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 法警子女当律师要回避么?不需要,法警不属于法院执行人员,根据规定,人民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其配偶、子女在其任职法院辖区内从事律师职业的,应当实行任职回避。执行岗位法官,是指各级人民法院未担任院级领导职务的审判委员会委员以及在立案、审判、执行、审判监督、国家赔偿等部门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法官和执行员。法律规定所称从事律师职业,是指开办律师事务所、以律师身份为案件当事人提供诉讼代理或者其...
·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 在当今时代,如果要向法院起诉离婚,一场离婚官司下来,自己也是需要付出不少的费用的。因为在我国虽然法院是用来为人民解决问题的,但是人民在起述时,需要交纳相关费用。下面我们将详细为您介绍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的问题,希望我们的资料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离婚财产分割费用是多少? 费用一、法院案件受理费 从2007年4月1日开始实施的国务院《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法院收取离婚案件的受理费为,每件交纳50...
·国家赔偿无力支付怎么办 一、国家赔偿无力支付怎么办? 可以由赔偿义务机关先从本单位预算经费和留归本单位使用的资金中支付,支付后再向同级财政机关申请核拨。 国家赔偿费用,是指赔偿义务机关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当向赔偿请求人支付的费用。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国家赔偿,又称国家侵权损害赔偿,是由国家对于行使公权利的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的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父母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 在离婚过程中,父母双方大多会在孩子抚养权的问题上发生激烈的争夺。有些夫妻因性格不合等因素,确实不适合生活在一起,选择和平离婚,且双方都不愿意放弃孩子的抚养权,希望共同抚养孩子,却不知道双方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那么下面我们来看看都有哪些相关的规定。一、父母离婚孩子共同抚养怎么写协议(1)双方于×年×月×日生育有一儿子/女儿,取名:×××,离婚后儿子/女儿随男方/女方直接抚养生活,由女方/男方...
·结婚没领证想离婚怎么办 结婚没领证想离婚怎么办 结婚没领证的,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属于同居关系,没有离婚一说。 二、如何解除同居关系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一条当事人起诉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如果是双方无配偶者同居,一方又担心对方纠缠,诉至法院要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只能双方协商解决。 但是,如果同居一方或者双方是已婚者,即属于“有配...
·遇到骗婚骗彩礼怎么解决? 一、遇到骗婚骗彩礼怎么解决?遇到骗婚骗彩礼,在掌握到相关证据后,建议直接到公安局报案。如果诈骗数额较大的,具体得根据当地的规定,已经达到相应诈骗数额的,那么将会认定为诈骗罪,并且需要承担刑事责任。借婚姻骗取财物,并且超出索取财物的范围的,可根据具体情况按诈骗罪犯处理。不过,遭遇骗婚后,需要尽快收集以下证据:1、共同上当受骗的人的证言。比如同时答应多个人的求婚,并都已经开始置办彩礼的。2、骗婚过程中...
·关于非婚生子女法条有哪些? 关于非婚生子女法条有哪些? 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在离婚之诉中,对子女抚养问题,应当依照《婚姻法》第三十六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一、夫妻共同财产的形式主要有哪些?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了夫妻共同财产的一般表现形式,主要包括: (一) 工资、奖金; (二) 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 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 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 (五) 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二、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直接关系到离婚双方的切身利益,依照法律和最高人民法院的有关规定,在分割夫妻...
·狱警打人国家赔偿是否可以 狱警这就是专门针对那些正在服刑当中的人员进行改造的,一般主要就是从事监狱管理的,在监狱当中的一些基本生活和规章制度都要听从狱警的安排的。不过狱警在此期间也要充分尊重罪犯的基本人权,不能因为当事人是属于罪犯所以狱警就可以无故殴打的,而且,狱警打人国家赔偿也是完全可以的。 一、狱警打人国家赔偿是否可以? 能否申请国家赔偿,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决定,警察打人分四种情况: 第一种情况:警察是在履行...
·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家庭暴力及精神损害赔偿问题怎么处理 1、遭受家庭暴力应该如何取证? 所谓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婚姻法》第43条规定,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委会、村委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公安机关应当予以制止。因此,若当事人正在被实施家庭暴力,应当及时报警求救,公安机关出警也...
·独生子女? 独生子女有哪些政策 一、独生子女有哪些补助政策 妻双方再生育一个子女以后不能在生育第二个,而子女在是十八周岁以内的时候,首先是夫妻二人申请经所在的单位或者村委会、街道办事处核实,最后有女方的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和城镇人民政府给家庭发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 第一点:每个月的时候给独生子女父母奖励十元钱的补助,只要在你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后开始领取一直到领取到你的子女十八岁的时候。 第二...
·一、女人不肯给抚养费怎么办? 一、女人不肯给抚养费怎么办?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另外,关于子女抚养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