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江苏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一、江苏交通事故残疾赔偿金的标准是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

第二十五条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二十年计算。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受害人因伤致残但实际收入没有减少,或者伤残等级较轻但造成职业妨害严重影响其劳动就业的,可以对残疾赔偿金作相应调整。

二、司法解释

1、《民法通则》第119条:“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扶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等费用。”此规定了一个应当赔偿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原则,没有规定具体计算的办法。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46条:“侵害他人身体致使其丧失全部或者部分劳动能力的,赔偿生活补助费一般应补足到不低于当地居民基本生活费的标准。”,对此也仅作简要地规定。

3、国务院颁发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第三十七条第(五)项,即“残废者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平均生活费计算。”

4、2002年9月1日施行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50条对住院残疾生活补助费赔偿也作了规定,即“残疾生活补助费: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居民年平均生活费计算,自定残之月起最长赔偿30年;但是,6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15年;70周岁以上的,不超过5年。”

5、《国家赔偿法》中是以残疾赔偿金的形式对残疾受害人劳动能力的部分或者全部丧失而导致收入丧失或减少进行赔偿。

6、《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5条规定对因受人身损害残疾的受害人的赔偿,不再沿用“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的称谓,而是称之为“残疾赔偿金”。

有关交通事故造成残疾的情况下,涉及到具体的残疾赔偿标准的计算应当由双方协商进行处理,最后对残疾赔偿情况签订协议来进行处理,如果一方对赔偿的标准有异议,或者认定赔偿的标准低于实际情况的,可以要求进行司法鉴定来处理。


相关内容:

·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取车吗
    ?事故责任认定书不签字可以取车吗不签名是违法的。应当在车辆进行相关技术鉴定后,交警队伍不会在车辆检验报告发出后三日内发出复检申请,另一方不向法院申请保险。交警必须通知各方提车。否则是违法的。交警依法作出事故是一项法律文件,依法需要送达事故当事人,但当事人是否签字,并不影响事故的效力,而是会影响事故的生效时间。此外,如果事故各方认为事故责任不合法、不合理,需要在收到事故证明信之日起三天内向上级机关申...


·车祸造成的护理费怎么计算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护理人员有收人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


·交通事故全责车主赔偿有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
    交通事故全责车主赔偿有什么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则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保险公司在限额先行赔偿,不够部分由肇事者承担。可以要求的主要赔偿项目及标准有:1、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2、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


·交通伤残怎么计算费用?
    交通伤残怎么计算费用? 一、交通伤残怎么计算费用?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公式为: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赔偿年限。60周岁以下人员的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伤残系数×20年 二、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情况下: 人身损害赔偿数额 = 医疗费 误工费 护理费 交通费 住宿费 ...


·一、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做到哪些?
    一、为了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需要做到哪些? 交通参与者都要严格遵守交通安全法的规定,机动车驾驶员做到:不疲劳驾驶、不酒后驾驶、不醉酒驾驶、不超速驾驶、不超载驾驶、不客货混装,各行其道,保持安全车距,非机动车驾驶员做到:各行其道,不走机动车道,不违法载人,行人做到:不乱穿马路,过马路走人行横道线,道路施工维修单位、人员,做好安全警示标志。 二、交警处理交通事故可以采取哪些措施? 这里所讲的措施主...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
    一、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标准的项目有哪些?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是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注意事项1、如何选定受诉法院残疾赔偿金是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用药明细、开具诊断证明
    交通事故伤者出院需要复印住院病历、用药明细、开具诊断证明,注明休息时间、护理人员人数、建议再次手术的大约费用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


·当你的爱车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损伤,进行车损减值鉴定能对你的损
    当你的爱车在交通事故中受到了损伤,进行车损减值鉴定能对你的损失作出权威的认定。那么现实中,这个交通事故车损减值鉴定怎么进行呢?在车损减值鉴定做完后,如果你对该鉴定有异议,不服车损鉴定又该怎么办呢?接下来,我们将为您做一一解答。 一、交通事故车损减值鉴定怎么进行 1、道路交通事故处理机关受理交通事故后,需对受损车物损失价格进行评估鉴定的,应及时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内容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一)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车辆、道路和交通环境等基本情况; (二)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经过; (三)道路交通事故证据及事故形成原因的分析; (四)当事人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及责任或者意外原因; (五)作出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名称和日期。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由办案民警签名或者盖章,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


·一、交通事故人伤什么时候赔偿?
    一、交通事故人伤什么时候赔偿?交通事故人伤一般是在交通管理部门介入调查之后的十天之内讨论赔偿事宜,交通事故伤害者可以要求肇事者赔偿,有保险,找保险赔偿。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及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的规定,首先由交警部门进行事故责任认定。由交强险承保的保险公司在第三者责任限额内赔偿,超额部门,再由对方根据责任认定情况赔偿。保险公司及对方需赔偿医疗费,误工费,住院护理费,住院伙食费,交通费。造成...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怎么赔偿?
    一、发生交通事故,误工怎么赔偿?误工费=误工收入(天/月/年)乘误工时间1、有固定收入的(如上班族、公司白领),需要提供《收入证明》。由用人单位提供受害人最近一年的工资表和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内容包括受害人在单位的工作时间、职务和最近一年平均的月工资。2、没有固定收入的(比如个体户)可以提供一段时间(前三年)《收入状况证明》 。内容包括从事的行业、工作所在地、工作内容,并提供相...


·校车超载入刑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校车超载入刑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 在当今社会,由于人们生活水平的逐渐提高,逐渐重视了教育问题。可是在教育子女的问题上,好学校往往会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而与学生安全息息相关的校车安全问题自然就引起了人们的注意。可是校车超载入刑法的司法解释是什么?下面就随我们一起了解一下。 一、校车的相关信息 1、定义 校车是用于运送学生往返学校的交通工具。中国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在《道路交通安全“十二五...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