人共同共有。关于诉讼时效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继承开始时继承人...


·一、租房房屋漏水谁的责任?
    一、租房房屋漏水谁的责任? 租房房屋漏水是房东的责任,如果房屋漏水是自然原因导致的,那肯定是房东承担责任。如果是里边的租客的一些行为导致房屋漏水的话,那肯定是租客赔偿。由于实践中这样的情况大量存在,合同双方最好在租房合同当中对此作出详细的约定,明确 漏水时彼此的责任。 二、租房技巧有哪些? 1、同质房源报价明显低于区域租赁均价的要当心。 租房前,大家一定要多浏览几个知名的租房网站了解你所心...


·父母的房屋如何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
    父母的房屋如何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 一、父母的房屋如何继承过户费用是多少? (一)父母房屋如何继承过户 1、房屋评估:首先必须通过评估公司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评估公司会根据房屋所处的路段、坐向、楼层、楼龄等重要因素,作出专业的价格分析和楼价评估,定出准确的物业市值价格。 2、继承公证:申请人应当到房屋所在地的公证处办理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在办理公证时,必须提供房屋权属人的死亡证明书、...


·买卖农村的房屋有什么效力
    很多的购房者都会参与到买卖农村房屋的交易中,但他们却不知道在我国就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是有争议的,而农村房屋买卖的效力又决定了该交易能不能最终实现的问题。那么,买卖农村的房屋有什么效力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买卖农村的房屋有什么效力 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村房屋买卖有效必须符合下列四个条件:(一)购房者主体资格合法。农村房屋所依存的宅基地属于农村集体成员所有,因...


·前夫通过离婚协议房子赠予前妻能终止吗?
    夫妻在共同生活数年后,双方之间的共同财产也会越来越多。但是当夫妻之间产生矛盾并走向离婚的时候,财产的分割也是比较麻烦的。有些丈夫可能会念及曾经的感情,将财产比如房子赠与妻子。但是如果时隔一段时间,丈夫后悔了。那么,离婚协议房子赠予前妻能终止吗? 一、协议不能撤销的几种情况 1.身份关系的协议,不适用合同法 合同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先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会问清楚具体
    在买房的时候,一般是先了解房屋的具体情况,同时也会问清楚具体的单价,但这个价格其实并不是固定的,在根据房屋面积计算出来总价之后,双方之间还可以就这个总结进行协商,不过这个过程中需要掌握一定的谈判技巧,那究竟买房谈判技巧是怎样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买房谈判技巧是怎样的 般来讲,房地产公司的销售人员在上岗工作之前,一般都要经过严格的培训,而培训的最主要内容即是如何寻找客户、如何与客户交...


·房贷批不下来可以找人担保吗
    房贷若是批不下来的话,借款人可以去找资质好的亲属朋友给自己的贷款进行担保,或者直接找担保公司也行。有担保公司或资质好的人为贷款做担保,对贷款的审批是有助力的。而大家在申请贷款的时候,还可以尽可能多地准备收入证明、资产证明等资料。这些都能体现借款人拥有一定的经济条件,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也对借款人成功申请到房贷有一定的帮助。当然,最重要的是借款人的信用要好,个人征信报告上不能有不良信用记录。...


·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
    现如今,离婚是一种很普遍的现象,但是,随着离婚数量的增多,离婚后由于房产而产生的纠纷也越来越多。那么,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离婚后房产转到另一方姓名又需要什么程序呢?我们将在本文中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离婚房产一定要转名吗? 登记在个人名下的房产,确认是婚前财产不需要变更,对于夫妻因离婚办理房屋产权过户,属于房产共有权的变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离婚析产是免交易税费的。 二、离婚后房产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