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流程是怎样的?

近年来,房价一直处于只增不跌的状况,但是中国人多观念是必须有房,所以对于很多资金并不充足的人来说,购买二手房或许是最好的一个选择。但是二手房交易也有一定步骤和程序。我们在本文中为各位介绍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经过哪些流程?
一、二手房交易要哪些证件
1、市房地产证买卖登记申请表;
2、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3、房屋买卖征询意见通知(房屋属共同共有或出租或房改房的);
4、房地产证(如两人以上共有,提交共有证);
5、测绘分户图(按申请户数);
6、买卖双方身份证明;
7、解困房买卖合同(属解困房);
8、地价评估答复书(未办土地有偿出让手续的房地产)。
出售或购房一方属单位者,还须提供以下资料:
1、营业执照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4、有关部门同意出售或购买的证明。
二、二手房的交易流程
1、买卖双方建立信息沟通渠道,买方了解房屋整体现状及产权状况,要求卖方提供合法的证件,包括房屋所有权证书、身份证件及其它证件。
2、如卖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买方可以交纳购房定金(交纳购房定金不是商品房买卖的必经程序),买卖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或称房屋买卖契约)。
买卖双方通过协商,对房屋坐落位置、产权状况及成交价格、房屋交付时间、房屋交付、产权办理等达成一致意见后,双方签订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买卖合同。
3、买卖双方共同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接受审查。买卖双方向房地产管理部门提出申请手续后,管理部门要查验有关证件,审查产权,对符合上市条件的房屋准予办理过户手续,对无产权或部分产权又未得到其他产权共有人书面同意的情况拒绝申请,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根据交易房屋的产权状况和购买对象,按交易部门事先设定的审批权限逐级申报审核批准后,交易双方才能办理立契手续。现在北京市已取消了交易过程中的房地产卖契,即您所俗称的“白契”。
5、缴纳税费。税费的构成比较复杂,要根据交易房屋的性质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迁房、经济适用房与其它商品房的税费构成是不一样的。
6、办理产权转移过户手续。交易双方在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完产权变更登记后,交易材料移送到发证部门,买方凭领取房屋所有权证通知单到发证部门申领新的产权证。
7、对贷款的买受人来说在与卖方签订完房屋买卖合同后由买卖双方共同到贷款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审核买方的资信,对双方欲交易的房屋进行评估,以确定买方的贷款额度,然后批准买方的贷款,待双方完成产权登记变更,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后,银行将贷款一次性发放。
8、买方领取房屋所有权证、付清所有房款,卖方交付房屋并结清所有物业费后双方的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全部履行完毕。
上文我们的总结就是对二手房交易需要哪些证件,流程是怎样的这个问题的解答。简单地说,二手房交易时需要双方身份证、房地产证、房屋买卖合同等相关证件,交易流程也只有8个步骤。这只是一般情况下的步骤,可能会随着具体情况的改变而做出一些对应的调整,如果自己不放心,
相关内容:

·公车拍卖靠谱吗?
    公车拍卖靠谱吗?政府公车改革是老百姓非常关心的一个话题,政府取缔下来的公车一般会通过拍卖会进行拍卖,老百姓也有机会能买到政府用车。那么公车拍卖靠谱吗?公车拍卖存在哪些问题?我们结合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下文简单讲一讲。一、公车拍卖靠谱吗?1、车源集中、品牌多样,数量众多。能满足群众多层次、多品牌的需求,竞买者可选择性大。2、拍卖方式交易法定规范,可信度高,公正性强。拍卖交易受《拍卖法》约束,有法定的原...


