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贿罪不认罪会怎么样? 贪污受贿的现象在我国家前段时间是非常严重的,所以说我们国家对于贪污受贿的现象在现在抓的是非常的严格的。贪污受贿对于我们来说也是有相关的利益损失的,因为贪污受贿往往都是在政府方面产生的,所以说肯定对人民有一定的损害。那么受贿罪不认罪会怎么样呢? 受贿罪不认罪的,但是证据确实充分的,人民法院仍然是需要对其定罪量刑的。 受贿罪的量刑标准 以受贿数额和受贿情节为标准,具体确定行为人的刑罚。 1、个...
·未成年犯罪成年被捕怎么判刑 我们在进行处理未成年的犯罪的问题的时候,一般是需要考虑他们的犯罪的年龄的,对于不同的年龄段的规定是不同的。可是,如果是未成年犯罪成年被捕怎么判刑呢?其实,我们在进行审理的时候,对于这种情况,也是有明确的法律的规定,来帮助我们进行量刑的。 一、未成年犯罪成年被捕怎么判刑 1、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这里指的从轻是在法定刑的下限处刑;这里指的减轻,是在法定刑的下一档次,...
·认罪认罚具结书模板是怎样的? 我国对于犯罪嫌疑人所犯罪责实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所谓认罪认罚就是犯罪嫌疑人主动承认自己的罪责,向司法机关递交认罪认罚具结书,就能获得从宽处理的行为。那么,认罪认罚具结书应该怎样书写呢?本站今天为您带来认罪认罚具结书模板供您参考。 一、关于认罪认罚具结书是什么意思? 具结:指对自己的行为愿意承担法律责任的表示。具结与写保证书具有相同的作用。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
·打架摔倒导致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 打架摔倒导致轻伤是否构成故意伤害罪?打架摔倒导致轻伤的也构成故意伤害罪。经法医鉴定构成轻伤的应该立为刑事案件侦查 虽然不是殴打对方至轻伤,但是对方的伤情是在与殴斗过程中导致,所以需要负刑事责任。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何时算起? 刑事案件追诉期从何时算起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对于“法定最高刑”的确定,应根据刑法规定的条款和量刑幅度,按法定最高刑来计算追诉期限。如果所犯罪行的刑罚分别规定有几条或几款时,按其罪应适用的条款的法定最高刑确定追诉时效期限。刑事追诉时效相关知识介绍:“认为必须追诉的”犯罪,应当限于那...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 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吗?当今世界,非法集资诈骗罪越来越多。有越来越多的人因为经受不住诱惑陷入这种骗局,使得自己的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甚至会损害到国家和公民的公共利益。那么,什么情况可以判定为非法集资诈骗罪?什么情况下非法集资诈骗罪判死刑呢?所谓非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违反有关金融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诈骗方法进行非法集资,扰乱国家正常金融秩序,侵犯公私财产所有权,且数额较大的行为。集资诈...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 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既遂刑法的量刑标准,是根据《刑法》第一百八十一条 【编造并传播证券、期货交易虚假信息罪】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罪】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
·窝藏罪过了十二年了能判缓吗 如果满足法定条件,即可以判处缓刑。《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一)犯罪情节较轻;(二)有悔罪表现;(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
·醉驾拘役一般关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 醉驾拘役一般关在哪里对于判处拘役的犯罪分子,一般采取的是拘留所服刑,具体在哪个拘留所,这个一般是就近原则,离那里近就在那里,当然本地有拘留所,就关押在本地拘留所服刑就行,当然现在基本上每个县都有拘留所了,基本上都是在本地服刑,对于拘役类刑罚,其实灵活性比较大,可以在看守所服刑,也可以在拘役所或者七天监管场所执行,这些都是可以的。和监狱不同的是,拘役类的刑罚,每个月是可以回家一两天看看的,这也是为什...
·《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一、《刑法》第293条寻衅滋事罪的规定是怎样的 第二百九十三条,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解释】本条是关于寻衅滋事罪及其处刑的规定。 本条...
·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拒绝辩护吗 一、刑事案件中律师可以拒绝辩护吗? 律师可以拒绝辩护,《律师法》第32条规定,律师接受委托后,发现委托事项违法、委托人利用律师提供的服务从事违法活动或者委托人故意隐瞒与案件有关的重要事实的,律师有权拒绝辩护或者代理。 《最高法解释》第38条:“被告人坚持自己行使辩护权,拒绝人民法院指定的辩护人为其辩护的,人民法院应当准许,并记录在案;被告人如果属于盲、聋、哑人或者限制行为能力人、开庭审理...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还需要执行吗? 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还需要执行吗?如果数罪中有判处附加刑的,附加刑仍须执行。1、判决宣告以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和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是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能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2、数罪并罚管制最高不超过三年,拘役不超过一年,有期徒刑总和刑期不满三十五的,最高不能超过二十年,总和刑期在三十五年以上的,最高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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