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还款违约金最高是多少?

还款违约金最高是多少?还款违约金最高是不能够超过实际损失的20%,因为在我们国家这样的一种违约金,它对于当事人员受到的损害是具有一种补偿性质的,并不是真的想要惩罚他,所以这样的一种违约金的话是不会太高,否则可以调整。前段时间,媒体爆出过一则“大学生贷款买手机 3万滚成70万”新闻,事件中的大学生小柳签订了一条“逾期缴纳违约金本金的10%每天”的借贷合同,小柳后来计算:他欠债5万元,逾期违约金每天高达5000元。从事件中,很明显可以看到,小柳遭遇了高利贷,这份借贷条约中对于逾期贷款违约金的规定远远超出了正常水平。所以网友不仅要注意违约罚息的方式,还要看是否掉入高利贷陷阱。为了抑制贷款风险,银行会在贷款合同中附加一条逾期还款的事项,虽然每一家金融机构的规定都不一样,但一般来说,违约金利率不得超过现行法律的最高规定,如年利率36%。二、信用卡逾期未还款违约金未来将“可商量”人民银行前两日发布《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定于2017年1月1日开始施行。届时信用卡“违约金”将取代“滞纳金”,并禁止收取超限费;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每卡每日累计预借现金最高额度提至1万元人民币等。值得注意的是,《通知》对于持卡人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处置也做出了新的规定。央行规定,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同时,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三、被要求缴纳违约金的其他情况除了逾期还款,还有几种情况也被列入贷款违约范畴,会被要求缴纳违约金:(一)提前还款站在银行角度,办理贷款也是需要各项成本支出的,提前还贷,就必须把这此人力和时间成本计算在内。事实上,提前还款违约金也不是一定要收取,有些金融机构就把这项费用免去了,有些银行则规定还贷时间超过1年,提前还款可免交违约金,网友在签订贷款合同时,一定要仔细留心看这一点。(二)借款人提供虚假文件或资料;(三)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押权财产或权益拆迁、出售、转让、赠与或重复抵押;(四)借款人擅自改变贷款用途,挪用贷款;在当代社会经常可以看到有一些人员在签订合同之后却不诚信的这种状况,所以需要支付违约金,这个对于他来说违约金的话或多或少起到一定的惩罚作用,但是最主要的目的还是为了弥补他人的一个损失,因此不能够过高。



相关内容:

·堂哥欠钱不还说自己没有钱怎么办?
    堂哥欠钱不还说自己没有钱怎么办?堂哥欠钱不还说自己没有钱可以申请协商分期支付或者延期支付,拒不还款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诉前财产保全就是将对方的账户、房子、车等财产查封上,防止对方转移财产。要结合各案的情况及对方的财产情况,如果欠的钱并不多或是对方有偿还能力,或是实在查不到地方财产,可以省去这一步,最后可以起诉对方来进行处理。二、欠钱不还申请强制执行的程序是什么?第一步:申请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


·离婚前共同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
    离婚前共同债务的处理是怎样的夫妻共同债务的处理最为集中的体现夫妻离婚的过程中,一种是在夫妻离婚时进行划分,这种情形又和夫妻采取的离婚方式有关系,如果夫妻是采用协议离婚的方式,则夫妻双方应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双方各自应承担的债务,当然这种约定本身,对债权人是没有法律约束力的。如果夫妻是在法院提起离婚,依据婚姻法第41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


