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侵犯版权的后果有哪些?

侵犯版权的后果有哪些?侵犯版权的后果侵犯版权的后果: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侵犯著作权的法律后果包括: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于赔偿损失,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侵权人应当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的,由人民法院根据侵权行为的情节,判决给予五十万元以下的赔偿。二、著作权侵权行为有哪些?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作者及其他权利人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的人身权和财产权的总称。我国《著作权法》第46条规定的一般侵权行为有11种:(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行为。(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行为。(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行为。(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行为。(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报酬的行为。(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行为。(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著作权被侵犯的主体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法人,但是实施侵权行为的行为人只能是出于主观故意,对于行为人认为自己的著作权被侵犯的,在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必须在提交起诉状时提交相应的证明作品的著作权属于自己的证据材料,否人民法院无法认定也不会受理。



相关内容:

·侵犯著作权专利权两年时效已过还可以起诉吗?
    侵犯著作权专利权两年时效已过还可以起诉吗? 一、侵犯著作权专利权两年时效已过还可以起诉吗? 侵犯著作权专利权两年诉讼时效已过也是可以起诉的,超过诉讼时效后丧失的一般是胜诉权,而不是向法院起诉的权利。 根据《关于审理专利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第二十三条:“侵犯专利权的诉讼时效为二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二年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


·驰名商标申请条件是什么
    驰名商标主要是指国家关于管理这种商标权利的有效机关,是属于商标类型中的一种,有着一定认定认可的商标。这商标在我国也是属于比较有知名度的品牌,有着比较高的信誉度。国家对这种驰名商标的保护远远要高于其他商标权的保护,除了对该商标的类似服务保护,还对该商标在网络上的保护,主要有人侵犯了这个权利,那么将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按照我国目前的规定,申请驰名商标通常需要满足怎样的条件呢?1.拥有该商标的企业必...


·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
    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 一、共有专利权转让有转让费吗 1.一般情况下的专利变更费用:要变更专利的发明人或者专利的申请人以及专利的拥有人需要缴纳200块;要变更专利的代理机构或者专利委托代理人的关系则需要缴纳50块。 2.一般情况下的专利转让费用:进行专利转让一般需要缴纳200块。 上面提到的是一般的情况下变更或者转让专利的费用,但是具体情况下的费用还是需要转让方和购买方具体商量决定。 ...


·著作权的保护开始时间怎么计算的
    (1)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为作者的终生及其死亡后50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50年的12月31日。例如,甲在1980年3月4日创作了一作品,但没有发表,甲在2000年的10月1日死亡,那么其发表权和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限将从1980年3月4日开始计算,并截止于2050年的12月31日。(2)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以及著作权(署名权除外)由法人或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其发表权和...


·公民办商标续展在那办?
    公民办商标续展在那办? 一、公民办商标续展在那办? 商标续展是注册商标所有人在商标注册有效期满十年前的一段时间内,依法办理一定的手续,延长其注册商标有效期的制度 根据2013年修改的商标法,第四十条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商标注册人应当在期满前十二个月内按照规定办理续展手续;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给予六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十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期...


·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是什么意思?
    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是什么意思?一、商标权人为自然人是什么意思商标权人为自然人的意思是商标权享有的主体是自然人,自然人依法注册并取得了商标权。二、商标权人的范围1、原始主体商标权的原始主体根据我国《商标法》第4条第1款和第2款的规定,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生产、制造、加工、拣选或者经销的商品,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品商标注册。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其提供的服务项目,需要取得...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吗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吗 一、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吗? 著作权的人身权利不能转让,人身权的法律特征 1、人身权是一种与特定民事主体的人身密不可分,具有专属性的民事权利。通常情况下,人身权不得以任何形式让与他人,即不得买卖﹑转移﹑赠与或继承。 2、人身权是一种没有直接财产内容,不直接体现为一定的财产利益的民事权利。因此人身权不能用金钱去衡量,只能用一定的观念对其作出评价。但这并不意味着...


·商标异议申请书怎么写?
    商标异议申请书怎么写?异议人只能在异议期限内对经商标局初步审定登载在《商标公告》上的商标提出异议。异议期为3个月,自被异议商标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计算,至注册公告的前一天。 异议人提出的异议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事实依据并有相应的证据支持。证据在提出异议申请时不能提交的,应当在异议申请书中声明,并应自提交异议申请之日起3个月内提交证据(可在3个月内邮寄补交)。 异议期限的最后一天是法定假日的,可以顺延至...


·恶意抢注商标无效宣告的法律依据是什么
    恶意抢注商标无效宣告有哪些法律依据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的规定,恶意抢注他人商标的,商标局可以作出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具体规定:2、第四十七条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3、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决定或者裁定,对宣告无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执行的商标侵权案件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做出并...


·版权当事人应当怎么版权保护?
    版权当事人应当怎么版权保护?1、国家需要对网络环境进行治理,要取缔关闭从事侵权活动的非法网站,这样才可以在很大程度上打击盗版和盗著作权的行为,还要严厉处理此类犯罪人员,最大程度上保护原创作者。2、各个职能机关要进行不间断的监督和检验,对于各种网络行为进行查处,要按时对一些服务引擎进行检查,严格做好管理工作,对于查处提供链接服务搜索引擎网站的侵权行为要进行和治理,这样网络环境就会好起来。3、还需要各...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多少?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多少?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商标侵权300赔偿具体的损失一般情况下的话,如果具体损失达到了300元,就会赔偿3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对恶...


·商标到期抢注时间界定的依据是什么
     一、商标到期抢注时间界定的依据是什么? 商标到期后还未满六个月的,其他企业申请注册类似商标就属于抢注。商标注册人在此期间未能办理的,可以在期满后的6个月的宽展期内提出,但须缴纳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 宽展期满后仍未提出续展申请的,商标局将注销该注册商标,如果原注册人想继续拥有该商标专用权,则须重新提出注册申请。 商标被注销后,其他企业不能立即申请注册该商标,必须等到该商标被注销之日起满...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