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

公司变更法人章程怎么修改?

公司变更法人这样的问题,对于很多公司来说都是备受关注的,那么对于公司变更法人章程以及公司章程更改相关资料也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今天征对这个问题,我们为您做个简单的介绍。

一、变更公司法人章程

公司章程仅规定法人代表是由董事长还是经理担任,一般不规定具体人名。因此董事长或经理人变了,自然法人代表变更。故章程无需变更。

变更法定代表人

注意事项:

法定代表人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具备相应资格。被锁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网”人员任职限制黑名单的人员,

在锁入期间不能担任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

提交材料:

1、《公司变更(改制)登记申请书(公司备案申请书)》;

2. 《指定(委托)书》;

3.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

4. 根据章程规定,同意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股东决议或董事会决议(应符合章程规定的表决比例)。

二、公司章程更改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执行和变化情况较为了解,能够对公司章程的修改提出具有积极意义的建议。根据《公司法》第47条和109条的规定,董事会召集股东(大)会。但是修改公司章程事关公司发展的大局,不得以会间的临时动议提出。如果董事会怠于提出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股东可以提出修改提议。并且在董事会不主持和召集股东(大)会情况下,股东可以自行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会;股份有限公司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提议召开以及召集和主持临时股东大会。

2、将修改公司章程的提议通知股东。

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会议审议事项。有限责任公司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全体股东;股份有限公司应于会议召开二十日前通知各股东,临时会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前通知各股东,发行无记名股票的,应当于会议召开三十日前公告。负责通知义务的主体,一般是董事会。但是在监事会或者股东召集和主持股东(大)会时,则由其通知。

3、股东(大)会决议。

一般情况下修改公司章程需要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修改属于股东(大)会的法定职权。我国公司法第38条和100条规定了股东(大)会修改公司章程的职权。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修改需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修改需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但是,有些情况下公司章程修改并不需要股东会决议。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股权后,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向新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对公司章程的此项修改不需要再由股东会表决。

4、种类股股东的同意。

根据《公司法》第130条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行记名股票、无记名股票和其他种类的股票。当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到种类股股东的利益时,我国公司法没有规定章程修改需要经过种类股股东同意这一程序。

5、特定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

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的章程变更事项应经主管机关审批的,需报主管机关批准。

6、特定章程变更事项的公告。

章程变更事项属于法律、法规要求披露的信息,按规定予以公告。比如经营范围是章程必须记载事项,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证券法》第67条第1项规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经营范围的重大变化,应当予以公告。

7、公司章程变更登记。

公司章程变更后,公司董事会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司变更登记事项涉及公司章程的,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提交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章程修改未涉及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当将修改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综上所述,公司变更法人时并不需要变更公司法人章程,如果需要变更公司的章程需要另外进行变更,需要通过一定的法律途径来进行公司变更法人章程的修改,这也是法律对于公司的一种监督以及保障,能够让公司在法律的保护下正常经营。
相关内容:

·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流程是怎样的?
    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流程是怎样的?如今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之间展开并购重组的情况非常普遍。对于并购方而言,选择一个有发展潜力的目标企业至关重要,这直接影响到企业并购后的经营效果。企业在选择目标企业的时候,要掌握一定原则和技巧,并且按照程序进行。那么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流程是怎样的?接下来我们通过我们的这篇文章了解下吧。 一、企业并购中目标企业选择流程是怎样的? 1、目标企业的搜寻与识别基于并...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武汉企业拆迁赔偿律师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企业拆迁纠纷案件律师费用是多少? 1、无财产争议案件:普通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根据案件性质、复杂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在6000—100000元之间协商收取;外地民事、经济、行政案件不涉及财产的,代理费不低于20000元; 2、法律文书:代为撰写、修改、审查法律文书,根据法律文书的性质、难易程度、工作所需耗费时间等因素,每份文书...


