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行政不作为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

行政不作为申请国家赔偿可以吗?行政不作为不会给出赔偿的,在国家赔偿法修正案草案审议过程中,有意见提出将行政机关不作为纳入国家赔偿法的赔偿范围,但修改后的国家赔偿法并没有出现“行政机关不作为”的字眼。对此,这并不是说国家行政机关不作为的行政行为已经构成违法的,不属于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三条是关于行政赔偿的范围,其中第五款是“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二、行政不作为表现形式通过对近几年来我院审理的行政不作为案件分析,行政不作为的主要表现形式有以下几种:1、在依申请的行政案件中,对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不予受理或受理不予答复。如高谷镇大青村四组诉彭水县国土局不处理土地纠纷一案。2、在依职权的行政案件中,对受害人请求保护人身权、财产权的申请或行政主体自己发现的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视而不见,置若罔闻,拖延履行行政义务。3、在接到行政相对人的许可申请,求助申请或依职权发现相对人需要立即实施救助义务的情形后,借故摆脱,无正当理由在法定的或合理的期限内拖延履行行政义务。如马康容诉彭水县国土局不颁发建房许可证一案。4、不履行行政合同中约定的行政义务,如张丹等五人诉彭水县人事局、县计生委不履行人事行政合同一案。5、不履行基于行政主体的自身行为所派生的行政义务,如行政主体及其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被确认违法后,赔偿请求人向行政主体请法语行政赔偿,行政主体不予答复的行为。三、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条件行政不作为的成立是否需要由相对方的请求为条件,也就是说,是否只有在相对方请求,而行政主体不履行法定 义务时,才构成行政不作为;当行政相对方未请求时,行政主体的不作为可否视为行政不作为。从理论上说,行政主体的职责既然是法定的,行政主体就应严格依法履行,而不应以相对方是否申请为条件;然而在实践中,行政主体职责的履行往往指向特定相对方权益的保护,存在着相对方未请求行政主体也知悉的可能,此时,相对方是否提出申请,不影响行政主体对相对方法定义务的履行。如当某公民遭受歹徒抢劫时被治安民警看见,此时,即使该公民未向该民警申请保护,该民警也应当履行保护职责。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相对方不申请,行政主体不可能知悉,也就不可能履行法定职责。此时,相对方是否申请决定了行政不作为的成立。因此,不能在原则意义上将相对方的申请一般地作为行政不作为成立的必要条件,但也不能完全否定,应该具体情况具体分析。综合上面所说的,行政不作为就是国家的执法人员没有履行自己的职责,从而侵犯了公民的权益,但对于这种行为公民也是不能申请国家的赔偿,行政不作为是属于个人的违法行为而导致的过错,这个是不在国家赔偿的范围之内的。



相关内容:

·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合适
    亲生父母子女之间的关系不会因为父母离婚而消灭,也就是说即使父母离婚的,此时该对未成年子女履行的抚养义务也是不能免除的。而在离婚的情况下,没有获得抚养权的一方,就需要通过支付抚养费的方式履行抚养义务。那这种情况下,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合适?我们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离婚要给孩子多少抚养费才合适 离婚孩子抚养费标准是什么?在离婚案件中,抚养费不单指生活费,《婚姻法》解释(一)第21条明确规定,...


·对方出轨离婚后有什么赔偿
    离婚的时候,一方存在法律规定应承担赔偿责任的情形,那么无过错方就可以向过错方提出赔偿,但是很多人不知道有什么赔偿,所以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对方出轨离婚后有什么赔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对方出轨离婚后有什么赔偿? 1、物质赔偿; 2、精神损害赔偿。 二、离婚赔偿的构成要件 1、夫妻一方对离婚具有主观上、行为上的过错。 这是离婚损害赔偿的主观方面要件,即要求一方有过错,而且该“...


