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不同的分类,可以将房屋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为常见的是回迁 按照不同的分类,可以将房屋划分为不同的类型,最为常见的是回迁房、商品房以及自建房等,不同类型的房屋需要满足的验收标准、售卖价格、买卖双方需要承担的责任都是存在着较大的差异的。就购买价格来说,在不同的区域,由于经济发展水平不同浮动范围较大。为了保护自身的权益,在购房时需要注意一些维权知识。今天我们给您带来的是北京买回迁房需要注意的事项有哪些的相关信息。 一、北京回迁房是否可以买卖 1、 北京目前可以...
·离婚房产分割已判决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离婚房产分割已判决对方不履行怎么办? 1、胜诉之后,如果一方在履行期未履行法院判决,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法院在受理强制执行后,会依法查询债务人名下的房产、车辆、证券和存款; 3、另外他名下没有可供执行的财产而他又拒绝履行法院的生效判决,则他会有逾期还款等负面信息记录在个人的信用报告中并被限制高消费及出入境,甚至有可能会被司法拘留 4、如果男方有能力而拒不执行的情况下,涉嫌拒不执...
·出租房矛盾纠纷有哪些? 出租房矛盾纠纷有哪些?矛盾纠纷分类包括:1.民事纠纷指平等主体之间发生的、涉及人身关系或财产关系的纠纷.包括婚姻家庭、邻里关系、房产物业、人身损害、合同、借贷等民事行为引发的纠纷.2.行政纠纷指各级行政机关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行政争议和纠纷.包括土地、山林、水利、资源权属、医疗卫生、治安管理、城市管理等行政行为引发的争议和纠纷.3.涉法涉诉纠纷指当事人对刑事执法、行政...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 按揭贷款买房是近年来非常普遍的购房方式,它一方面缓解了购房者的经济压力,另一方面也存在诸多风险。那么,要想通过按揭贷款的方式顺利购得房屋,就需要防范相关的风险,那按揭买房的风险怎么防范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按揭买房的风险怎么防范 1、申请贷款前不要动用公积金。 如果借款人在贷款前提取公积金储存余额用于支付房款,那么您公积金账户上的公积金余额即为零,这样您的公积金贷款额度也就为...
·按揭房加名离婚后如何分割 按揭房加名离婚后如何分割《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条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属于夫妻共同债务的...
·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房屋征收中的这几个文件,如果没见过一定不要签字 (一)国有土地征收文件 1、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或称“暂停公告”。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16条对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在征收范围内停止一系列不当增加补偿费用行为的规定,实践中各地都做了更进一步的细化规定。 2、房屋征收决定公告。 根据《条例》第13条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后应当及时公告。公告应当载明征收补偿...
·现在虽然房价很高 现在虽然房价很高,但是还是有很多的人想要买房子,再买房子的时候都要进行房屋买卖公证,那么很多人就会有一个疑问,就是房屋买卖合同的公证具有法律效应吗?首先,大家要注意房屋的买卖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因此他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以及性质,也就是只要双方当事人的主体是隔并且意思表示真实一致,而且也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还有社会的公共利益,那么这种合同就会被认为是有效的。而公证是公证机构根据自然人,法人...
·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一、出租房高空坠物谁来承担赔偿责任? 出租房高空坠物租客来承担赔偿责任,根据《侵权责任法》第八十五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此,若房东可以证明自己对于该高空坠物无任何管理...
·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在生活中,商品房由于其特殊性,不同于其他的商品,不可以选择无理由退货。如果您想要退房,就要选择合理的时间,否则,有可能要支付高额的违约金。那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购房人什么时候退房比较合理 一般情况下购房者发现以下退房的情形的,比较合理。主要有: 1、是开发商延期交付房屋。这种情况是目前买房人最可能遇到的一种情况。即合同中约定的交房日期已到,业主...
·房屋有贷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可以? 房屋有贷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是否可以?房屋有贷款进行夫妻财产约定是可以的,我们国家明确的规定夫妻财产是可以进行约定的,但是这种约定的话,并不能够违反法律强制性的规定。夫妻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购买房屋并按揭贷款,婚前办理了夫妻一方个人为所有权人的房产证,婚后双方共同还贷,该情形下的房屋为一方个人财产,在离婚时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但对参与共同还贷的配偶一方,有权要求对方对其清偿的部分予以返还。在此需要明确...
·租房合同只有一方签字有效吗 租房合同只有一方签字有效吗无效的,有双方的签字的合同有法律效益。租赁合同是合同的一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三十二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因此有双方当事人签字的合同具有法律效力,合同成立。二、租房合同的生效要件是什么合同是指房屋出租人将房屋提供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定期给付约定租金,并于合同终止时将房屋完好地归还出租人的协议。《合同法》第4...
·租赁办公用房要注意什么 租赁办公用房的注意事项1、注意签订租赁合同房屋租赁是指出租人将房屋交付给承租人使用、承租人支付租金的一种民事法律行为。办公用房的租赁应当签订书面的租赁合同,否则,视为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或承租人可以随时解除租赁合同。至于租赁期限,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不得超出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土地租赁合同约定的土地使用年限,并且最长不得超过二十年。2、注意所租赁的房屋的用途就办公房租赁而言,承租人首先要明确,欲承...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