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十级的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

十级的工伤待遇主要有哪些?(一)治(医)疗费。治疗工伤所需费用必须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二) 住院伙食补助费。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70%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三) 外地就医交通费、食宿费。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所需交通、食宿费用由所在单位按照本单位职工因公出差标准报销。(四) 康复治疗费。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康复性治疗的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本条第三款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五) 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业需要,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安装假肢、矫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轮椅等辅助器具,所需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六) 停工留薪期工资。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七) 生活护理费。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八)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七级伤残为12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九) 伤残津贴。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十)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法律上规定的10级工伤待遇主要就是以上这几种,可是,每一项待遇的具体赔偿标准,不会因为是10级工伤就都是一模一样的了。就比如10级工伤能领到的伤残津贴,那是跟本人的工资挂钩的,工资比较低的,伤残津贴整体计算下来也不会特别高。



相关内容:

·集资诈骗银行员工参与如何处罚
    我们知道,集资诈骗是违法的行为,这在法律上是会受到刑事处罚的,有时候,一些银行员工因为利益熏心参与到了集资犯罪之中,使得更多受害人蒙受损害。那么,集资诈骗银行员工参与如何判刑?下面,就让我们带领您了解下具体内容吧。 一、什么叫集资诈骗罪 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一)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既侵犯了公私财产所有权,又侵犯了国家...


·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会有什么后果?
    员工在进入企业工作时,都会办理入职手续,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等提供给企业,企业才能会为员工办理后续的保险,发放工资等等。但有些员工会因为实际的年龄未到法定工作年龄等原因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而使用他人的信息办理入职手续,这就涉及到虚假入职。今天我们将和您一起了解的是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会有什么后果。 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会有什么后果? 一、虚假入职的后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职工在上班期间因执行公务受伤的,用人单位需要为其支付医药费,若受伤情况经司法鉴定达到伤残等级的,用人单位需要支付赔偿金,例如骨折等一般的工伤,根据实际情况,受伤者可以申请带薪休假。那么,根据工伤管理条例骨折工伤一般休息多长时间? 一、职工工伤休假管理规定 为完善公司制度,规范职工工伤休假管理,现做规定如下: (一)职工因工受伤,确实影响正常工作,...


·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 如何索要工程款?
    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 如何索要工程款?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中,关于工程款的争议占据大多数。建设工程造价动辄几千万元乃至上亿元,行业内挂靠施工、垫资施工的情形又普遍存在,所以工程款大多是分数十次乃至上百次支付,付款方式也不尽统一,那么,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如果发包方拖欠款项,该如何索要工程款?请看详细内容。一、工程款应该怎么支付1、直接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发包人将工程款支付至承包人的指定账户...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一、劳动仲裁的流程是怎样的 劳动仲裁要走如下受理程序: 申请。首先申诉人应在权利被侵害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书面提出申请。当事人按仲裁委员会提供的《申诉书》填写一式二份,附劳动合同、身份证复印件及相关的证据材料;申诉人系用人单位的,应附营业执照有效影印件。上述提交的材料系复印件的应带原件核对。 受理。自当事人提交符合填写要求的申诉书之日起7日内,仲裁委员...


·劳动合同法多大年龄可以签合同?
    在普通人们眼里,孩子年满十八周岁就属于成年人了,就具备了完全民事能力。那么按照劳动合同法多大年龄可以签合同?是不是也是十八周岁?针对这个生活中比较常见的问题,我们通过查阅相关法律知识,在下文给您做个概况总结。 一、相关法律对签署合同年龄规定是怎样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怎么写 江西建筑工程施工合同 合同协议书 发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人(全称):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 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标准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合同期限的长短不能确定,并不是说合同没有终止时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在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后,是可以解除的。下面,我们为您整理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补偿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解除的方法 (一)协商解除 协商解除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当事人经协商一致同意解除合同。《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拿到工伤鉴定后最迟要多久去理赔?
    拿到工伤鉴定后最迟要多久去理赔?拿到工伤鉴定后最迟要一个月内去理赔,因为一般情况下在进行一定的工伤鉴定完毕之后,有一个具体的伤残等级就会立即的去进行索赔,毕竟对于当事人人员来说,他也想要尽快的获得一些赔偿款,像这样就可以帮助自己治疗。1、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在事故发生后一个月内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申请,员工可以在事故发生后一年内申请工伤认定 。2、治疗及休息期。员工在医院治疗和休息期间,单位按月支付...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 ?《民法典》建筑工程施工合同有哪些相关法律条款 第十八章??建设工程合同 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第七百八十九条??建设工程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第七百九十条??建设工程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公开、公平、公正进行。 第七百九...


·一、上海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一、上海工伤鉴定时间限制是怎么规定的? 工伤鉴定结果应在员工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之后的60日内下达,如遇到专家组出现争议的情况可延迟30日下达。如单位或受伤职工本人对鉴定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


·劳动关系中试用期长短单位说了算吗
    劳动关系中试用期长短单位说了算吗?不是的,试用期长短应依法律规定与合同期限挂钩。《劳动法》第21条规定:"劳动法合同可以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最长不得超过6个月。"试用期的长度是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相应确定的。试用期有上限,没下限,甚至可以约定不需要试用期。根据劳动部《关于实行劳动合同制有关问题的通知》,具体来说就是:1、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半年)以下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5天;2、劳动合同期限在6个月...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