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 劳动者刚进单位有试用期要求是很正常的,而这个试用期有期限的限制,法律中规定最长不能超过6个月。那要是试用期届满的,此后单位觉得还需要对劳动者进行考核,于是就延长试用期期限,这样做可以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试用期届满后可以延长吗 《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不足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3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 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由于现在建筑工程频繁出现豆腐渣工程,因此为了解决建筑工程出现问题而找不到人维修的问题,要求施工单位缴纳一定数额的工程质量保修金,等达到一定时间后再予以返还。那么,工程质量保修金返还期限是多久?下面由来为您解答。 质量保修金返还期 我国法律法规尚未就质量保修金返还期作明确规定,实务中亦未形成通行惯例,由此造成了质量保修金返还约定的多种缺陷,当前,保修金返还主要有以下...
·一、劳动合同续签什么时间开始操作,怎么操作? 一、劳动合同续签什么时间开始操作,怎么操作? 劳动合同续签在合同到期前一个月内进行合同的续签,一般是与公司的人事部进行续签的工作。 二、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 劳动合同续订可以有法定的情形,也可以有劳动合同约定的情形。例如,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合同续订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后,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经过协商,续订劳动合同的; (2)职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孕期...
·一、佛山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 一、佛山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
·国庆节放假工资怎么算 国庆节工资的计算:国庆节1-3日是国庆节法定假日,所以这三天的加班费是平时工资的三倍;国庆节4-7日属于周末换休,可以选择给劳动者安排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如果不给补休的,加班工资应为平时岗位工资的2倍。法律依据:《劳动法》第40条法定假日用人单位在下列节日期间应当依法安排劳动者休假:(一)元旦;(二)春节;(三)国际劳动节;(四)国庆节;(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节日。第44条延长工时的报酬...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一、劳动法关于岗位调动的规定是什么 根据《劳动法》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形势,作出组织结构的调整,属于法律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根据劳动者个人的情况,如果出现劳动者所在公司迫于市场规定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在这种情势变更下,公司可与劳动者协商工...
·我国规定如何工伤认定劳动关系 所谓工伤肯定就是和自己的工作是有关系的,所以有一点职工本人必须要搞清楚,只有是属于事实劳动关系的话才可以申请工伤认定的。正是因为这样,所以有些公司在员工发生工伤以后,可能会否认事实劳动关系,如果没有劳动关系,员工就不能进行工伤认定。遇到这种情况的话,本人就需要知道我国规定如何工伤认定劳动关系? 一、我国规定如何工伤认定劳动关系? 对工伤认定程序中劳动关系的认定:要综合考虑劳动者合法权益的保护和法...
·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 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 现在城市的经济不断发展,城市各处出现了各种建筑工程,因为市场的繁荣,所以有份多私人单位进入到了工程的建设。这时候,有些人图谋利益而不注重质量。那么,私人工程质量索赔内容有哪些,程序是怎样的?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工程质量验收不合格,如何处理相关纠纷 《合同法解释》第3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 即使是在试用期,用人单位都应当与劳动者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但现实生活中,有不少单位会以简单的入职协议代替试用期时的劳动合同。而根据法律的规定,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入职协议是否属于劳动合同 简易合同,即合同形式上为纸条、单页入职协议等,内容上仅约定了劳动者的工资标准、工作时间、工作岗位等单一内容,并未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劳动合同内容的要求进行全面的约定。劳动合同是...
·刑诉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有哪些? 刑诉法聘请鉴定的程序有哪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法院解释”)第57条规定“对于证人能否辨别是非,能否正确表达,必要时可以进行审查或者鉴定。”《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以下简称“检察规则”)第199条至第203条对鉴定、鉴定的启动、鉴定人的条件、鉴定注意事项以及鉴定人的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以下简称“公安规定...
·劳动合同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 劳动合同诉讼举证期限是多久?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十五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十日。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或者对证据来源、形式等方面的瑕疵进行补正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限制。《解释》规定人民法院确定一审普通案件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五日,第二审案件提供新证据的举证期限不得少于十日,修改了此...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一、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的受理范围如下: 1、根据《条例》规定,适用于劳动仲裁的劳动争议范围主要包括: (1)因执行、变更、解除、终止等履行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2)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 (3)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照本条例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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