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一、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规定是什么?

离婚孩子抚养权及抚养费的规定是按照照顾孩子的利益来进行一个抚养权方面的确定,还有日后的抚养费用的话,根据实际的经济状况以及孩子的需要来进行一个确定,当然也需要考虑到其他的方面,比如说父母的承担的能力。

(一)子女抚育费的数额,考虑以下三个方面:

1、子女的实际需要;

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

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

(二)离婚后,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据收入状况分为:

1、 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数目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收入的50%。

这里的“月总收入”指工资总额,包括工资、奖金等。可申请法院调查令来调查。

2、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目可依当年的收入或同行业的年平均收入,参照上面的标准确定。

一般参照《道路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参照标准》来确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费来作为依据。

3、有特殊情况的,如子女长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残疾的,可适当增加。

二、关于抚养权的相关法律规定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2、父母双方协议两周岁以下子女随父方生活,并对子女健康成长无不利影响的,可予准许。

3、对两周岁以上未成年的子女,父方和母方均要求随其生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1)已做绝育手术或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的;

(2)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的;

(3)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的;

(4)子女随其生活,对子女成长有利,而另一方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或者有其他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不宜与子女共同生活的。

4、父方与母方抚养子女的条件基本相同,双方均要求子女与其共同生活,但子女单独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生活多年,且祖父母或外祖父母要求并且有能力帮助子女照顾孙子女或外孙子女的,可作为子女随父或母生活的优先条件予以考虑。

5、父母双方对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发生争执的,应考虑该子女的意见。

6、在有利于保护子女利益的前提下,父母双方协议轮流抚养子女的,可予准许。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7条规定:子女抚育费的数额,可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

1、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判决,对于在北京、上海、广州、深圳等一线城市,具体数额原则掌握在800~2000元/月。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

2、对于高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高于上述幅度的,可突破上述幅度,如无特殊情况,一般不超过3000元/月。

3、对于低收入的。按照上述比例计算低于上述的幅度的,如有较多其他财产的,可不按上述比例而按上述幅度判决,以维护子女的合法权益;如财产不多或无财产的,结合抚养人的抚养能力,可不按上述比例而低于上述幅度判决,以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4、对于无收入的。可用其财物折抵子女抚养费。如具有劳动能力的,原则上应支付子女抚养费,因抚养子女是父母的义务,不能因暂时无收入而免除其义务,应保障子女的最低生活水平。

在当代社会,我们国家在抚养权确定方面的规定是比较严格的,主要还是因为孩子必须要得到重视,以及抚养费用的问题都是要符合她的生活需求的,不然的话对于孩子来说也是非常不公平的,但是也需要考虑到实际父母的承受能力。


相关内容: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在离婚案件中
    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看。在离婚案件中,人民法院在确定子女抚养费的数额时,一般是根据以下三大标准来确定:1、子女的实际需要。2、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3、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根据司法解释,夫妻双方协议离婚后,孩子的抚养费可按以下标准支付:1、有固定收入的,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育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2、无固定收入的,...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类型都有哪些
    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类型都有哪些男女之间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而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的,多数都是构成了非法同居关系,当然也有少部分是属于事实婚姻。那对于新婚姻法非法同居一般有哪些类型呢?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就来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新婚姻法非法同居的类型都有哪些 在我国现行法上,非法同居分为无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两种。如此区分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


·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彩礼算赠与的财产吗
    在日常生活中,人们有时会把彩礼与婚前赠与混淆起来,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现实中,产生的彩礼返还纠纷是比较多的。若需要打官司的话,就要了解清楚彩礼返还的诉讼时效该如何去计算。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这两方面的内容。 一、结婚彩礼属于赠与吗 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彩礼的含义有着严格的限制,而并非任何的赠与都可称之为彩礼。人民法院对于当事人诉请返还彩礼的条件,应当首先根据双方或收受钱款...


