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继承人可以拿钱后放弃继承吗?

一、继承人可以拿钱后放弃继承吗?可以的,放弃继承,又称“继承的抛弃”。是指继承人不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意思表示。是单方法律行为。继承人有权放弃继承,继承人作出放弃继承的意思表余后即丧失了继承权。放弃继承必须在继承开始之后,遗产分割之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方式与接受继承的表示方式相同。在遗赠中默示也是放弃受遗赠的一种表示方式。《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放弃继承是无条件的,继承人不得以转让继承权为条件放弃继承。被放弃的继承份额应当在参加继承的继承人中分配。如果放弃继承的人是唯一的继承人时,则被继承人的遗产归国家或集体组织所有。继承人放弃继承后,也就不再承担清偿被继承人债务。如继承人有监护人,监护人原则上无权放弃被监护的继承人的继承权利。放弃继承的意思表示,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作出。用口头方式表示放弃继承的,本人承认或有其它证据证明的,一般应认定为有效。放弃继承不得由他人代理而作出。在遗产处理前或在诉讼过程中,继承人对放弃继承翻悔的,一般应当准许,遗产处理后,继承人对放弃继承反悔的,不予承认。二、继承人放弃继承,债务怎么处理?(1)被继承人(债务人)有遗产,则继续进行审理实体。依照我国法律规定,债权人合法债权受法律保护由于债务人(被继承人)有遗产,债权人的合法债权就应依法受到清偿,因此在诉讼中,继承人即使表示放弃继承,也可以继续把其列为被告,进行实体审理,在依法确认债权人债权的前提下判决用债务人的遗产偿还债务。(2)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也没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应终结诉讼根据民法典规定,死者的债务应由他的遗产来清偿,债权人以债务人的继承人为被告起诉,目的就是要求继承人以遗产的实际价值为限偿还债务,如果继承人放弃继承,则直接用遗产来清偿。(3)被继承人(债务人)没有遗产,但有应当承担义务的人,不能终结诉讼,而应当将其追加为被告,继续进行审理。遗嘱人可以在遗嘱中确定自己的继承人,遗嘱可以是自书遗嘱,也可以是代书遗嘱,可以是口头遗嘱,只要是合法有效的遗嘱,遗嘱中的继承人在遗嘱人死后就可以享有继承权,但是如果是被继承人没有设立遗嘱的,死后其继承人就是法定顺序的继承人。



相关内容:

·作为家庭里的长孙有没有继承权
    长孙有没有继承权应该说从法律上将孙子外孙一样有代位继承权,而不是继承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继承人范围及继承顺序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


·承租人死后动迁算遗产吗
    承租人死后动迁算遗产吗公房承租人死亡后,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遇到拆迁补偿事件,补偿款应该归继续承租人所有,不是遗产。《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租赁期限内,房屋出租人转让房复屋所有权的,房屋受让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规定。出租人在租赁期限死亡的,其继承人应当继续履行原租赁合同。住宅用房承租人在租赁期限内死亡的。其共同居住两年以上的家庭成员可以继续履行承租。《民法典...


·遗产继承分配从什么时候计算
    一、遗产继承分配从什么时候计算?遗产继承分配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一百二十一条 【继承开始的时间及死亡先后的推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相互有继承关系的数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难以确定死亡时间的,推定没有其他继承人的人先死亡。都有其他继承人,辈份不同的,推定长辈先死亡;辈份相同的,推定同时死亡,相互不发生继承。二、遗产的法定分配比例是怎么规...


·对于意定监护可以继承遗产吗?
    对于意定监护可以继承遗产吗?是否可以继承就要看实际的情况;监护人只签订了委托监护协议,一旦过世,遗产只能按法定继承方式继承。若没有法定继承人,法律上属于无人继承又无人受遗赠的遗产。依照《民法典》相关规定,如果死者生前是全民所有制成员或城镇无业居民、个体劳动者,则归国家所有;死者生前是集体所有制成员的,归所在集体所有制组织所有。二、遗产继承顺序是怎么样的?1、遗产继承顺序,是指被继承人死亡后,继承人...


·一、什么是遗嘱继承?
    一、什么是遗嘱继承? 遗嘱继承是指按照立遗嘱人生前所留下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合法遗嘱的内容要求,确定被继承人的继承人及各继承人应继承遗产的份额。 我国民法规定,公民有处分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的权利,被继承人在死亡之前对自己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进行处分,在其死后生效,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对公民个人财产的保护,但是,这种处分应符合法律的规定,应充分考虑老人、妇女、儿童、胎儿及残疾人和无生活来源人的利益,...


·农村住宅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农村住宅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一、农村住宅如何办理继承手续? 农村住宅继承手续办理的流程如下: 1、房屋评估:继承人委托评估公司对所房屋进行评估。 2、继承公证:到被继承房产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继承公证书。 3、房屋测绘:到房地产测绘部门申办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领取测绘成果或者附图(为产权登记做准备)。 4、继承登记: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手续。 二、继承公证怎么办理...


·一、遗产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一、遗产诉讼标的诉讼费是多少?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万元至50万元的部分,按照1.5%交纳; 5.超过50万元至10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 6.超过100万元至200万元的部分,按照0.9%交纳; 7.超过200万元至500万元的部分,按照0.8%...


·一、人死了没后代遗产归谁?
    一、人死了没后代遗产归谁? 无子女的人去世了遗产可以捐赠,也可以留遗嘱给自己想要给的人,当然还可以按法定继承来继承,死亡当事人的配偶(不管是几婚,只要有婚姻登记证就是,也不管登记了几天。)以及父母(包括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养父母)都是遗产的法定第一序位继承人。原则上,在同一序位继承人之间,应该均分遗产。 二、遗嘱的法定继承内容有哪些? 《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 第一千一百...


·公证处能知道代位继承人吗
    能知道。继承公证时,公证处会查明所有的合法继承人资格,而且需要全部合法继承人到公证处共同办理该项公证。继承权公证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证明文件如下:1、所有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簿或其它身份证明(包括父母、配偶、子女),所有继承人需全部到公证处申请办理;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的,需要在当地办理委托公证,委托他人代为办理继承权公证;如不能亲自至公证处办理并且放弃继承权的,需要在当地办理放弃继承权的声明书公证...


·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都有哪些?
    继承权是一种民事权利,既可以放弃,也可以剥夺。当继承人的行为违反了法律的规定或者行为人主动放弃继承权时,继承权便会丧失。一般只有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时候,才会丧失继承权。那究竟丧失继承权的情形都有哪些呢?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一般来说,继承人放弃继承应当以书面形式向其他继承人表示。用口头...


·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都需要什么继承法明确规定
    口头遗嘱成立的条件都需要什么继承法明确规定,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因此,适用口头遗嘱需满足以下条件:1、遗嘱人必须是处在情况危急情况;2、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要求遗嘱人立遗嘱时必须有行为能力,无行为能力人所立的遗嘱,即使其本人后来有了行为能力,仍属无...


·奶奶的遗产可以给孙子吗?
    奶奶的遗产可以给孙子吗?奶奶的遗产可以给孙子,老人去世 ,孙子孙女是否有老人遗产继承权。先看老人有无遗嘱指定继承人,有遗嘱指定继承人,就需要依照遗嘱之行继承。无遗嘱,就要按照老人第一序列继承人,死者配偶,死者子女,死者爹妈,三方平分继承。所以,有遗嘱指定孙子孙女继承,孙子孙女才有继承权。还有一种情况是孙子女的父亲先于老人死亡,那么孙子女可以作为父亲代位继承人代替行使继承权和享有继承份额。二、法律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