·民间借贷利率计算方法有哪些,是怎样的
    民间借贷利率计算方法有哪些,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利率,利息是怎样计算的? 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属于民间借贷。按照《合同法》的规定,接待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贷款人将款出借给借款人的目的,一般情况下就是为了获取利息。从借款人的角度来看,利率是使用货币的单位成本,是借款人使用贷款人的货币而向贷款人支付的价格;从贷款人的角度来看...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
    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民间借贷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比银行借贷更具有随意性,也就更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对于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呢?在诉讼过程中,当事人还要注意举证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来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民间借贷纠纷案件怎么起诉 对一些较为复杂、对方当事人较难对付或者通过其他途径很难解决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讨债人就可选择诉讼程序来解决。诉讼的优势表现在:1、法院处理债务纠纷...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不明确的如何处理?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不明确的如何处理?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不明确的处理方式是视为不支付利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限制借款利率的规定。”利息条款或约定是民间借贷合同的重要内容,但是,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具有互助性质,因合同当事人之间本身具有的特定关系,利息条款的约定具有一定的随意性。如有的约定了利息,而有的就未约定利息,有的约定还...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如果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只要达到数额较大的程度,就会被认定为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既侵犯了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对贷款的所有权,还侵犯国家金融管理制度,属于性质非常恶劣的金融诈骗犯罪,因而必将受到严厉的刑事追究。那么具体来说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我们将在下文中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贷款诈骗罪的量刑标准是...


·欠钱被起诉会后不还钱怎么办?
    欠钱被起诉会后不还钱怎么办? 一、欠钱被起诉会后不还钱怎么办? 债务人欠钱被起诉,债权人要是获得欠款诉讼的胜利,而对方当事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的话,当事人可以待判决生效后,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对方的财产,包括动产与不动产。 在《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实施)规定:“债务应当清偿。暂时无力偿还的,经债权人同意或者人民法院裁决,可以由债务人分期偿还。有能力偿还拒不偿还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企业改制的债务的承担规则是如何规定的? 就目前经济形势来看,企业的形式是较多的,由于企业在存续期间,会与社会不特定公众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故而在企业改制之前,是需要偿还债务的,在企业改制之后,也会产生一些债务。企业改制的债务是需要根据相关法律的规定来偿还的。 一、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后原有债务的承担 企业股份合作制改造是指对国有中小型企业、城镇集体企业采取由企业全体职工出资入股,买断原企业产权,或者由...


·广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广州债权债务纠纷律师收费标准是什么? 一、解答法律咨询 1、不涉及财产关系80-150(人民币,下同)/件; 2、涉及一般财产关系100-300元/件; 3、涉及商业财产关系200-500元/件; 二、制作法律事务文书 1、声明、启示及其他一般法律文书500-2000元/件; 2、起诉状、上诉状、答辩状、申诉状及其他诉状和申请仲裁文书等1000-3000元/件; 3、分单、遗嘱、赠与及其他涉...


·未达到法定年龄生子会罚款吗?
    现在,有不少青年男女在没有办理结婚证的情况下,选择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一个屋檐下。而此时双方之间建立的自然也就不会属于婚姻关系,而是同居关系。由于我国不保护同居关系,因此在此时要是双方生下孩子的话,也就搞不清楚未达到法定年龄生子是否会被罚款。对此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一、未达到法定年龄生子会罚款吗女方到了法定结婚年龄,男方未到,不构成婚姻法规定的结婚条件。婚姻无效,不构成婚姻关系,不能去民政部办...


·存量债务置换是什么意思?
    在生活中,大家或许听说过债务置换这个词,但具体什么意思相信很多人都不太清楚它的概念。对于存量债务置换这个词语是不是就更迷茫了呢,没关系,接下来我们就来一一了解。一、债务置换和存量债务置换的概念先来了解一下债务置换,它一般发生在不同的企业之间。债务置换和企业之间常见的债务股权置换不同。债务置换是债券持有人在作出决定后,卖出一个或几个目之前持有的债券,用来和其他相同或者类似的市场等价的债券进行交换的躲...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
    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签订合同往往都是双方当事人协商好的,但是如果出现不可抗力等情况发生了违约,那么造成损失的一方会向另一方进行违约赔偿,而这个时候合同往往也就终止了,但是此时的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呢?我们这就给您介绍一下吧。合同终止后的违约责任其条款效力是什么《民法典》(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第五百六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