·哪一方先提出离婚会赔偿吗
    哪一方先提出离婚会赔偿吗我国《民法典》规定,婚姻自由。婚姻自由包括两个方面:结婚自由和离婚自由,禁止任何人包办、买卖或者以其他方式干涉他人婚姻自由。一般情况下,夫妻任意一方有提出离婚的权利,提出离婚的一方,不会因为行使婚姻自由的权利,而受到惩罚。所以,双方无法定过错的,谁先提出离婚,都不需要给予对方赔偿。二、对方提出离婚可以要求赔偿吗?对方提出离婚也就是说对方是原告,而无过错方作为被告。无过错方作...


·国家赔偿范围是什么?
    按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国家机关在行使职权时对他人造成侵权行为的,按照规定侵权的国家机关需要给予一定的国家赔偿,为了更好地的管理国家赔偿,保障受侵害人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制定了国家赔偿的赔偿范围以及赔偿的项目,现在需要了解的是2017年国家赔偿范围以及项目,防患于未然以备不时之需。 一、2017年国家赔偿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我国国家赔偿的种类有三种;一是行政赔偿;二是刑事赔偿;三是民事...


·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
    现阶段,我们知道,夫妻之间由于工作或者感情原因,一方或双方选择居住外地,长期不在一起,从而导致夫妻之间感情进一步降温,甚至走向离婚。我们很多人也了解到,依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离婚有两种方式,协议离婚和诉讼离婚。诉讼离婚里面就涉及到,那么起诉离婚在哪方法院起诉离婚?我们为您解答。 诉讼离婚是指夫妻双方对离婚问题(是否离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无法达成一致意见时,一方向法院起诉,请求法院判决离婚...


·法院调解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经常听说的离婚方式无外乎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但是您可能不清楚,其实在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时候,法官一般是会进行调解的,这种时候就有可能被调解离婚。那么具体来说,法院调解离婚的步骤有哪些呢?以下是网做的具体介绍。 一、法院调解离婚的步骤有哪些 人民法院针对离婚案件的不同性质,将采取不同的调解步骤: 1、一般离婚案件 一般离婚案件是指审判人员在调解开始和结束时,均认为原、被告符合或不符合离婚的法定条件...


·一方有精神病能离婚签字吗
    不能。一方患有精神病,不可以协议离婚,精神病人为限制或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当起诉离婚,由法院审判。婚前隐瞒了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或者婚前知道对方患有精神病而与其结婚,或一方在夫妻共同生活期间患精神病,久治不愈的。根据婚姻法的有关规定和审判实践经验,视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坚决要求离婚,经调解无效,可依法判决准予离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一、父母立遗嘱需要子女都在场吗 父母立遗嘱不需要子女在场,子女是否在场不是遗嘱生效的必要条件,不同的遗嘱要产生效力需要的条件也不同,但总的来说,没有哪种类型的遗嘱是需要子女在场才能生效的。 参照《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四十条,下列人员不能作为遗嘱见证人: (一)无行为能力人、限制行为能力人; (二)继承人、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有利害关系的人。 ...


·双方无过错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双方无过错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一、双方无过错离婚孩子抚养权怎么办? 由双方来进行协商处理。 《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实施) 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税前收入还是税后从法律程序走
    支付抚养费的标准税前收入还是税后从法律程序走,应该按照税后工资算。《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一千零八十五条??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二、抚养费的标准(1)父母有固定收入的,一般以...


·一、婚姻当事人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
    一、婚姻当事人婚姻外生子算重婚罪吗 婚外生子并不一定构成重婚,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婚行为有特殊的构成要件。 夫妻一方和婚外异性生了孩子并不一定算重婚罪。重婚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直接故意,即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自己有配偶而故意与他人结婚。如果没有配偶一方确实不知对方有配偶而与之结婚或以夫妻关系共同生活的,无配偶一方不构成重婚罪,有配偶一方则构成重婚罪。 法律上的重婚,不等于通奸和出轨,法律上认...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