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残疾补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一、残疾补助金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通常情况下,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属于夫妻一方的财产。残疾赔偿金属于残疾人生活补助费,故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奖金、津贴、营业收入、知识产权等,归夫妻共同所有。但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主要是对受害人未来生活损失的一种填补,也是其维持未来生活的一种保障,具有人身的专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3、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是什么?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1、工资、奖金;

2、生产、经营的收益;

3、知识产权的收益;

4、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5、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夫妻共同财产为共同共有。夫妻对全部共同财产部分份额地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平等地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中处分权是所有权中的重要权能之一,直接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财产利益。

三、对夫妻共同财产处置的原则有哪些?

1、处理权平等

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有权决定。

2、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

夫妻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夫妻双方应当平等协商,取得一致意见。夫妻一方未经对方同意,擅自做出重大处分决定的,另一方有权否认该处分的法律效力。但如第三人有理由相信该处分为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另一方不得以不同意或不知道为由对抗该善意第三人。

3、承担一定的义务

家庭生活的费用,由共同财产支付,不足时,由夫或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分担。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义务所负债务,由共同财产清偿;不足时,则由个人财产负连带责任。

综上所述,夫妻一方因为交通事故受伤,造成残疾的可以拿到伤残补助金。这笔钱的性质是对个人的补偿,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婚姻法中有明确的条款对共同财产范围作出界定,包括婚后工资收入、投资所得及夫妻接受的赠与财产等。


相关内容:

·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决 离婚时子女抚养权怎么判
    如今我国已经全面开放了二胎,很多家庭也剩余了第二个孩子,但有的时候剩下了第二个孩子,夫妻却离婚了。这种情况下家里就有两个未成年的孩子,那一般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决才好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两个孩子离婚怎么判决 离婚案件中就孩子抚养问题,法庭会根据不同情况作出不同的判决; 第一,如果双方可以就孩子抚养协商一致,按照双方当事人的意思出具判决书; 第二,如果双方不能就孩子抚养...


·分居两年算不算离婚,分居离婚有哪些条件
    分居两年算不算离婚?不少夫妻最近都在咨询我们这样一个问题,其实分居离婚的并不仅仅要满足分居两年这个时间,还有一些其他的分居离婚条件。换言之,如果仅仅是分居两年的话,也不是一定就能离婚的。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分析解答。 一、分居两年算不算离婚 分居两年是否算离婚,还需要看当事人之间有没有满足法律规定的分居离婚条件。因此,并不能说夫妻分居持续时间满两年的,就可以向法院申请离婚。那分居离婚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呢...


·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
    一些执法机关在行使权力时会在没有权利行使的情况下造成公民的伤害,这个时候我们就会想要索求赔偿。所以国家为了弥补所犯下的错误所规定了相关的刑事案件的国家赔偿。那么当我们受到侵害时就会想要知道刑事案件国家赔偿是怎么规定的?所以下面就让我们介绍一下。 (一)我国国家赔偿法第15条规定: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


·离婚协议怎么公证,有哪些注意事项
     离婚夫妻如果想要加强离婚协议书的法律效力的话,则可以在双方签字之后到公证部门办理离婚协议书的公证。但实践中,很多人并不知道离婚协议怎么公证。针对这个问题,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协议怎么公证 (一)办理离婚协议公证需要的材料 1、当事人双方的居民身份证和户口簿及结婚证; 2、子女的户籍证明; 3、离婚协议草稿; 4、有关的财产所有权证明材料,如房地产权证、车辆行驶...


·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姻诈骗行为?
    法律规定什么是婚姻诈骗行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1、重婚的;2、有禁止结婚而结婚的亲属关系的;3、婚前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病、婚后尚未治愈的;4、未到法定婚龄的。这是明确规定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欺诈婚姻不属于婚姻无效的几种情形。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要成立诈骗罪,主观方面要有非法占有财物的故...


·夫妻财产约定的事项要注意哪些
    夫妻财产约定的事项要注意哪些1.约定的主体。由于是夫妻约定财产制,当然只能是有婚姻关系的夫妻双方才可以对他们的财产做出约定。夫妻之间订立财产契约是从事一项事关当事人重大利益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进行约定时,双方必须都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者无权约定。同时,夫妻对财产的约定必须由双方亲自签订,不适用代理制度。2.约定必须出于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双方意思表示必须真实、自...


·男方争取2周岁抚养权的办法有哪些?
    男方争取2周岁抚养权的办法有哪些? 一、男方争取2周岁抚养权的办法有哪些? 1、离婚前多照顾孩子,增加与孩子的感情; 2、如果双方已经分居,最好争取与孩子一起生活; 3、如果夫妻双方都忙于工作,最好让自己的父母帮助照看孩子; 4、自己身上有不好习惯的,要及时改正; 5、自己没有工作的,要积极进取,寻找一份收入尚可的工作; 二、哪些情况下孩子可以归男方抚养?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


·诉讼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离婚请律师要多少钱
    对于离婚夫妻而言,不管选择哪种方式离婚此时都是需要支付一定费用的,但相比之下诉讼离婚的费用自然是要比协议离婚的费用低一些的,那究竟诉讼离婚需要多少费用呢?而在诉讼离婚的过程中很多人会选择委托律师,此时律师费又是多少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诉讼离婚需要多少费用 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以调...


·导致婚姻终止情况是什么
    导致婚姻终止情况是什么(1)配偶死亡的法律事实。以配偶的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为婚姻终止的原因。《民法通则》第九条规定:“公民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死者不再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也不再具备包括婚姻关系在内的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资格,婚姻关系也当然的随死亡而终止。死亡包括自然死亡和宣告死亡。在配偶一方自然死亡时,婚姻关系即告终止;在配偶一方被宣告死亡时,按照...


·离婚财产过户如何办理手续?
    离婚财产过户如何办理手续? 第一步,准备房产过户材料 1、离婚判决书及其复印件; 2、房产证(如有共有证的,包括共有证); 3、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4、房产登记申请书。 第二步,房产过户的手续 准备好了房产过户需要的材料,接下来我们就要到房管部门办理房产过户的手续了。 1、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 2、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登记费; 4、取证。 以...


·怎么处理离婚彩礼钱返还问题
    在广大地区,特别是农村,结婚给彩礼从古至今依然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但是,由于婚前或者婚后生活产生的纠纷,夫妻双方往往会走向离婚。那么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处理离婚彩礼钱返还问题呢?我们一起通过下文进行了解吧。 一、哪些财产属于彩礼,婚前给女方的财产都可以作为彩礼吗? 在一些地区,男女双方确定关系后,按照当地习俗男方会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数量的现金或者财务,表示其欲与对方结婚的诚意。因此,如果...


·现如今,很多人都活得非常明白,为了防止自己百年之后,子女们或
    现如今,很多人都活得非常明白,为了防止自己百年之后,子女们或是其他人引起不必要的纠纷,会在生前就对自己的一些财产立下遗嘱。例如说房子的产权这样的事,肯定也会在遗嘱中交代清楚。但是,在生活中,您对于因遗嘱而打官司得人可不少。所以,我们就详细为您介绍遗嘱房产纠纷确权费用为多少的问题。 一、遗嘱房产纠纷确权费用为多少? 房产确权之诉,属于财产案件,按需要确权的标的物的价值,确定案件受理费的数额。 ...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