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工资吗

无偿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工资吗不是的。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劳动者离职当天用人单位要付清劳动者工资,用人单位不付清工资的,劳动者可以投诉用人单位。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解除劳动合同工资该怎么算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方依法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工资。法律依据是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从这个规定看来,单位与职工解除劳动关系时一次性结清工资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对于这个“时”的理解似乎是有争议的,有的朋友认为这个“时”就是要求用人单位在解除、终止劳动关系的当天将劳动者工资一次性结清发放。这个“时”在这里的意思是不是劳动合同解除、终止的“当天”呢?答案是否定的。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上看不出结清工资的日期就是劳动合同关系解除、终止的当天。对于劳动部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九条中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所指,这个“时”不是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当天”这么一个点,而是一个合理的时间段。如浙江2002年出台的《浙江省企业工资支付管理办法》第15条规定,企业与劳动者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企业应当自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之日起5日内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工资;《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依法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在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当日结清并一次性支付劳动者工资。如果法律法规没有特别规定,劳动关系解除、终止后,用人单位可以按照本单位以往发放工资的惯例,在下个月或者某个合理的时间点一次性结清工资。当然如果用人单位有条件即时发放,还是应当尽快发放,毕竟对于劳动者来讲,干活就是要拿工资的,现在不干了,领回自己的工资是应该的。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第四十九条 确定和调整最低工资标准应当综合参考下列因素:(一)劳动者本人及平均赡养人口的最低生活费用;(二)社会平均工资水平;(三)劳动生产率;(四)就业状况;(五)地区之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做员工特别难,开公司做老板更难。很多时候员工是可以随便辞职的,不用管公司的活到底有没有接盘,只要做好自己该做的就可以,但是公司就不行,随便辞职劳动者都是需要付金钱代价的,工龄时间越长,那么赔的钱也就越多。



相关内容:

·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建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关系主体认
    用人单位和个人之间建立的关系就是劳动关系,对于劳动关系主体认定在劳动法中有着明确的说明,劳动主体的认定标准也是非常严格的。劳动者参与到企业劳动中,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必然存在劳动主体,但是劳动主体如何认定,可以随我们一起到下文看看。 一、劳动关系主体认定的标准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


·辞职后工伤鉴定谁出鉴定费用
    对于劳动者来说。如果遭遇工伤的话,有时候为了更好的维护自己的权益,肯定会申请做工伤鉴定。但是,在我国做工伤鉴定的话,是需要交纳一定的鉴定费用的。很多人再遇到工伤以后,为了更好的疗伤或者其他原因会先离职,再去做工伤鉴定,那么辞职后工伤鉴定谁出鉴定费用呢? 一、辞职后工伤鉴定谁出j鉴定费用? 工伤的赔偿是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来计算的,因此工伤的赔偿前置程序就是进行工伤鉴定。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


·工程验收签字要负责任吗
    工程项目签字的法律责任,应当依据具体签署的文件内容和性质,以及经理是否取得授权分别判断:(一)、具有完全法律效力的情形。项目(经理)部一般仅是为实施特定项目施工而成立的临时性及一次性内部组织机构,多从事与项目施工有关的事务性工作,包括收发文函及资料,一般不对外进行经营活动。(二)、在授权委托权限范围内具有法律效力的情形。在不是依法通过审批备案而是由企业或者其项目(经理)部自行刻制项目(经理)部印章...


·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和劳同关系的相同点是什么
     一、劳动合同法雇佣关系和劳同关系的相同点是什么 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者个人与用人单位之间在实现劳动过程中,一方有偿提供劳动力,另一方使用和管理劳动力并获取劳动成果的社会关系。雇佣关系是指双方当事人约定,一方于一定或不定期限内为他方提供劳务,他方给付报酬的社会关系。劳动关系和雇佣关系是具有很大相似性的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在这两种不同的法律关系中,提供劳动的都是自然人,都是通过提供劳动来获取报酬。 ...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费怎么计算?
    人身损害受伤人员误工费怎么计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20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后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


·公司劳动合同违约如何赔偿损失?
    公司劳动合同违约如何赔偿损失?公司劳动合同违约的,需要支付约定的违约金,对于解除合同的还需要按照《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每服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劳动者可以因此提出离职。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有哪些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有哪些内容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补充协议 一、安全施工与检查 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黑龙江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并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非甲方原因造成...


·征地工作程序步骤包括哪些
    土地征收的一般程序:(一)预征告知。(二)现状调查及确认。(三)征询意见,组织征地听证。(四)征地材料的组织、审核及上报。(五)征地的审核、报批。(六)征地公告。(七)两公告后被征地农民的权利。(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准和交付土地。征收土地公告办法第八条?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本集体经济组织被征收土地的位置、地类、面积,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种类、数量,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的数...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
    一、工伤中止无固定期限合同怎赔偿呢? 用人单位解除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如果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的,比如是协商解除合同的,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工龄,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的工资标准支付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的解除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而构成违法解除的,劳动者可以参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金的二倍标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的赔偿金,劳动者也有...


·我们员工在企业中也会存在三进三出的情况
    我们员工在企业中也会存在三进三出的情况。这种情况尤其是存在于一些技术性人才的留用问题上。在企业中,人员的流失是企业的重大的损失,因此,我们企业会在企业离职后仍然关注员工的动态。同一公司离职再入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如果已经约定过试用期,再次入职不能约定试用期。今天我们带您了解一下。一,同一公司离职再入职可以约定试用期吗?员工在同一用人单位离职后重新入职的,如果过去约定过试用期,那么不能再约定试用期;...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新劳动法没签劳动合同怎么赔偿? 1、用人单位不签合同,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劳动者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第七条规定,从未签合同满一个月的次日起补偿二倍工资,最多11个月,并补签合同。2、劳动者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六)款、《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十)款规定,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用人单位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


·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如何赔偿?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找到工作后,因为法律意识不强或者单位的原因,没有与单位签订相应的劳动合同,此时如果员工自动离职,用人单位该如何赔偿员工呢?下面我们就为您讲解一下员工未签订劳动合同自动离职如何赔偿。 一、没签劳动合同自动离职有工资 (一)劳动者自动离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赔偿由此给用人单位造成的损失。但用人单位需承担损失的举证责任。对确实造成损失的,可以从工资中予以扣除。 (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