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商标申请不予受理的情形有哪些

一般来说,商标注册申请不予受理的主要情形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

1、申请文件缺少申请书、商标图样、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的。

2、申请书以纸质方式提出的,未打字或印刷的。

3、未按要求使用正确申请书式的;擅自修改申请书格式的。

4、申请书上未填写商品/服务项目名称的。

5、申请书未使用中文的;提交的各种证件、证明文件和证据材料是外文的,未附送中文翻译文件并加盖申请人、代理机构或翻译公司公章的。

6、因未按照要求填写申请书导致无法确定申请人名称、地址的;

7、申请书上申请人名称、所盖章戳或签字、所附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不一致的。

二、注册商标申请的准备有哪些?

申请注册商标,除了依托商标代理机构外,企业也应当具备一定的商标战略意识。企业在申请注册商标前应做好六个方面的准备:

1、企业在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前,要认真了解《商标法》、《商标法实施条例》以及其它与商标有关的法律法规,了解商标注册、商标保护等方面的规定,不侵犯别人的商标专用权。

2、事先了解商标申请的程序,对商标核准时间要有心理预期,别等到用的时候才动手。商标专用权作为法律概念,保护的是商标所有人的权利,确立商标专用权需要一定的时间来履行法律程序,所以不能做到立即申请立即批准,因此早做打算才不会出现问题。

3、企业在提交申请前,应先到中国商标网上查询自己的商标是否与别人的商标相同或近似,自己没有把握的最好不要报,否则报了后不能核准注册,就浪费了很多时间。进行商标查询时,企业要注意确认商标注册在哪一类商品和服务上。举例来说,生活中常用的商品———手套,在进行商标注册申请时,可能属于以下几个类别:作为服装、起保暖作用的手套属于第25类,作为防事故用的工业用手套属于第9类,医用手套属于第10类,而作为家用擦洗用具的家务手套属于第21类,如果是洗涤用手套则属于第24类。

4、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和商业道德来申请商标,尤其不能恶意抢注。假如看到别人的商标有些名气,就存在侥幸心理,想搭便车,结果到时被驳回就会造成相当的损失。

5、应当提前办理相对全面的申请,要事先估算可能在哪些类别中需要保护并提前申请注册,否则万一想扩大生产经营范围,再重新申报的话,又要等好长时间。

6、企业如果要出口商品,不仅应当在国内得到商标保护,对可能出口的相应国家也要申请进行商标保护。1983年以来,我国先后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商标注册用商品和服务国际分类尼斯协定》、《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议定书》等一系列与商标保护有关的国际条约,为我国企业开辟了在国外取得商标保护的便利途径。企业在进行商品出口前,应当学会利用这些国际条约提供的途径进行国际商标注册保护。

商标申请其实就是将一般商标申请为注册商标,这样可以获得法律更多的保护,所以随着人们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增强,有条件申请注册商标的人都在逐渐时间提出商标申请。而在申请注册商标的时候,当事人可以自己亲自去商标局提出申请,也可以委托专门的商标代理机构代为申请。


相关内容:

·公司名字与别人商标一样算侵权吗?
    公司名字与别人商标一样算侵权吗已经核准的公司名称享有名称权,与商标同名不存在侵权。《企业名称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的名称。第三条 企业应当依法选择自己的名称,并申请登记注册。企业自成立之日起享有名称权。扩展资料:具备下述四个构成要件的,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侵权行为:1、必须有违法行为存在,即指行为人实施了销售假冒注册商...


·中国专利申请的好处有哪些?
    中国专利申请的好处有哪些? ?一、中国专利申请的好处有哪些,如何走申请程序 持有3项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的个人,就可以申请加入中国发明家协会,成为发明家。 持有专利的大学生,即可以完成在校的创新学分,又可以为考研、找工作等增添砝码。 持有专利证书的员工、技术员是个人能力的体现,易被提拔重用,持有专利证书的技术人才可以用知识产权获得股份、股权,成为企业的股东,每年都可以享受股权分红。 持...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
    无效商标律师应当怎么辩护?应当重点就商标的无效情况进行辩护和说明,在司法机关进行认定后可以作出商标无效宣告的决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五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五年的时间限制。商标评审委员会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的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十...


·个人作品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
    个人作品著作权财产权利保护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利的保护期相同,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的50年。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是有限制的,根据著作权主体和作品性质不同,其保护期限有所区别:(一)作品的作者为公民,其著作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有生之年加死亡后50年。作者死亡后,其保护期以作者死亡后次年的1月1日开始计算,第50年的12月31日保护期届满。(二)法...


·著作权哪些不可以转让2023
    著作权哪些不可以转让根据《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著作权包括人身权和财产权。其中人身权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等四项权利。《著作权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著作权人可以全部或者部分转让本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并依照约定或者本法有关规定获得报酬。”因此,著作权中的财产权可以有偿转让,而四项人身权不能转让。二、著作权转让要注意什么问题?著作权转让必然...


·商标续展注册费是多少
    商标续展注册费是多少 商标续展其实是延长商标的有效期,当然,延长商标的有效期是需要缴纳一定的费用的,那么商标续展注册费是多少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商标续展注册费是多少 一份续展注册申请需缴纳规费2000元。如果是在期限届满的六个月宽展期内提交续展注册申请的,还需缴纳500元的延迟费。 二、办理商标续展的程序 (一)准备申请书件 应提交的申请书...


·什么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
    什么不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有三种类型的作品不受法律保护。第一种是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第二种是不适用于《著作权法》的作品。它们包括下列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极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第三种是超过了《著作权法》规定的保护期限的作品。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是多久...


·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
    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南平专利申请规定是什么 (一)发明专利的申请 1、发明专利申请流程 专利申请—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请求—实质审查—授权 2、申请发明专利需要提交的文件 1)请求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发明人或设计人的姓名、申请人的姓名和名称、地址等。 2)说明书:包括发明专利的名称、所属技术领域、背景技术、发明内容、附图说明和具体实施方式。说明书内容的撰写应当详尽,...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一、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量刑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既遂量刑标准的规定具体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销售金额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犯罪构...


·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一、被撤销公告商标终止日期需要多长时间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商标管理部门对被撤销的注册商标进行公告的,该商标的商标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如果对撤销决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1、第五十四条 对商标局撤销或者不予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当自收...


·商标变更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商标变更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一、商标变更续展可以同时进行吗? 可以同时办理; 当注册人名义发生变更又未及时办理变更申请的时候,商标已经进入续展期,此时若按照商标注册人新名义申请递交续展申请,会被不予受理则即会被注销。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也常有将商标变更申请和续展申请同时递交的情况,附情况说明,但由于审查时间的因素时常会导致申请时间延长等情况,因此建议当发生变更等情况的时候,申请人应及时办...


·专利宣告无效?
    专利宣告无效有哪些理由 一、专利宣告无效有哪些理由 根据《专利法实施细则》第六十六条规定,宣告专利权无效的理由有以下各项: 1、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不符合《专利法实施细则》对发明,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的定义。 2、取得专利权的发明创造或者其利用违反国家法律、社会公德或者妨害公共利益。 3、取得专利权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符合《专利法》关于新颖性、实用性、和创造性的要求。 4、取得专利权的...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