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铝型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铝型材购销合同范本是怎样的? 铝型材购销合同
甲 方:
乙 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的原则上,为更规范更有效地进行合作,特协议如下:
一、 甲方为乙方提供乙方铝合金门窗型材。工程材料470吨。
二、生产计划、生产量及供应
1、乙方必须按双方协商的内容格式统一填写订单,并以传真方式下达给甲方(订单日期以甲方收到乙方传真日期为准),凡因乙方下单不及时或下单错误造成甲方不能按时按质供货,其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承诺在乙方订单确认后,供货周期一般为7-10天(通常以乙方下达订单后,双方沟通确定的时间为准),特殊情况经双方重新协商再确认。
3、甲方负责提供乙方在工程收尾时的工程补料,乙方少量的补料订单次数尽量不要多于3次。
三、产品质量及验收
1、产品质量标准按GB5237—2008执行。如乙方订单要求壁厚,或有非标表面要求不达标准,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
2、质量问题:如属生产过程中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属乙方在运输、储存、使用等过程中造成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
3、乙方在收到甲方的产品后,一周内回复质量问题,如双方确定属质量问题后,一个月内将问题产品退回厂家,办理退货及冲帐手续。如一个月内乙方不提出任何质量疑问的视为产品合格,甲方不再承担此批货物的质量退货。
四、产品单价
铝锭价以乙方下单当天铝锭价为准,星期六、星期天以下星期一为准。如遇上较长的节假日,以节前双方协商报价为准。铝锭价以南海灵通报价为准(中间价)喷涂铝型材(常规色):铝锭价+加工费 6200 元/吨(特殊颜色另议)幕墙料在原工艺基础单价+1500元/T以上成品包装按贴膜光身包装,特殊包装另议。
五、付款方式
1、款到发货。(也即,在乙方下单当天按订单总金额30%付清定金,在出货时付清余款,才能货物出厂。)
六、违约责任、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如无法协商一致,双方均同意提交到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七、发货手续及地点
1、 发货地点: 为保证货物安全,乙方必须提货前传真“发货委托书”同时提供车辆行驶证、驾驶员驾驶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货物出厂时,必须由被委托人签名。
2、 如乙方长期有人在厂内发货,必须有长期的“委托书”被委托人签名后才能发货。
八、新开模具费用
1、 如果乙方要求开具新系列模具,模具费用由乙方负责,平均每系列产品每套模具销售超_6__吨后甲方应将乙方的模具费退还。
2、 单个工业材或其它模具视情况另行协商。 甲方按乙方签名确认的图纸生产,甲方不参与任何图纸确认。如经乙方签名确认的图纸出现错误,对甲方按此图纸生产出来的铝型材,乙方应负责处理。
九、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有效时间:日至工程完成为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上就是为您整理的一份铝型材购销合同范本,希望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需要一份铝型材购销合同模板,可以适当的参考一下。合同一经当事人双方签字生效就具有法律上的效力,一定要谨慎小心对待,日后一旦产生纠纷,则合同就是解决的依据。
相关内容:

·谁有权解除合同?
    谁有权解除合同? 一、合同当事人有权解除合同 关于合同解除权的行使主体,首先,应当是合同当事人,而非人民法院及其工作人员。对此,无论是从原《经济合同法》第27条、第28条所规定的,当出现了解除权行使的法定事由,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经济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并且通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或者是2003年3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25条所做的进一步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及其工...


·代位权成立的条件
    代位权是指当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代位权的成立一般应具备以下要件: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的存在。2、债务人须享有对于第三人的权利。这种权利,首先应为现有权利,对于非现实的权利不得代位行使;其次,须非...


·指导解决旅游合同纠纷法条有什么?
    指导解决旅游合同纠纷法条有什么?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为正确审理旅游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旅游纠纷,是指旅游者与旅游经营者、旅游...


·合同未约定什么时候生效?
    合同未约定什么时候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合同产生法律约束力。合同生效后,其效力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在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效力。一旦合同成立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合同的规定,享受权利,承担义务。当事人依法受合同的拘束,是合同的对内效力。当事人必须遵循合同的规定,依诚实信用的原则正确、完全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或者取得对方的同意,才能变更...


·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可以吗?
     一、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可以吗? 不履行合同附随义务显然是不可以的,在签订合同或者协议时,对合同附随义务既然进行了规定,就应当履行,避免造成对方的损失。附随义务,作为民法理论的新兴内容,尽管学者们对其理解各有出入,但是达成的基本共识是:附随义务是在法律无明文规定,当事人之间亦无明确约定的情况下,为了确保合同目的的实现并维护对方当事人的利益——主要是人身和财产利益,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依据合同的性...


·1、签订合同时
    1、签订合同时,劳动者首先要弄清单位的基本情况,要判断是否是合法企业,它的法人代表姓名、单位地址、电话要知道,这些信息可以通过上网查询工商登记信息获取,同时,要求将这些内容明确写在合同中。2、劳动者要弄清自己的具体工作,并在合同中表明工作的内容和具体地点。案例之一:张某家住北京海淀区四季青桥附近,她到离家很近的一个连锁超市应聘就职。过了一段时间,公司将她调到远郊大兴的连锁店工作,因而产生纠纷。因合...


·格式合同违约金法律支持吗?
    格式合同违约金法律支持吗? 一、格式合同的定义 格式合同又称标准合同、定型化合同,制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一方预先拟定合同条款,对方只能表示全部同意或者不同意的合同。因此,对于格式合同的非拟定条款的一方当事人而言,要订立格式合同,就必须全部接受合同条件;否则就不订立合同。现实生活中的车票、船票、飞机票、保险单、提单、仓单、出版合同等都是制式合同、格式合同。 二、法律限制条件 1、采用格式条款订立...


·要式合同的要式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类别?
    要式合同的要式的形式是什么?有哪些类别?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二、要式合同的类别 1、不动...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怎么认定?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怎么认定?根据法律规定合同诈骗金额的认定是合同诈骗罪“数额较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10万元以上的;“数额巨大”,是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50万元以上的;“数额特别巨大”,指个人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30万元以上,单位诈骗公私财物数额在200万元以上的。“其他严重情节”,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1)作...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要式合同包括哪些类型? 一、什么是要式合同 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的合同。前者称为法定之要式合同,后者称为约定之要式合同。根据合同的成立是否需要特定的形式,可将合同分为要式合同与不要式合同。要式合同,是指法律要求必须具备一定的形式和手续的合同。不要式合同,是指法律不要求必须具备一定形式和手续的合同。 二、要式合同包括 1、不动产合同。 关于不动...


·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一、合同生效的前提条件是什么 合同生效需要具备实质要件和形式要件: 1、合同生效的实质要件: (1)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时具有相应的缔约行为能力。 (2)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 (3)合同不违反法律或社会公共利益。 (4)合同的内容必须确定或可能。 2、合同生效的形式要件:根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合同生效是包括两种情况: (1)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


·合同诈骗报警与诉讼的规定是什么
    合同诈骗报警与诉讼的规定是什么?合同诈骗应该到犯罪行为发生地的公安机关报案,合同诈骗的诉讼是由检察院提起的,但受害人可以提起附带民事诉讼。合同诈骗属于公诉案件。合同诈骗属于经济犯罪,经济犯罪案件由犯罪地的公安机关管辖,犯罪地包括犯罪行为发生地、犯罪行为实施地、犯罪结果发生地和实际财产取得地。报案人可到犯罪地的公安局经侦支队/经侦大队报案。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