·物流公司保险怎么理赔的
    1、损失通知:当被保险人获悉或发现保险货物遭损,应马上通知保险人,以便保险人检验损失,提出施救意见,确定保险责任,查核发货人或承运人责任。延迟通知,会耽误保险人进行有关工作,引起异议,影响索赔。2、向承运人等有关方提出索赔:被保险人或其代理人在提货时发现货物明显受损或整件短少,除向保险公司报损外,还应立即向承运人、受托人以及海关、港务局等索取货损货差证明。当这些损失涉及承运人、受托人或其他有关方面...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变更公司法人?
     在我们的现实生活当中,公司的法人变更实际上就是法人的组织名称等事项发生了一定的变化,这种变化需要在一定的地方来进行变更登记,那么,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变更公司法人?需要一定的证件,比如说营业执照的正副本,还有新旧法人的身份证件等等,带齐证件之后,到当地的工商部门办理执照变更。 一、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何变更公司法人? 法人的变更,是指法人成立后,其组织、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等重要事项发生的...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
    公司注册的条件及费用是什么 一、公司注册的条件是什么 注册公司的条件有很多,主要有公司股东、监事、董事、公司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注册地址、公司章程、法定代表人等。 1、公司股东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规定,公司注册时必须有一位股东(投资者),一位股东投资成立的公司属于一人有限公司,也可以是二位或以上的股东投资注册公司。 公司注册时,需提交并验资股东的身份证明原件。 2、监事 ...


·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
    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北京作为一个经济人口发达的大城市,其五险一金的比例一直人们所关注的话题。五险一金比例的变化与北京地区人民的生活息息相关,每年也都在发生着新的变化,许多人不知道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是多少,今天就由的我们为您解答一下这个问题。一、北京五险一金公司缴纳比例1、养老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6%,个人缴纳比例8%2、医疗保险:单位缴纳比例10%,个人缴纳比例2%+3元大病统筹...


·小股东可以反对解散公司吗
    可以,但是出现解散的事由,是无法阻止的,想提还是可以的。根据规定,公司解散的情形有五种:一是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二是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三是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四是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五是人民法院法予以解散。《公司法》第180条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


·企业法人变更费用怎么收?
    企业法人变更费用怎么收? 一、企业法人变更费用怎么收 变更法人的费用高低分为两种:其一法人不占股份:变更费用千八百的就可以搞定了;其二法人占有股份:如果法人占有公司股份,则会牵扯到股权问题,需要做股权转让 ,就工本费这一块有两个大头: 一个是印花税,照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收费,在一个就是个人所得税,它有两种收费方式,如果是平转,收费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五, 如果是差额转,费用是注册资金的万分之二十...


·在投资公司上班被判刑吗
    在投资公司上班被判刑吗?在投资公司上班被判刑吗依据《刑法》,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并达到法律规定的数额和情节的行为。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单一犯罪客体(指侵犯金融管理秩序)不同,集资诈骗罪的犯罪客体属于复杂客体,它既侵犯了金融管理秩序,又侵犯了公私财产的所有权。集资诈骗罪也是当前高发的一种非法集资类犯罪,是我们进行打击的重点。对于公司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应当由公司及相...


·分公司可以有几个股东
    有股东的一个前提是股东对公司有出资,而分公司没有自己的独立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因此分公司不可以有股东。依据公司法的规定,分公司是不具有法人资格的,所以分公司是不具有股东的,分公司的债务也是由总公司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


·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什么?
    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什么?公司出资抽逃出资规定是公司法当中的36条以及明文的规定,对于公司内部的股东来说,它是不能够随意的进行出资的抽逃的,而且工资法的解释三当中规定,如果存在这样的一种状况,那么就需要对公司和其他的股东来进行一个赔偿。《公司法》 第三十六条 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公司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 公司成立后,公司、股东或者公司债权人以相关股东的行为符合下列情形之一且损害公司...


·公司法召开股东会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公司法召开股东会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一、公司法召开股东会规定的时间是多久?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零一条 股东大会应当每年召开一次年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一)董事总人数不足本法所规定的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的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二)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三)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的股东请求时; (四)董事...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