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当事人污染环境罪是故意犯罪么

一,当事人污染环境罪是故意犯罪么刑法关于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罪过形式,除了污染环境罪外,均为故意犯罪。目前,关于污染环境罪的主观罪过形态争议,实质上涉及对污染环境结果的不同认识。污染环境结果的发生,大多数情况下需要经过一定年限或者积累到一定程度才能显现,目前科学技术手段很难确定污染结果是否发生,那么,对于污染环境的行为是否会造成环境污染的结果,一般人不具备预见能力,对于无法预见的事情,刑法就不能苛责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根据刑法理论中主客观相一致原则,必须对犯罪构成要素有主观上的认识才能定罪,那么,在污染环境罪中,在对污染结果无法预见的情况下,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是否突破了刑法罪过原则,虽然行为人对环境污染后果的主观形态难以判断是故意还是过失,但其对污染环境的行为是故意的,也就是说,行为人对污染环境行为形成的“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危险状态是能够预见的,于此就可以认定行为人的主观状态是间接故意。此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后果”的危险状态,也是设立环境资源保护管理制度所要防止的状态,从这个层面上说,行为人对环境造成的这种危险状态就是对环境资源保护管理制度的破坏,其主观罪过针对的对象或者侵犯的法益就应当是环境管理制度,这与刑法第六章第六节“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的立法初衷是相吻合的。所以说,污染环境罪中行为人的主观故意针对的是破坏环境管理制度的行为与后果,而非破坏环境的行为与后果。既然该行为针对的是破坏环境管理制度,那么,由于一般民众对国家保护环境管理的制度推定为明知,故破坏国家保护环境管理制度的行为的主观形态就应属于故意。而对于污染环境的结果则属于“客观处罚条件”,无需证明其主观上有认识,这就体现出行为人的主观恶性低于一般故意犯罪,这同样也符合刑法对该罪名设置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法定刑,符合罪责刑相适应的基本原则。若污染环境结果严重到超出三年有期徒刑处罚范畴,污染环境对自己的生活不仅带来影响,同样在社会上也有着不良的因素,因此国家在此类行为的判罚上是较为严厉的,因为行为上的主观性决定有关的事情的行动是故意的,但是在有关问题的处理上争议存在,自己就需要合理的运用有关规则减缓自己的处罚。



相关内容:

·犯罪预备数罪并罚两种分别指的是什么?
    犯罪预备数罪并罚两种分别指的是什么???? 犯罪预备亦称预备犯。是为犯罪准备工具、制造条件的行为。故意犯罪中介于犯罪决意与着手实行犯罪之间的一个阶段。行为人在此阶段上,主观方面具有犯罪的直接故意,即明知其预备行为是为侵害某种客体制造条件,并希望以此保证犯罪的既遂;客观方面表现为为实施犯罪而准备工具、制造条件,既可以是作为的形式,也可以是不作为的形式。数罪并罚是对犯两个以上罪行的犯人,就所犯各罪分别...


·拆迁办滥用职权罪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拆迁办滥用职权罪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一,拆迁办滥用职权罪辩护词书写需要注意什么 1、首部。首行要写明标题。 2、正文。在具体制作法庭辩护词时,分两段。 (1)向法庭说明出庭行使辩护权的根据。第二,向法庭讲明辩护发言的根据。第三,简要但明确地概述辩护人对案件的基本看法。 (2)从控诉方对犯罪事实的认定方面来辩护。第二,从法律适用方面进行辩护。第三,从情理方面进行辩护。 前言:主要有三...


·刑事司法鉴定资格的规定是怎样的?
    司法鉴定在我们国家的诉讼程序当中经常可以用到同样的工伤,如果发生之后,也需要进行工伤的伤残等级鉴定,当然这种鉴定它是一项专业的鉴定,所以必须要具备相应的资格才能够从事这种鉴定,很多人对此头像要了解一下。刑事司法鉴定资格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事司法鉴定资格的规定是怎样的? 取得司法鉴定资格的条件司法鉴定人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和执业证书制度。在已实施司法鉴定人职业资格制度的领域内,未取得相应司法鉴定...


