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在实践中,时常会出现因劳动合同为无效,致使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的得不到保护的情况。而作为劳动者,想要更好的保护自己的利益,那么就要了解清楚哪些劳动无效,然后再加以避免。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哪些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 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
“威胁”是指以给公民及其亲友的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造成损害为要挟、迫使对方作出违背真实的意思表示的行为。
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二、无效劳动合同由谁确认
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之时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确认部分无效的劳动合同,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相应的劳动报酬,提供相应的待遇。
三、应当如何处理无效劳动合同
无效的劳动合同是指不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劳动者自始至终都无须履行无效劳动合同。确认劳动合同部分无效的,如果不影响其余部分的效力,其余部分仍然有效。
由于用人单位的原因订立的无效合同,对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包括:
(1)造成劳动者工资收入损失的,按劳动者本人应得工资收入支付给劳动者,并加付应得工资收入25%的赔偿费用;
(2)造成劳动者劳动保护待遇损失的,应按国家规定补足劳动者的劳动保护津贴和用品;
(3)造成劳动者工伤、医疗待遇损失的,除按国家规定为劳动者提供工伤、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劳动者相当于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4)造成女职工和未成年工身体健康损害的,除按国家规定提供治疗期间的医疗待遇外,还应支付相当于其医疗费用25%的赔偿费用;
(5)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事实上,即便劳动合同是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它也可能会出现合同无效的情况,而合同一旦人被认定无效就会产生相应的法律后果。至于哪些劳动合同无效,我们已经在上文中做出了讲解。若真的发生了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可以咨询一下律师此时该如何来处理。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
    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项工程的修建在也变得随处可见,可以说我们的社会生活是由各工程所组建而成的,故而若工程质量存在瑕疵,会导致人们的生命安全存在危险。为了加强工程单位的责任心,国家立法机关对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做了概括性的规定,具体来说,处罚办法有哪些呢?现在就来一起了解下吧。 一、工程质量事故处罚措施有哪些? 1、发生一般质量事故,由公司工程管理部组织项目部相关人员将...


·一、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一、签劳务合同可以随时辞职吗? 签劳务合同不可以随时辞职,劳动者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是不可以随时辞职的,劳动者辞职的,只需要提前一个月以书面的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就可以解除劳动关系。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没有提前30天提出离职,用人单位也不存在《劳动合同法》38条的情况,劳动...


·对于劳动者来讲,即使处于试用期内,此时也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
    对于劳动者来讲,即使处于试用期内,此时也是有权利要求用人单位按照约定或法律的规定支付自己工资的。但很多人其实并不清楚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接下来,就让我们来为您做详细解答吧。 一、试用期工资怎么计算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20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工资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者劳动合同...


·众所周知,员工在进入单位之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合
    众所周知,员工在进入单位之后,必须要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用人单位并没有和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在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那么,事实劳动关系确定标准是什么?接下来我们将为您详细的介绍一下事实劳动关系确定标准。 一、事实劳动关系的确定标准 事实劳动关系是一个法律概念,它没有在我国《劳动法》条文中被提到,但原劳动部《关于贯彻<劳动法>...


·一、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
    一、就业协议劳动合同的区别是什么?1、主体的区别大学生就业协议主要是用于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学校三方。就业协议对用人单位的性质是没有规定的,对任何单位都适用,就业协议的鉴证方是学校。劳动合同则适用于劳动者(包含应届毕业生)与用人单位(不含公务员单位和比照实行公务员制度的组织和社会团体以及军队系统)之间,与学校完全是无关的。2、内容的区别就业协议的主要内容是毕业生介绍自身的情况,表示愿意去用人单位...


·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加班费细则的规定是什么? 关于加班费,在以下法律法规中有相关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申领工伤待遇?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申领工伤待遇?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申领工伤待遇到劳动社会保障局领取。 《工伤保险条例》第一条 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条例》的第一条即明确了工伤保险待遇的领取者为:“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即职工为实际赔偿的受益者。 《条例》的制定对企业的利益是...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
    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 我们都知道现在对于买房子的人越来越多,买了房子之后就会面临着请装饰公司装修房子的问题,那么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一般是要全方面的进行验收,而且还包括家具还有各种卫生器具等等,那下面就来听听我们的看法。 一、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最新有哪些内容? 1、卫生器具、各种阀门等应积极采用节水型器具。 2、各种卫生设备及管道安装均应符合设...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怎样算是无效劳动合同?
    一、劳动合同法规定怎样算是无效劳动合同? 根据《中护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下列劳动合同无效: 1、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 “法律、行政法规” 既包括现行的法律、行政法规,也包括以后颁布实行的法律、行政法规,既包括劳动法律、法规,也包括民事、经济方面的法律、法规。 2、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 “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


·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童工是多少年龄
    对于我国的未成年人来讲,法律方面是给予了更多保护的。从劳动上面来看,我国虽然允许一定年龄段的未成年人工作,但却严令禁止单位招用童工。为此时区分未成年工与童工就要看他们的年龄,那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童工是多少年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我国法律中规定的童工是多少年龄 我国劳动法严禁企业招用16岁以下的童工。16岁以上又不满18岁务工者为未成年工,但劳动法对企业招用未成年工有所限制,并规定企...


·一、杭州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一、杭州工伤认定十级赔偿标准是多少?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2、劳动合同期满,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在杭州,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工资),以及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在杭州,七到十级分别为15、10、8、6个月本人...


·关于劳动合同书样本
    其实不管是您刚进公司和企业作为试用期还是已经是一名老员工了,劳动合同书是必须要签订的,因为劳动合同书样本是作为各位劳动者朋友们维护合法权益的一份书面法律保障的,因此对于其中内容不清楚的朋友可以看看。 劳动合同书样本 _________公司(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条例,就聘用事宜,订立本劳动合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