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

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 一、征地拆迁审计现状是怎样的
1、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按照有关文件精神要求,镇、街道要将核实、汇总情况在拟征收范围内向被征收人公布,时间不少于7天。据调查,6个项目中,仅1个项目对调查锁定情况进行了公示。
2、原始资料不齐全。审计发现土地征收补偿协议、房屋及青苗补偿调查表无调查人及拆迁户签名、房屋土地证号及面积等重要信息填列不完整。
3、自由裁量不严谨。项目中拆迁专班为加快工作进度,对一些征收个案进行自由裁量,但不能提供决策依据。
4、挪用拆借资金,未经审批擅动结余 。经审计,有2个项目存在出借拆迁资金390万元。有2个项目,未经审批擅自动用拆迁结余资金用于支付工程款。
5、发放拆迁补助审批不严。 审计发现,有的干部一个月在多个项目中领取拆迁补助,有的地方向关联不大的人员发放加班补助和燃油补助。
二、审计建议
1、落实公示公告,实行“阳光拆迁”。拆迁专班在锁定房屋结构面积及田亩、青苗后,各镇办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对锁定房屋结构面积及田亩、青苗进行公示公告,做到公开、公正、透明,实行“阳光拆迁”,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2、严格财务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区财政局应尽快完善出台拆迁工作经费管理办法,明确拆迁工作经费的支出标准,规范使用单位的支出范围,强化拆迁工作经费使用管理,确保拆迁工作经费高效使用。
3、加大对违章建筑的执法力度,并加大法制宣传和教育力度。各镇办的“控违办”应加大执法力度,对城市规划区内抢搭抢建的违章建筑要及时拆除。加强对农村宅基地的审批管理,建立农村人口居住地管理网络,理顺人户分离关系,坚决刹住违规占地建房之风。
4、落实公示公告,施行财务公开。一方面,各镇办对各个村集体的土地补偿费,要一并公示公告。另一方面加强对集体补偿资金的监管。镇办和各镇办财政所不能仅公开财务报表,要逐笔公开村组收入和支出,让群众看得明白,接受群众监督。各镇办财政所要加强备用金管理和票据审核,防止长期占用、虚报冒领。
5、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拆迁专班对已征收的土地情况要及时与“控违办”相沟通,各镇办的“控违办”要对已征收土地情况定期检查,避免出现农户抢种抢栽,杜绝开工时二次支付青苗等补偿。
以上就是我们对“征地拆迁审计现状”问题的回答。虽然国家努力加强对征地拆迁审计问题的管理,但是许多问题还是层出不穷。原始资料不齐全、调查锁定情况未经公示、挪用拆借资金等问题都是十分常见。国家仍然需要加强监管力度。
相关内容:

·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该怎么确定
    根据相关法律中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因为合同而产生争议的情况下,如果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话,则此时可以到合同履行地的法院起诉。而这时就要知道究竟合同的履行地指的是哪里。通常这个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是如何确定的呢?下面就让本站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一、买卖合同的合同履行地怎么确定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规定和《民法典》(2021.1.1生效)第六百零三...


·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本地领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
    外地户口是否可以在本地领结婚证我国法律规定,如一方是本地,另一方是外地,可以办理;如果双方都是外地户口,不能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对方的户口在当地,就可以在当地办理的。如双方的户口都不在本地,是不可以的,必须到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办理。二、哪些情况是禁止结婚的?《婚姻法》第七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
    近几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房地产行业得到了迅猛发展,同时带动了建筑行业的繁荣。建筑行业本应该是一种重质量轻数量的行业,但为了纯粹的经济利益,建筑行业盲目追求利润最大化,忽视了建筑的质量及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因此建筑法实施细则多次修改,针对市场中出现的新情况作出规定。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跟人民生活息息相关的建筑法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有哪些? 建筑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


·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
    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国家在对群众的土地进行征收,往往会涉及到对被征收的土地进行赔偿的问题。我国出台了相关的政策对土地征收过程中的补偿费用进行了规定,包括了土地补偿费、搬迁安置费用等等。国家每年都会出台新的赔偿标准,以保证被征地人员的根本利益。那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是怎样的?我们来了解一下。一、国有土地征收土地补偿费标准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


·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
    您都知道如果需要使用土地的话是需要申请土地的使用权的,很多人不知道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其实土地使用年限到期之后根据相关的规定是可以自动续期的,但是需要重新签订新的土地使用权合同,接下来让本站我们来告诉您有关的法律规定。小区土地使用年限到期后房子不能住了怎么办?现行的《民法典》(2021.1.1生效)中明确规定土地使用权到期后可以自动续期,但并没有对续期的土地使用费支付标准和办...


·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
    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 一、书写代写遗嘱要不要写地址 要写立遗嘱的地址。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 二、办理遗嘱公证需要的手续 (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 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 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


·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征地补偿标准
    最新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征地补偿标准湖北省恩施州建始县土地共分为四类: 一类区片区片范围:县城规划区。 补偿标准:耕地:54000元/亩;菜地:59400元/亩;果园:59400元/亩;茶园:59400元/亩;精养鱼池:59400元/亩;林地:37800元/亩;未利用地:27000元/亩。 二类区片区片范围:红岩镇和其他乡镇集镇所在地及业洲镇、长梁乡城区规划范围外的行政村。 补偿标准:耕地:3200...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什么是征地补偿?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有哪些? 一、征地补偿的基本定义 征地补偿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法对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实行征收或征用,并按照被征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二、甘肃各地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1、房屋的补偿安置方式 (1)被征地的村或者村民小组建制撤销的补偿安置 ①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与货币补偿金额同等价值的产权房屋调换。 ②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被拆除...


·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
    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在城镇化建设过程中,一些郊区的农村土地难免会被征收,用来建设高楼大厦。农民失去土地也不要担心,政府会给一笔补偿款的。各个省市的征地补偿标准都不一样,这和当地物价水平、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及土地年产值等因素有关。那么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下面我们就给您介绍下相关知识。 一、宁夏征地补偿是多少钱? 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菜田平均每亩补...


·土地使用证已去世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已去世怎么办 土地使用证是居民拥有国有或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法律凭证,按常理说,只能有一人持有。但凡事都有意外,若土地使用证已去世,那么,土地使用证又应该如何处理呢?是将土地使用权收归国家和集体,还是由他人继承呢。在我国,若土地使用证的原持有人去世,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补办的,今天,让我们来看看补办土地使用证的具体流程。 一、国有土地使用证如何补办: (一)出具书面申请和土地登记申请书; ...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
    如何征地拆迁才是符合要求的一、经研究确定征地拆迁范围 会商相关部门制定最终征地拆迁范围。(此项工作由拆迁部门负责) 二、征地前期摸底调查 (一)经研究确定拆迁范围后,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下发收回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通告。同时,拆迁人应告知公安、工商、房管、国土及其它相关部门,暂停办理拆迁范围内居民户口迁入、分户,营业执照,房屋产权转移、分割,房屋出租、交换、抵押,水、电、气、电视、通讯线路安装等手续(...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什么
    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拥有土地使用权我们就可以合理合法的对土地进行使用帮助自己创造收益,当然这些土地的使用还是要在合法的范围内进行。不过当前有许多人拥有土地的使用权之后不知道土地要怎么去使用,而是租赁出去自己收取租金,虽说这样也无伤大雅,但不知道土地使用证的作用可能就容易遇到一些问题。那国有土地使用证是什么?有什么作用呢?土地使用证《土地使用证》是非常重要的物权,不按合同办出《土地使用证》就是开发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