·强奸后迫使卖淫怎么样判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11年修正)》第358条,第三百五十八条【组织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协助组织卖淫罪】组织他人卖淫或者强迫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的;(二)强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三)强迫多人卖淫或者多次强迫他人卖淫的;(四)强奸后迫使卖淫的;(五)造成被...


·终身监禁罪可以减刑吗?
    一、终身监禁罪可以减刑吗?终身监禁罪是不可以减刑,向比较于无期徒刑,无疑此种处罚更为严重,我国的很多犯罪嫌疑人司法机关并不会判处其死刑,而是会在量刑时信进行考量,若是其犯罪行为确实十分的严重,但是又罪不至死的,就会被判处终身监禁。二、无期徒刑与终身监禁的区别我国的无期徒刑,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情况下都是可以减刑的,一般服刑两年后就可被减为18-20年有期徒刑,而且减刑之后最少只用在监狱中服刑13年。而...


·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严重了
    一、刑事案件检察院批捕是不是就严重了?检察院批捕的话性质就比较严重了,说明已经涉嫌构成犯罪。根据刑事诉讼法和人民检察院办理刑事案件规则的规定,逮捕的条件为:1、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所谓“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是指同时具备下列情形:(1)有证据证明发生了犯罪事实。(2)有证据证明该犯罪事实是犯罪嫌疑人实施的。(3)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的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2、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3、采取...


·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在我国,对于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有着许多的相关介绍,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社会中也会出现许多问题需要通过形式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既然需要通过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来解决,那么,刑事诉讼法移送管辖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下面我为您详细介绍一下: 移送管辖的适用具备的条件 据此规定,移送管辖的适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案件。若尚未受理的案件,经审查不归本法院管辖的,不存在移送管辖问题,...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中止审理的情形有哪些? 1、自诉人、被告人患精神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2、起诉后被告人逃脱,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3、在自诉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下落不明的,应当裁定中止审理。 4、在审理期间发现不宜适用简易程序情形的。应当决定中止审理,并按照公诉案件或自诉案件的第一审普通程序重新...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
    非法杀害濒危野生动物罪最新立案标准是怎么样的?《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六十四条: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应予立案追诉。本条和本规定第六十五条规定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包括列入《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二级保护野生动物、列入《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附录一、附录二的野生动物以及驯养繁殖的上述物种。二、非...


·毒品犯罪既遂与未遂如何判定?
    一、毒品犯罪既遂与未遂如何判定 通常情况下贩卖毒品的既遂与否,应以毒品是否进入交易环节为准。 以贩卖为目的实施了购买毒品的行为,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目的而持有毒品,或者有证据证明以贩卖为目的购进或持有毒品的行为人与购毒者已达成毒品交易意见并正在交易而尚未转移毒品,或者已经转移了毒品的,都应该认定为贩卖毒品罪既遂。 二、贩毒罪的构成要件 主体要件 本罪的主体是一般主体,即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且...


·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现在很多人在遇到侵犯自己利益的问题时一般都会选择向法院起诉,这样可以保护自己的利益,您应该注意追诉时效,在有效期内行使自己的权利,不然就会失效。刑法修正案对刑法的内容有了一些改变,其中就涉及追诉期。您可以了解一下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法律规定。 一、刑法修正案九追诉期的新内容 不管《解释》明确规定是适用修正前刑法,还是规定适用修正后刑法,其实都从处理结果更有利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角度来进行...


·单位犯罪的数额一般有特别限定吗?
    单位犯罪的数额一般有特别限定吗? 一、单位犯罪的数额一般有特别限定吗? (一)单位犯罪界定 所谓单位犯罪就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所犯的罪,系个人犯罪的对称。此种观点认识到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的区别,也揭示了单位犯罪的主体范围,但它实际上是对刑法条文的一种片面理解,由此推之,单位犯罪即单位所犯的罪,这又犯了循环定义的逻辑错误。 单位犯罪是公司、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团体为本单位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