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有效的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

有效的债务转移需要哪些条件由于债务的转移可能会损害债权人的债权,因此法律对债务转让的条件做了严格的规定,具体包括以下条件:(一)须有有效债务存在。债务有效存在是债务承担的前提,债务自始无效或者承担时已经消灭,即使当事人之间约定了债务的移转,也不发生债务移转的效力。(二)被转移的债务应当具有可转移性。(三)形式要件。依据《合同法》的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转让权利或者转移义务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依照其规定。(四)第三人须与债务人就债务的转移达成合意。合同法规定,债务人将合同的义务全部或部份转移给第三方,应当经债权人同意。(五)债务承担须经债权人的同意。只有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原合同义务人与第三人之间的转让合同义务的协议才能对债权人生效。这主要是因为债务作为一种义务乃是债务人必须履行的,而且合同义务的履行直接关系到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如果允许债务人随便处分或者转让其债务,债权人权利的实现就很难保证。二、债务转移应注意什么1、债务的可转让性。当事人之间转让的债务必须具有可转让性,否则达成的协议将无效。依据法律的规定、债务性质或是按当事人的约定不得转让的债务,不得转移。2、债务转移的内容。债务转移包括两种情况,一是债务人将全部债务转移给第三人,第三人将取代债务人,债务由第三人全部承担;二是债务人将部分债务转移给第三人,则是由债务人和第三人共同承担。因此,债务的全部转移和债务的部分转移所产生的法律后果不同,为了避免争议,在债务转移协议中必须约定清楚债务是全部转移还是部分转移。3、债务转移须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有可能损害债权人的利益,所以债务转移必须经债权人同意。未经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无效。债权人可以拒绝第三人的债务履行, 同时因此不履行或迟延履行的,债权人可以追究债务人责任。作为债权人,为了预防欺诈,保障自己的权益,应先了解第三方的基本情况,如社会信誉、财务情况等来确定第三方的履行债务能力。无论是债务还是债权,其实都可以由第三人来承担,也就是我们说的转移或者转让。当然,在进行转移或者转让的时候,可以是部分转移或转让,也可以是全部转移或转让。而成立债务转移,其中很关键的一个要件,就是必须要经过债权人的同意,因为这关系到偿债能力的问题,会对债权人造成影响。若是债权人不同意债务人转移债务给第三人的话,那么债务转移就是不发生效力的。



相关内容:

·如何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
    如何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按照在投资者购买公司债券一段时间内,是否可以将够买的债权转换为公司的股票,可以将债券划分为可转换债权以及不可转换债权。公司债券权益是不可转换债券的一部分,但是很多投资者对于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是如何定义的,该如何应用,不甚理解,故而我们整理了下列相关信息。一、如何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权益成分?1、可以这样来理解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负债成分和权益成分:负债成份-借的钱(要...


·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一、追讨欠款法院怎么收费 讨债起诉,诉讼费的收费标准与诉讼标的有关。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的规定,案件受理费分别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一)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交纳: 1.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 2.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 3.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 4.超过20...


·夫妻一方债务共同财产偿还吗?
    夫妻一方债务共同财产偿还吗?不可以由共同财产偿还,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个人债务由个人承担,债权人是不能请求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偿还个人债务的,只能执行债务个人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夫妻财产约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


·应该怎样防范欠款纠纷?
    应该怎样防范欠款纠纷? 一、应该怎样防范欠款纠纷 欠款预防机制应当贯串始终,而不应临阵磨枪、临时抱佛脚!企业可以做到: 1、掌握合同起草权,在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前提下,预置利己条款; 2、争取担保,欠款不能清偿时,由保证人承担清偿责任,或拍卖、变卖抵押物优先受偿; 3、尽量采取先款后货方式或者先定金后发货的交易方式,必须采用先货后款方式的,应当固定和保存交接手续; 4、有证据证实对方经营状况严...


·别人欠钱不还联系不到怎么办?
    别人欠钱不还联系不到怎么办?1、诉前财产保全建议当事人先查对方的财产,如果有房产或车子等资产在欠债人的名下,可先向法院提起诉前财产保全,将欠债人的财产先查封,为日后执行阶段做好准备,也可以通过这种方式逼迫欠债人现身。2、到法院起诉还款对方欠钱不还找不到人的,如果有明确的被告,居住地址,联系方式法院就可以受理。由于债务人下落不明,法院在立案后一般采用公告送达的形式传唤债务人应诉。公告期届满,债务人不...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
    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认定是什么违法发放贷款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只能由中国境内设立的中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服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乡信用合作社及其他经营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及上述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构成,其他任何单位包括外资金融机构(含外资、中外合资、外资金融机构的分支机构等)和个人都不能成为本罪主体。二、 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全国法院审理金融犯罪案件工作座谈会纪要》(2001.1.法...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一、不动产抵押公司债券是什么 不动产抵押公司债是以公司的不动产(如房屋、土地等)作抵押而发行的债券,是抵押证券的一种。 公司以这种财产的房契或地契作抵押,如果发生了公司不能偿还债务的情况,抵押的财产将被出售,所得款项用来偿还债务。另外,用作抵押的财产价值不一定与发生的债务额相等,当某抵押品价值很大时,可以分作若干次抵押,这样就有第一抵押债券、第二抵押债券等之分。在处理抵...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
    离婚夫妻共同债务怎么承担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十七条规定:夫妻为共同生活或为履行抚养、赡养义务等所负债务,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离婚时应当以夫妻共同财产清偿。在现实生活中,对于婚姻关系期间夫妻任...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
    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既遂判刑标准多少年?欺诈发行股票、债券罪(《刑法》第160条),是指在招股说明书、认股书、公司、企业债券募集办法中隐瞒重要事实或者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发行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巨大、后果严重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1、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一以上百分之五以下罚金。2、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


·婚后借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么
    婚后借钱夫妻共同承担债务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也就是说,按照上述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一方名义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当认定为夫妻...


·非金融债权收购,债权债务由谁承担
    非金融债权收购,债权债务由谁承担一、非金融债权收购 债权债务由谁承担1、采用股权收购的方式,则由于被收购公司的主体资格依然存在,企业的所有债权债务、未履行的合约仍应由被收购公司承担。2、采用资产收购的方式,并不收购对方公司的债务、股权,则该公司的债务收购公司承担,被收购公司可以用得到的钱偿还所欠债务。二、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吗债权转让(CreditAssignment)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现实中我们常常在朋友圈里看到很多的众筹等集资行为,其实很多都是不法分子恶意营造的虚假内容,为了利用人们的同情心,真实的叫做民间借贷,假的构成了集资诈骗罪。两者是有区别的,下面我们一起看看集资诈骗罪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非法集资与民间借贷的区别 (一)民间借贷的定义 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之间、自然人与其它组织之间借贷。民间借贷是《民法通则》中一种民事法律行为...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