·一、假离婚财产划拨后悔存在哪些风险?
    一、假离婚财产划拨后悔存在哪些风险?假离婚财产划拨后悔存在财产方面的损失的风险,在法律上婚姻是自由的,即使夫妻双方为各种目的而离婚,其离婚的意思表示也是真实存在,受法律保护。夫妻双方一旦办理离婚登记、领取离婚证后,婚姻关系就已解除,再无夫妻间的权利义务可言。是否复婚,均由当事双方自愿决定。如果在假离婚期间一方变心,另一方不可能以当时意思表示虚假提出反对。到时如果假戏真做,后悔晚矣。损失 :财产为消...


·子女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
    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相关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父母如果离婚,必然有至少一方不能正常履行扶养义务,这时候就需要向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支付抚养费。那具体来说子女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子女抚养费项目都有哪些 1、生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


·离婚条例是什么?
    婚姻,是一件大事。1980年,我国正式颁布第一部《婚姻法》。明确我国夫妻之间的各种规定。我国《婚姻法》进行过一次修订。在经济形势发生改变和国家政策的调整背景下,做出了最新调整。《民法典》(自1月1日起施行)目前是最新规定。 《民法典》与离婚相关的条例有哪些?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


·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
    说到近亲结婚,相信很多人都知道,这是我国法律所不允许的,同时近亲结婚所生的子女患病的可能性也比较大。那么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我们整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近亲结婚的孩子一定有问题吗 近亲之间结婚的孩子不是一定会有问题,只是有问题的几率比其他情况的大很多。 比如说患有各种缺憾的情况,普通人的几率是1%或者是0.1%,近亲的几率会30%,只是打个比喻,不是准确数据。...


·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一、国家赔偿法法律效力的赔偿方式有哪些? 国家赔偿的方式是国家承担赔偿责任的形式。纵观世界各国的国家赔偿法的规定,不外乎有三种:金钱赔偿、恢复原状、返还财产。 (1)金钱赔偿:在计算或者估算受害人的损害程度后,以货币支付的形式,给予受害人一定额度的金钱的赔偿方式。金钱赔偿的适用,一般应以不能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为前提。 (2)恢复原状:负有赔偿义务的国...


·全国抚养费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针对抚养费,在我国并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这主要是因为现实中各个家庭的情况都不太一样,如果强行规定一个具体的抚养费标准的话,会对子女的利益造成损害。那么这个抚养费一般是根据什么缺点的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解答。 一、抚养费概念简述 抚养费是父母或其他对未成年人负有抚养义务的人,为未成年人承担的生活、教育等费用。我国法律上的抚养费,是指当这些人不能充分履行或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支付给未成年人的费用。...


·离婚过程中
    离婚过程中,有一些需要对财产等进行划分,或者对于婚姻中一些难以调节的事情通过法院起诉的方式解决。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时,也需要一定的流程,这个流程对于法律不太了解的人来说,非常的繁琐复杂。那么下面我们就带着您了解一下到法院起诉起诉离婚需要多长时间开庭审理呢? 第一阶段:首先向法院申请离婚诉讼,收集有关资料,法院立案。 离婚案件的起诉,是指婚姻关系的一方向人民法院提出依法解除与对方婚姻关系的请求...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
    一、老婆有外遇离婚财产怎么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是因为老婆出轨而导致离婚,并且有确凿的证据证明老婆的出轨行为,那老婆就属于过错方,此时财产的分配可以偏向于老公方。根据诉讼中分财产时如果因一方有过错而导致离婚,无过错一方可多分的财产,并可以要求精神损害赔偿的说法,老公可以要求多分财产,并要求出轨老婆给予自...


·非婚生子女义务是如何规定的?
    非婚生子女义务是如何规定的?根据《民法典》(2021.1.1生效)的规定,非婚生子女同婚生子女所享有的权利与所承担的义务是相同的。根据《民法典》规定:1、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2、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3、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


·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重婚罪
    我们理解的重婚,就是在有一段婚姻关系的情况下,由于其他人建立了婚姻关系或者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但法律上面对重婚,甚至重婚罪的认定与普通人认为的都不一样。今天,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法律上面规定的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重婚罪吧。 一、什么情况下可以构成重婚罪 重婚的动机是多种多样的,有的是喜新厌旧,有的是出于贪图享乐,有的是封建思想作祟等等,但动机不影响重婚罪的成立。生活中对于重婚罪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