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精神病在什么情况不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在什么情况不负刑事责任目前我国刑事责任能力主要分为三级:(1)完全刑事责任能力;(2)限制刑事责任能力;(3)无刑事责任能力。我国刑法又对这三级刑事责任能力规定了不同的责任承担。其中限制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是指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即轻度精神病人,包括那些患有轻度精神病、精神发育不全、神经官能症及病态人格的精神障碍者。我国《刑法》第18条第3款规定:“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从上述刑法规定可以看出,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犯罪进行刑事处罚,既不同于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犯罪人,又不同于完全没有刑事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二、处罚精神病人1、在刑罚适用方面,司法实务中应依据司法精神病鉴定关于行为人属于限制责任能力及其等级、程度的鉴定结论,结合犯罪行为的性质、危害程度和行为人的其他个人情况,根据罪责刑相适应进行综合分析,具体裁量,确定刑罚。对限制责任能力的精神病人,如属于严重减弱责任能力的,应予以较大幅度的从宽处罚(主要是减轻处罚),也可以考虑缓刑的适用,直至免予刑事处罚;对属于中度减弱责任能力的,则应予以较适中的从宽处罚(从轻或减轻处罚不排除缓刑的适用);对属于轻度减弱责任能力的,应予以较小幅度的从宽处罚(原则上只能从轻处罚,且从轻幅度不能过大)。但是对于那些虽然是轻度精神病患者,犯罪性质恶劣、犯罪手段残忍、犯罪后果特别严重的犯罪,一般不应当减轻处罚,可以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考虑从轻处罚。2、犯罪后,通过司法精神病鉴定,认为是精神病患者,但从他在羁押中的情况看,似无异常表现;有的人犯罪时精神正常,犯罪后患精神病的应不应当承担刑事责任?1983年9月20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判严重刑事犯罪案件中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的答复》对此作了规定:经过鉴定,认为患精神病的人,在他不能辨认或者不能控制自己行为的时候造成危害结果的,依照《刑法》第18条的规定,不负刑事责任,不应对其判处刑罚,更不能判处死刑。人民法院如果对原鉴定有怀疑,可以按照《刑事诉讼法》第121条的规定,再次送请鉴定。经过复验,如果确定此人不是精神病人,或者虽是间歇性的精神病人、但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依照刑法第18条第1款、第2款的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的,须按照法律规定判刑;罪该处死的,可以判处死刑。犯罪的时候精神正常,犯罪后患精神病的人,依照法律规定,应当负刑事责任。“精神病”并不是免罪金牌。虽然有些人是精神病人,但是其在实施犯罪的时候,精神状态是正常的,并非处于发病的状况下,那么就应当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对于精神病人而言,只有在犯罪的时候不能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时候,其才不需要负刑事责任。



相关内容:

·刑法中强奸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
    刑法中强奸罪是以什么标准量刑的《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二)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三)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四)二人以上轮奸的;(五)奸淫不满十周岁的幼...


·法院拒执罪的构成要件是什么?
    随着我国司法制度的健全,越来越多的人的法律意识增强,当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时,会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益。但是现在的法院面临执行难等问题,但是你知道如果拒不执行判决可能会构成法院拒执罪吗?下面我们将为您介绍拒执罪。 构成要件: 犯罪主体 拒不执行裁判罪是一种特殊主体。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三、四、五条的规定,有以下三种:①被...


·在哪些情况下会对犯罪分子判缓刑
    根据我国刑法典第72条、第74条的规定,适用一般缓刑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犯罪分子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刑罚缓刑的附条件不执行原判刑罚的特点,决定了缓刑的适用对象只能是罪行较轻的犯罪分子。而罪行的轻重是与犯罪人被判处的刑罚轻重相适应的。我国刑法典之所以将缓刑的适用对象规定为被判处拘役或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就是因为这些犯罪分子的罪行较轻,社会危害性较小。相反,被判处3年以上有期徒刑...


·绑架罪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绑架罪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一、绑架罪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以勒索财物为目的绑架他人的,或者绑架他人作为人质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


·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
    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 一、同时招摇撞骗和诈骗罪要数罪并罚吗? 条件允许的情况下是会数罪并罚的; 数罪并罚是刑法中规定对一人犯数罪的情况下的一种量刑情节,对于数罪并罚的,分先减后并和先并后减两种,要区分不同情况分别适用。 刑法规定: 判决宣告前一人犯数罪的,除判处死刑、无期徒刑的以外,应当在总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但管制最高不能超过三年,拘役最高不...


·刑法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追诉时效到期可以免除刑罚吗
    公安机关、检察院在依法对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的时候,需要考虑到案件的追诉时效问题,对于超过了法定追诉时效的案件,原则上就不能再进行追诉了。那一般刑法的追诉时效是怎么计算的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刑法的追诉时效怎么计算 一般犯罪的计算 这里所说的一般犯罪,是指没有连续与继续状态的犯罪。这种犯罪的“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第89条第1款前段)。“犯罪之日”应是犯罪成立之日,即行为符...


·集资诈骗罪如何判决处理
    集资是为了筹集资金,但是也有人以集资的名义进行诈骗,导致很多人的利益和财产受损。为了打击集资诈骗犯罪,法律也出台了相关的法律条文,对集资诈骗犯罪进行了规定,对于具体的犯罪的标准以及量刑标准都做了明确的说明。但是您对于集资诈骗罪如何判决可能不是很了解,接下来,我们就仔细给您说说。 一、集资诈骗罪如何判决处理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


·斡旋受贿罪的两个问题如何理解?
    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难免会发生人情往来、交际应酬等活动,特别是作为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心中时刻要有一杆秤,什么是正常行为,什么是职务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要或非法接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利的行为就属于受贿,受贿罪有交易受贿、投资受贿、赌博受贿等多种形式,斡旋受贿是其中一种,那么,斡旋受贿罪的两个问题如何理解呢?一、斡旋受贿罪的涵义关于斡旋受贿罪,最早来源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1...


·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随着互联网经济的繁荣,信用卡的使用越来越普遍。虽然它促进了市场经济的繁荣,但层出不穷的信用卡诈骗也让人十分担心。很多人在不知不觉中就被诈骗者骗走了钱财和信用卡信息,为此我国专门制定了一系列的法律规定来规范着这种行为。那么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呢。让我们一起了解一下吧。 一、信用卡诈骗的量刑标准是多少 犯本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


·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现在很多人都会买一些商业保险,包括人身险和财产险等。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内,对被保险人进行理赔。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却有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各种手段,骗取保险公司的保险金,这种行为情节严重会构成犯罪。那么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下面我们一起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保险诈骗罪法律规定是什么? 刑法第一百九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保险诈骗活动,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一万元以上十...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 单位犯罪很好解释,最通俗的说就是单位的犯罪。但是这个单位的范围很大,它包括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等团体,如果没有这些主体就必然的无法构成单位犯罪。要知道无论哪种犯罪都是要承担法律责任的。那么今天我们就带您学习一下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是什么? 最高法关于单位犯罪的司法认定规则: 一、如何区分单位犯罪与个人犯罪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单位犯...


·刑诉法回避规定2023年是怎样的?
    公安机关、检察院及法院侦办刑事案件过程中,如果办案人员和案件当事人有密切关系,则办案人员应当回避,这样也是为了保证司法公平,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我国刑事诉讼法中特别有一个章节对回避进行了规定,那么,刑诉法回避规定2017年是怎样的?下面我们跟随我们了解下相关知识。 一、刑诉法回避规定是怎样的? 刑诉法第二十八条 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也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