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都有哪些?

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都有哪些?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都有哪些?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规定,劳动合同必备条款和约定条款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以上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二、劳动合同的特征

劳动合同除了具有合同的共同特征外,还有自己独有的下列特征:

(1)劳动合同主体具有特定性。一方是劳动者,即具有劳动权利能力和劳动行为能力的中国人、外国人和无国籍人;另一方是用人单位,即具有使用劳动能力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双方在实现劳动过程中具有支配与被支配、领导与服从的从属关系。

(2)劳动合同内容具有劳动权利和义务的统一性和对应性。没有只享受劳动权利而不履行劳动义务的,也没有只履行劳动义务而不享受劳动权利的。一方的劳动权利是另一方的劳动义务,反之亦然。

(3)劳动合同客体具有单一性,即劳动行为。

(4)劳动合同具有诺成、有偿、双务合同的特征。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合同条款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劳动合同即成立。用人单位根据劳动者劳动的数量和质量给付劳动报酬,不能无偿使用劳动力。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均享有一定的权利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5)劳动合同往往涉及第三人的物质利益关系。 劳动合同必须具备社会保险条款,同时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也可以在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有关福利待遇条款,而这些条款往往涉及第三人物质利益待遇。

综合上面所说的,劳动合同形成都是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一起协商来进行得到的,而且我国也是专门制定出了劳动合同的范本,就是让双方在协商的时候把必备的条款和约定的条款一起写在里面去,这样才能更好的保障到双方的合法利益和权益。律图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每一个公司都会和自己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同合同
    每一个公司都会和自己公司的员工签订劳同合同,签订劳动合同就表明劳动关系成立。如果员工准备辞职去别的公司,可能就需要进行劳动关系的转移。现在,我们就来为您讲解员工劳动关系转移补偿金能得到吗?来一起了解一下。 什么是劳动关系转移? 将员工的劳动关系由原用人单位转移至另外一家新用人单位,在此过程中需要由原用人单位、新用人单位与员工一起签署三方协议,员工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与新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 一些简易工程,涉及不到复杂的工序及太多的人员,施工方会和工程建设方签署一份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尽管协议内容比较简单,但是也要确保条款完整,双方的权利和义务都有所体现。否则,后期可能会出现合同纠纷。那么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书应该怎么写?下面我们一起跟随我们的这篇范文了解下吧。 简单的工程承包协议书 发包方: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


·上海市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怎样的?
    在上海事业单位工作的职工,因某些原因辞职后,相关单位会开具一份解除劳动关系证明,那么上海市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是怎样的?有哪些用途?我们结合《劳动合同法》相关知识,给您着重介绍下这方面的内容。 一、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证明范文 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书 兹有______同志与我单位签订_____号劳动合同,自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至____ 年____ 月____ 日在...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哪些?
    一、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哪些? 无固定劳动合同的好处:有利于工作的连续性稳定性,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合同和固定期限在合同订立主体、订立程序和订立形式上均无差别,其最主要的区别即在合同期限上,固定期限合同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无固定期限合同没有确定的终止期限。没有确定终止时间,是指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不能确定...


·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工伤鉴定委员会是负责工伤鉴定的事情的。工伤鉴定委员会其实也是为了能够更加准确的帮助受伤员工进行工伤鉴定,在工伤鉴定的过程当中,工伤鉴定委员会有着自己的工作职责和工作任务,对工伤鉴定的顺利进展是比较重要的。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石家庄工伤鉴定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什么?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能力鉴定工作的政策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行政区域内的劳动能...


·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工伤赔偿有什么标准
    在当今社会,由于我国经济不断发展,经济结构的转型改善,广东地区是劳动力需求很大的市场,很多农民工为了生计打工奔波,但是在建筑施工、车间设备上很容易发生意外事故,那么如果发生意外事故受伤,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钱,工伤赔偿又有什么标准呢,我们为您简单介绍一下。 一、工伤鉴定10级赔多少? 按照2017年的新标准规定,工伤鉴定后,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并由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一次性...


·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待遇标准是什么?
    一、工伤住院期间护理待遇标准是什么?劳动者应向劳动保障局工伤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否需要生活护理的。护理费标准如下: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
    公司违法辞退员工该怎么补偿?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规定支付赔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用人单位违法解除...


·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劳动合同证明板本怎么写?
    为了生计和更好的生活,父母总是尽最大的努力去创造。在外面的城市进行打拼。父母也想让子女进行完美的教育,所以许多父母都会在外面的城市让孩子进行学习教育。但是务工人员的子女是不可以直接在当地的学校上学的,这就需要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劳动合同证明,如果您不知道该怎么写合同和入学的条件就让我们来给您个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劳动合同证明板本吧。 一、外来务工人员子女入学劳动合同证明板本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


·之前没签劳动合同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之前没签劳动合同么的法律后果是什么? 公司如果没有与你签订劳动合同,需要从第二个月开始向你支付双倍工资; 如果你是因为个人原因提出辞职,是没有任何经济补偿和赔偿的; 如果你公司的行为有违法劳动法第38条中的其中一种,你可以以其中的一条为理由,给公司邮寄被迫解除劳动关系通知书,这样你就可以有每做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


·公司无故辞退员工应该如何收集证据
    公司非法辞退员工的取证:1、工作内容的证据,如电子文本,资料,公司相关的其他资料;2、工作的相关标识,如工作信签,员工牌,员工服装等与公司相关的任何证明;3、公司制度依据,最好是盖章或印刷整套、册的资料,比如员工手册、财务制度,员工名册等等;4、公司正式员工或领导交流的资料,比如工作安排、书面通知、电子邮件的通知等等;5、公司主管领导对话,然后录音,并将领导的名字一定要在录音材料里面体现,否则,法...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吗
    员工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要赔偿吗 一、 经济补偿的性质 各方面对劳动合同中经济补偿的性质争议较大。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违约责任,用人单位提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就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经济补偿。因此经济补偿是对用人单位的一种惩罚。有的认为,经济补偿是一种国家要求用人单位承担的社会责任。国家要求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支付一定经济补偿,以帮助劳动者在失业阶段维持基本生活,不至于生活水平急剧下降。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