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瓷砖导购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瓷砖导购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瓷砖导购劳动合同的基本内容有哪些?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1、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如约定试用期超过6个月,不购买社会保险等。

2、采用胁迫、乘人之危的手段,以损害生命、健康、荣誉、名誉、财产等强迫对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如合同期满后强迫续订劳动合同。

3、采用欺诈的手段,故意隐瞒事实,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如虚假承诺优厚的工作条件。

4、订立程序形式不合法的劳动合同。如双方当事人未经协商,或者未经批准采取特殊工时制度等。

5、违反劳动安全保护制度。如约定劳动者自行负责工伤、职业病,免除用人单位的法律责任等。

6、违反规定收取各种费用的劳动合同。如强制收取培训费、保证金、抵押金、风险金、股金等。

7、主体不合格的劳动合同。如招用童工、冒签合同等。8、侵犯婚姻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规定合同期内职工不准恋爱、结婚、生育。

9、侵犯健康权利的劳动合同。如约定工作时间超过法律规定,损害劳动者正常休息休假。

10、侵犯报酬权利的劳动合同。如加班不支付加班工资,支付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等。

11、侵犯自主择业权利的劳动合同。如设定巨额违约金、培训费,限制职工流动。

12、权利义务显失公平的劳动合同。如设定无偿或不对价的竞业禁止条件等。

事实上,现在劳动关系呈现出来的状态还是劳资双方并不是绝对平等的,但是,签合同的时候劳资双方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意思就是,员工不能因为面对的合同相对方是用人单位,所以不管用人单位在合同当中怎么约定都在上面签字,有不对的地方当时就要提出来。


相关内容: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措施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措施都有哪些 在平日的生活当中,针对工程质量的管理,不能只依靠最后监测单位和检验单位的把关。要想使工程质量做到万无一失,必须要求建筑方在日常的工作过程当中,对各方面的细节都要严格把控,这样最后的工程质量在检验时才会接上一部分的时间。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措施都有哪些? 工程质量管理办法措施都有哪些? 一、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工程所含分部工程...


·县人劳局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
    县人劳局不认定工伤该怎么办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由用人单位在30日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或者用人单位不申请的,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也可以在1年内,向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认定后,人社局不认定为工伤,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当事人不服的可以向劳动仲裁委申请劳动仲裁,也可以向法院起诉人社局,请求法院撤销其不予认定为工伤的决定,并责令其重新作出行政行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71条规定,...


·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 一、劳动者在生病离职算不算工伤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你所说的情形不属于工伤的范畴。附相关的条文 劳动法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


·被告上庭前的准备工作有什么?
    一、被告上庭前的准备工作有什么? 被告上庭前的工作主要是被告收到人民法院的起诉状副本后,对起诉状中原告所提出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要进行认真分析,对正确的事实不作明确的表态,由法庭作出考量;对不切实际的诉讼请求,要予以有力的反驳,且要有理、有节、有据的提出自己的反驳意见。反驳意见的提出,一是用答辩状提出,即在法定期限内写好答辩状交到法院;二是在开庭审理时进行口头答辩。被告通过答辩提出自己的反驳意...


·产假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
    产假期间公司可以辞退员工吗职工怀孕,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如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双倍支付经济补偿金,此外,还应支付生育津贴,生育费用(含:检查费、接生费、手术费、住院费、药费)用人单位已缴纳生育保险的有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42条第4项、第87条;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


·如何对双重劳动关系认定?
    劳动者自为企业提供劳动之日起,就建立了劳动关系。确定劳动关系对劳动者非常重要,在特殊情况下,一些劳动者和两个以上单位保持了劳动关系,这种双重劳动关系会影响到双方利益,不利于劳动市场的健康发展。那么如何对双重劳动关系认定?下面我们就这个问题展开简单论述。 一、如何对双重劳动关系认定? 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同一时期内与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建立的劳动关系,该劳动关系可能是劳动合同关系,也可能是...


·2023年小时工工资标准是什么
    小时工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且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69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支付周期最长不超过15日。而全日制用工的,工资应当至少每月支付一次。 《劳动合同法》第70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法》第一次通过法律的形式对非全日制用工进行规范,第68条对非全日制用工作了定义:规定非全日制...


·劳动者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仲裁是有效解决劳动争议的方式之一。劳动者在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如果决定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的,应该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呢?在确定了劳动仲裁案件的管辖机构之后,劳动者应该如何申请劳动仲裁呢?这实际上也是劳动仲裁的程序问题。对于上述问题的具体内容,下文中将会详细为您进行介绍。 一、应该去哪里申请劳动仲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负责本区域...


·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
    工程质量保证金如何退还 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如何退还工程质量保证金?这是建筑工程公司和居民共同关心的问题。工程质量保证金顺利退还,有利于建筑工程公司顺利开展下一步工作,同时也能尽快的得到居民的反馈,提高工程质量和服务质量。对于居民和监管部门而言而言,这是个保证建筑质量的途径,可以督促监管建筑公司更好的考虑居民利益,而工程质量保证金退还程序是怎样的,下面为您详细解答。 工程质量保证金...


·怎么聘请律师打离婚官司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现如今在需要通过打官司的方式来解决纠纷的时候,一般当事人就会选择聘请律师来打官司。但对于普通人而言,居然该怎么聘请律师打离婚官司却成了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接下来,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1、老律师不一定是好律师。 事实证明,并非如此。往往年纪一大把的律师,业务并不优秀。原因何在?律师行业是知识更新特别快的行业,只有保持持续学习,才能始终占据知识上的优势。老律师有时候...


·非法集资员工责任是怎样的
    很多初入职场的年轻人在找工作的时候,可能稀里糊涂的就进入了一家不受法律保护的违法性质的公司。比如说表面上看见为正常经营的公司,但是暗地里从事的活动就是非法集资,这种情况,在社会生活当中,我国检察院在侦办非法集资案件的时候,见到的比较多。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非法集资员工责任是怎样的? 一、非法集资员工责任是怎样的? 1、员工是否会被判刑,参与了非法集资非法活动,如果参与的情况下,会被判刑 ...


·工伤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工伤认定书的有效期是多久? 工伤认定是工伤职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基础,而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启动工伤认定程序的前提。《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