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有什么?

一、申请报告

二、公司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委托书)以及委托人的工作证或身份证复印件

三、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

四、依照《公司法》股东会或董事会作出的变更决议,涉及章程变更的应相应修改公司章程

(一)名称变更: 需办理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以及公告

(二)经营范围变更: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国家有关部的批准文件

(三)注册资本变更: 出具具有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或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出具的《国有资产产权登记表》;减少注册资本需公告三次;公司注册资金变更分为两种形式,一种是减少注册资金,另一种是增加注册资金,以下详细介绍减少和增加注册资金的详细流程和相关手续。

减少注册资金 公司减资是指公司资本过剩或亏损严重,根据经营业务的实际情况,依法减少注册资本金的行为。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本法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

(1)公司减资条件的规定 公司减资,无论是否造成剩余资本少于法定标准的情况,都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为了切实贯彻资本确定原则,确保交易安全,保护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减资要从法律上严加控制。按照资本不变原则,原则上公司的资本是不允许减少的。考虑到一些具体情况我国法律允许减少资本,但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从实际情况看,

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原有公司资本过多,形式资本过剩,再保持资本不变,会导致资本在公司中的闲置和浪费,不利于发挥资本效能,另外也增加了分红的负担。

②公司严重亏损,资本总额与其实有资产悬殊过大,公司资本已失去应有的证明公司资信状况的法律意义,股东也因公司连年亏损得不到应有的回报。

(2)公司减资应遵守法定的程序

①股东会决议。

该决议内容包括:

a、减资后的公司注册资本;

b、减资后的股东利益、债权人利益安排;

c、有关修改章程的事项;

d、股东出资及其比例的变化等。

公司作出减资决议时,应注意公司减少资本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②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

③通知或公告债权人。公司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第一次公告之日起45日内,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④变更登记

(3)减资的具体方法:在实际操作中,下述述两种减资方法可混合使用。

①减少出资总额,同时改变原出资比例

②以不改变出资比例为前提,减少各股东出资

(4)公司减资登记需要的材料


①投资者申请书;(原件)

②企业董事会决议;(需由董事会一致通过)(原件)

③股东各方关于减资的协议(独资企业为减资决定);(原件)

以上就是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程序的相关内容,我们在办理公司变更注册资金减资的时候必须满足以上条件,经过股东决议,缺一不可,我们在办理前,要咨询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如果您还有相关不明白的问题,可以咨询的深圳律师。





相关内容:

·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
    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 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都需要执行事务合伙人,代表企业从事各类经营活动,他的行为就是企业的行为,会对企业产生法律后果。那么,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是谁呢?将在下文就针对这个问题进行相关解答。 一、合伙企业法定代表人 合伙企业没有法定代表人。 1、合伙企业和一般的公司是不一样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就是合伙公司代表人,他的职务相当于法人代表。 作为区别于法人与自然人的另一种民事主体,...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一、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法定流程是怎样的? 外资企业增加注册资本的具体程序应是:企业向审批机关提交董事会决议和董事长签署的申请书等文件;审批机关在接到上述有关文件后,以书面形式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后,企业按照变更登记的有关规定,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变更登记。 二、外商投资企业增资需要的文件: (一)企业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增...


·国有企业拆迁标准是什么?
    国有企业拆迁标准是什么? 拆迁想必您都有所了解,小到农村房屋拆迁,大到国有企业拆迁,不论是哪一种您都非常关注拆迁补偿款问题,前段时间有网友向我们咨询国有企业拆迁补偿问题,下面我们告诉你在国有企业拆迁中的标准是什么?范围包括哪些? 一、国有企业拆迁补偿种类 (一)土地、房屋价值补偿 土地房屋价值补偿主要包含两方面,土地区位补偿价和房屋重置成新价,土地区位补偿价指的是被拆迁人合法用地范围内的...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是多少钱?
     一、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限额最低是多少钱?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3万。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这种注册资本由于是一次必须由股东认足,因而始终与公司的发行资本相等,具有确定性。如果公司成立后还需要发行资本,应履行增资的法定程序,相应地对原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额进行修改。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 ...


·企业改制的性质,改制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改制的性质,改制的原则有哪些?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个企业需要适应融入现代社会,就需要进行改制才能更好的发展,否则便会成为社会发展的遗弃物,通过改制后形成的混合所有制企业让我们弄不清相关规定,那么企业改制的性质,改制的原则有哪些呢?我们通过下文来了解一下。 一、企业改制的性质,改制的原则有哪些? 企业改制的出现是在改革开放之后,目的是为了增强企业的竞争力,为了更好的管理企业的改制行为,国家相关...


·母公司需要和分公司签合同吗?
    母公司需要和分公司签合同吗?是可以不用签订的;分公司并不是独立法人,只是总公司的分设机构罢了,权利义务还要总公司承担。公司与分公司就如同左手和右手签合同,并不能凭这样的合同对抗第三人。二、旗下分公司可以签合同吗?分公司虽然不是独立的法人,但是一般也是领取营业执照了的,可以在总公司的授权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可以对外签订合同。而且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就是并不一定需要盖总公司公章,可以盖分公司自...


·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除了一人独资公司,可以说如果没有股东也就不可能存在着所谓的公司法人,但法人制度是把公司的经营权和所有权严格的进行了区分。所以,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也并不冲突,作为法人的主要责任就是要合法的经营和履行纳税,而股东的责任就包括遵守公司的章程,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等。 一、公司法人与股东的责任主要是什么? 一)公司法人的责任 1、合法经营、合法履行纳税义务。刑事风险是后果比较严重的风险,会...


·分公司能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
    分公司能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分公司不能代表总公司签合同设立分公司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地、更方便地开展经营业务,分公司可以自己的名义对外开展业务,当然也包括了签订合同这样重大、不可或缺的环节。分公司在签订合同时,只要加盖分公司的印章就可以了,没有必要每个合同都要到总公司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对于与分公司开展业务的公司或个人来说,也没有必要必须要求分公司在合同上去加盖总公司的印章。只要审查总公司对分公司...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纠纷怎么起诉? 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 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 3、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 4、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二、离婚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割?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


·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
    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 一、合伙开公司应注意什么 1、确定公司合伙人出资比例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为成立公司,股东出资的方式非常丰富,既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这样一来,各方的出资数额就不一定相同。因此,无论以何种方式出资,合伙人出资的方式、金额、期限,都应明确规定,只有明确规定了出资比例,在出现纠纷和债务的时候才便于划分责任,以免引起...


·注册公司法人还有什么职位?
    注册公司法人还有什么职位一般来说,企业的法定代表人是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或CEO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并且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企业法人,是指以营利为目的,独立地从事商品生产和经营活动的社会经济组织,在西方某些国家,企业法人就是指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在我国,目前除了公司法人以外,还有国有企业法人、集体企业法人等企业法人的种类,随着我国以公司制为...


·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法定代表人是公司的最高管理者,拥有核心权力。在我国,法定代表人基本是公司的总经理。我国的公司法是专门针对公司的,其中在法定代表人设立、变更方面也进行了说明。那么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结合公司法有关知识给您讲一讲。 一、公司法变更法定代表人的规定是什么? 公司法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