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优先赔偿可以吗?

一、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优先赔偿可以吗?同一机动车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和机动车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的,精神损害赔偿与物质损害赔偿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中的赔偿次序,请求权人有权选择。请求权人选择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物质损害赔偿不足部分由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基于这样的立法理念,为最大限度保障请求权人的利益,精神抚慰金是可以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得到赔付的。交强险条款将精神抚慰金明确地列为赔偿项目,而商业三者险中是明确排除精神抚慰金的赔偿。因此,在交强险与商业三者险并存的情况下,精神抚慰金与物质损害赔偿的赔偿优先顺序最终决定了赔偿总额的多少。如果精神抚慰金不在交强险中赔偿,而商业三者险不赔偿精神抚慰金,那么赔偿总额将降低。而对于物质赔偿、精神赔偿两者哪个优先的问题,保险条款没有明确约定,法律法规也没有明确规定。交强险的目的是为了最大限度地保护受害人,保险合同又是最大诚信合同,保险公司对于被保险人的合法利益应以充分的诚信去维护。因此请求权人可以主张在交强险范围内优先赔偿精神抚慰金,其他的物质赔偿可以在商业险中得到保障。二、交通事故赔偿项目包括哪些?交通事故当中赔偿义务人(肇事者、保险公司)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受害人因伤致残的,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遭受精神损害,赔偿权利人向人民法院请求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的。综上所述,在严重交通事故中,受害人遭遇重伤的,精神方面也遭受损失,其可以在理赔的时候提出精神抚慰金赔偿,这个也在交强险的赔付范围内。根据法律规定,受害人可以自行选择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顺序,可以优先主张精神抚慰金。



相关内容: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经交通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确认双方的责任
    在发生交通事故之后,经交通局出事故责任认定书后确认双方的责任,但是责任方一直拖着不处理不想赔偿,这对受害人来说是一件非常残忍的事情,无责任方该怎么办,交通事故处理是否有时效,下面由我们为您分析下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处理无责任方怎么办以及交通事故处理时限。 一、交通事故责任方不处理无责任方怎么办 最重要的是别慌,反正对方不处理的话,有事故单他的车子就过不了年检,如果对方已经报过保险了,没你的维修发票他的...


·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怎么写?
     一、车辆抵押借款合同怎么写? 贷款抵押人___,以下简称甲方;贷款抵押权人:___,以下简称乙方。甲方因生产需要,向乙方申请贷款作为___资金。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在甲方以其所有的___(以下简称甲方抵押物),作为贷款抵押物抵押给乙方的条件下,由乙方提供双方商定的贷款额给甲方。在贷款期限内,甲方拥有抵押物的使用权,在甲方还清贷款本息前,乙方拥有抵押物的所有权。为此,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一、法院交通事故伤残处理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一、法院交通事故伤残处理起诉的流程是怎么样的? 1、立案阶段 首先受害人以原告的身份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起民事诉状和相关证据,资料齐全的,法院受理审查,认为符合起诉条件的,一般会在7日内立案,同时通知当事人。不能立案的,说明理由,需要补充资料的,通知补充。 2、庭前准备阶段 法院在立案之日起5日内会向被告送达民事诉状副本、应诉通知及原告证据材料,被告收到民事诉状后15日内提出答辩意见,法院...


·不悬挂车牌怎么处罚
    未悬挂机动车号牌处扣留机动车,扣12分,罚款200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未放置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或者未随车携带行驶证、驾驶证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扣留机动车,通知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并可以依照本法第九十条的规定予以处罚。当事人提供相应的牌证、标志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故意遮挡、污损...


·一、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包括什么车?
    一、非机动车交通事故包括什么车? 非机动车事故。指畜力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负主要以上责任的事故。 “交通事故(Traffic Accident)”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划分 我国《道路...


·对于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行为是否构成盗窃罪?
    随着现在手机的使用率越来越高,我们的衣食住行也都需要通过手机来完成, 比如说,订酒店、订机票、订外卖等等,可以说非常方便。但由于手机支付的出现,很多人出门都不喜欢带现金了,也让很多小偷无处下手。我们国家对于盗窃的行为是非常厌恶的,所以说专门制定了盗窃罪的惩罚规定。那么对于偷开他人机动车的行为,是否属于盗窃罪呢?一起来看看。一、偷开机动车是不是盗窃罪:1、未经他人允许,就把别人的机动车拿来开,这种情...


·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内容有哪些?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公路建设也越来越便捷和完善,随之也会带来很多问题,公路和汽车多了,造成的交通事故也多了起来,那么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应该怎么处理和赔偿,下面我们以吉林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执行标准为例,整理了相关资料。 根据吉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吉林省调查总队发布的统计公报,吉林省相关赔偿费用所依据的统计数据如下: 1、2014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3217.82元。 2、2014...


·安徽九级伤残交通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安徽九级伤残交通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一、安徽九级伤残交通费的赔偿依据是什么? 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交通费,指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所实际发生的用于交通的费用。交通费由车辆购置税、养路费、车船使用税、过路费、油费、保险费、日常维修保养费用构成。 二、其他赔偿项目 1、医疗费: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 根据医疗机构...


·一、人伤交通事故怎样才算结案?
    一、人伤交通事故怎样才算结案? 在交通事故处理角度上截止至交警部门出具正式交通事故认定书即为结案。但从事故损害民事赔偿角度,则到双方赔偿责任履行到位权责两清才算结束。 交通事故结案是有时间限制,审法院审理交通人身损害赔偿案件审限为6个月,二审为3个月。由事故发生地或者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法院处理交通事故一般会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范围
    交通事故中车辆损失赔偿范围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


·交管部门
    交管部门 饮酒驾驶: 饮酒驾驶机动车辆,罚款1000元—2000元、记12分并暂扣驾照6个月;饮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罚款5000元,记12分,处以15日以下拘留,并且5年内不得重新获得驾照。 醉酒驾驶: 醉酒驾驶机动车辆,吊销驾照,5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辆,吊销驾照,10年内不得重新获取驾照,终生不得驾驶营运车辆,经过判决后处以拘役,并处罚金...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
    一、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人伤保险赔偿标准是:医疗费1万元,财产人员伤亡12万,先由保险公司在强制险范围内赔偿。不足部分按责任。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相应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赔偿。二、相关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第二十四条 营养费根据受害...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