·商业车险附加险包括哪些种类?
    商业车险附加险包括哪些种类?附加险通常是在投保了机动车辆损失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越础上可以选择的附加责任。但从保险实务来看,各财产险公司的附加险险别设置情况比较复杂,以下为几类常见的附加险: (1) 车辆损失险的附加险。 在投保了车辆损失险的基础上可以选择投保的附加险有全车盗抢险、玻璃单独破碎险、车辆停驶损失险、自燃损失险、新增加设备损失险、代步车费用险、车身划痕损失险、租车人人车失...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扣留肇事车辆,以便今后的赔偿能
    交通事故发生后,事故受害人希望扣留肇事车辆,以便今后的赔偿能得到有效的保障。怎么做到呢?当事人可以选择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那具体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该如何申请呢?详细内容,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解答。 一、交通事故财产保全该如何申请 1、申请,发生车祸后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15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


·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处理流程是什么?
    在您现实的生活中每天都是会发生着各种不同的交通事故的,当然在交通事故多发的情况下与速度开的极快的摩托车之间也是非常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的,那么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与处理是如何的。 机动车与摩托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1、当事人有违章行为。   即交通事故的当事人有违犯的行为,也就是俗称的违章行为。如不存在违章行为,就不属于交通事故。   2、 违章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行...


·当代社违反交通规则频频发生,酒驾醉驾尤其严重,其中暴露出了很
    当代社违反交通规则频频发生,酒驾醉驾尤其严重,其中暴露出了很多关于醉驾和酒驾的问题。还有很多人屡教不改,为此推出了加强了醉酒驾驶的处罚标准。采用强制措施来处理醉驾问题。那么兰州醉驾的醉驾处罚新规定具体是怎样的呢?下面我们为您详细解答。 2017醉酒驾驶处罚标准 (一)《道路交通安全法》对醉驾的处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最新修改的内容规定: 1、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


·无责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
    对于投保人来说交强险在赔偿问题上是体现出了充分的优越性的,有没有责任保险公司都会把相应的赔偿风险转移过来,因为交通事故当中既然受伤就有可能是双方的,所以没责任的这一方也需要对相关人员的财产或者是人身损害进行一定的赔偿。但是,无责车交强险赔偿限额就相对较低,比如说财产损失的赔偿也就是一百元,医疗方面最高是一千元。一、无责车交强险赔偿限额是多少?被保险人无责任时,无责任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元;...


·全险车撞死人用坐牢吗
    这个问题应该是车辆购买全险的情况下出现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交通事故致人死亡是否需要承担刑事责任与车辆是否购买保险和购买保险的种类无关。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发生交通事故致人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的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或者死亡三人以上的,负事故同等责任的,已触犯《刑法》第133条,构成交通肇事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一、保险公司处理交通事故期限是多久?
    一、保险公司处理交通事故期限是多久?保险公司处理交通事故期限是10天,根据《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第二十八条规定:保险车辆发生保险事故后,被保险人在48小时内通知保险人。被保险人应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处理结案之日起10天内向保险人提交本条款第十二条规定的或保险人要求能证明事故原因、性质、责任划分和损失 确定等的各种必要单证。第三十条又规定:被保险人不履行本条款第二十四条至第二十九条规定的义务,...


·一、旅游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一、旅游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 赔偿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
    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交通肇事其实是很有可能构成交通肇事犯罪的,而一旦被认定构成犯罪的,那此时就要对肇事人处以刑罚。当然,在不认为构成犯罪的时候,自然也就不能追究刑事责任。那法律中规定的,可以对交通肇事处刑罚的情形有哪些呢?详细内容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2、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3、造成公...


·交通人身赔偿十级伤残城市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人身赔偿十级伤残城市标准是什么? 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人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人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但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还是精神损害赔偿?这在理论和实务上并不是一个十分明确的问题。残疾赔偿金的性质是指对因残疾而导致的收...


·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有多长
    公安交警部门只有在对现场进行勘验、检查、鉴定后才能作出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因此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要花费一定时间的。那到底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有多长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具体了解。 一、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时限多长 交通事故认定书制作涉及下列期限:1、无需检验、鉴定的,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作出;2、一般需要检验、鉴定的,33日内作出;3、需要重新检验、鉴定的,58天内作出;4、重...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