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伤认定有什么程序

工伤认定通常是由所在单位向劳动部门提出的,但法律也是允许劳动者或其家属申请进行工伤认定。不同主体申请进行工伤认定的程序是不同的。那如果是劳动者自行申请,工伤认定有什么程序呢?请从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工伤认定有什么程序
1、申报工伤事故
(1)企业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报告。
(2)工伤职工或其亲属应从工伤发生之日或职业病确诊之日起,15日内向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申请时间可延长到30日。
(3)工伤职工本人或其家属没有可能提出工伤保险待遇申请的,可由本企业工会组织代表职工提出申请。
(4)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申请须经企业签字后报送;如果企业不签字,工伤职工或其家属可以直接报送。
2、认定工伤
(1)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接到企业的工伤报告和职工的工伤待遇申请后,应进行调查取证,在7日内作出是否认定为工伤的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到30日;
(2)认定工伤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a、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申请;
b、指定的医疗机构初次治疗工伤诊断书或职业病诊断书,属于轻伤无需到医院治疗的,由企业医生开具工伤诊断书;
c、企业的工伤报告或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根据职工的申请进行调查的工伤报告。
(3)书面通知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企业和申请人。
二、不服工伤认定结论怎么办
工伤职工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可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理由如下:
工伤认定是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所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办法》第三条第八款以及《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的。但前提是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才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劳动部劳社厅函(2004)123号文件《关于当事人对工伤认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问题的复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直系亲属,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应该首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再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在适用(工伤认定办法)第十九条规定时,当事人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按照(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三条规定执行;当事人对不予受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即这种情况下行政复议不是前置程序。”
对工伤认定的申请,单位或者劳动者本人应当在法定的时限内提出,因此,在单位拖延申请认定工伤时,劳动者要及时自行申请,但此时一定要事先了解清楚申请工伤认定有什么程序,避免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相关内容:

·加班的工资要不要纳入扣税里
    加班的工资要不要纳入扣税里我国对个人所得税征税时主要是对工资、薪金所得征税,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其中,工资包括一般工资和加班工资,以及提成等等。因此,加班工资是需要扣税的,这是我国的法律所规定的。二...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
    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是怎样的? 近几年,公路工程项目越来越多,这也是我国经济发展所带来的好处,公路建设使交通更为便利,从而又使经济得到进一步发展。但同时,工程质量事故的发生也应引起我们的重视,那工程质量事故又是怎么分类的呢?下面,我们来了解一下公路工程质量事故分类以及它的分极标准。 一、什么是公路工程质量事故 工程质量事故指由于勘测、设计、施工、监理、试验检测等责任过失而使工程在下述时限内遭...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是否赔偿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和
    用人单位不签合同是否赔偿双倍工资如果用人单位没和劳动者签合同,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那么就应该得到双倍工资的补偿,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在实践中, 未签订劳动合同,索要双倍工资...


·没有买工伤险如何处理
    没有买工伤险如何处理 先向劳动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可能构成伤残的,再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最后根据具体的情况,要求公司赔偿各项费用。 《工伤保险条例》第六十二条,用人单位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责令限期参加,补缴应当缴纳的工伤保险费,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处欠缴数额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 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


·施工单位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合法吗?
    施工单位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履行合同义务合法吗?是属于合法的;如果属于上下级关系的,应该按规章制度执行。如果属于两个独立法人主体,就看合同如何约定二、分公司能不能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吗?是可以的,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本公司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


·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关于员工工伤伤残的赔偿款,这不是由用人单位自己定价,并且也不是由受伤员工漫天要价的。所以国家根据员工工伤伤残鉴定的等级都合理的进行了伤残赔偿款的划分,这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用人单位的基本权益。下面我们要为您介绍的是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一、在我国工伤四级伤残赔偿多少钱? 《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


·解决企业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
    解决企业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 一、拖欠工资能法律援助吗? 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特殊案件是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第二款、第三款的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


·在异地发生工伤的时候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
    我国很具有特征的一个现象就是城镇化。而且由于各地工作的不同需求,加班出差是非常常见的。因此如果在异地加班或者出差的时候发生意外受伤了,属于工作原因的话就可以认定为工伤。那么,今天我们就来讨论一下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这个问题。一、工伤鉴定可以异地做吗应当在用人单位工伤保险统筹地申请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人社部《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二)》规定,工伤职工遭受...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 我们知道,电力工程项目都是比较大的工程项目,而且对于电力工程的质量要求也是非常高的,如果电力工程质量达不到标准,验收不过,那么就很容易发生电力工程质量的事故,发生事故后果就很严重了。那么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是什么呢?下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电力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内容 为了学好新《统一标准》公司总工办、工程部对新标准对原统一标准修改补充的内容进行介...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又反悔如何处理?
    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又反悔怎么处理?员工主动提出离职后又反悔的,员工本人可以在用人单位做出同意决定前变更或撤回。如果用人单位已经做出同意决定的,则不能再反悔,有证据证明是受欺诈、胁迫等而辞职的除外。辞职申请经用人单位作出同意决定的,既发生法律效力,员工此时不能反悔,辞职申请无法收回。当然,也有例外情形,即和用人单位协商后,用人单位同意员工可以继续留下的除外。二、个人提出离职的三种情况有哪些?1、用人...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对于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之后,双方就确立了劳动关系。对于双方之间的劳动关系,我国的法律对其有特殊的规定。劳动关系并不是只有一种,在现实中它可以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和种类。今天我们就为您详细说明我国劳动关系有哪些。欢迎通过阅读下文了解。 一、劳动关系的种类包括哪些 1、按实现劳动过程的方式来划分,劳动关系分为两类: (1)直接实现劳动过程的劳动关系,即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由用人单...


·劳动争议仲裁实效制度特征有哪些
    劳动争议仲裁实效制度特征有哪些 一、劳动争议仲裁实效制度特征 1、时效中断 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当事人能够证明在申请仲裁期间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申请仲裁期间中断: (一)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 (二)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 (三)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 申请仲...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