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劳动合同可约定违约金吗?

劳动合同可约定违约金吗?只有在两种情形下,用人单位才可以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1、在培训服务期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2、在竞业限制约定中可以约定违约金。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需要补充的是,所谓的约定经济补偿金应该是竞业限制条款生效的必要条件,没有约定经济补偿金的,劳动者可以不必履行竞业限制义务。竞业限制的人员并非全体劳动者,而是仅限于用人单位的高级管理人员、高级技术人员和其他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竞业限制的范围、地域、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无效。本法第24条还规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竞业限制的期限不得超过二年。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除以上两种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或者以赔偿金、违约赔偿金、违约责任金等其他名义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责任。二、劳动合同没盖章是否有效根据法律划定,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该在劳动合同同上签章,即由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关于劳动合同的鉴证,我国目前的法律划定的鉴证是“鼓励鉴证”,而不是“强制性鉴证”。也就是说,鉴证只是劳动合同治理部分对合同进行审查认定的一种形式,不能作为衡量劳动合同是否有效的标志。因此,称劳动合同未经鉴证机关审核盖章,就是无效合同的说法,是没有法律根据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劳动合同和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都是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引起无效的原因大体有以下几种:1、合同主体不合格。如受雇一方提供了假的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聘用单位不具备招聘资格等。2、合同内容不合法,即劳动合同有悖法律、法规及善良风俗,或是损害了国家及社会的公共利益。如约定制造冰毒、假钞等。内容不合法的劳动合同不受法律保护。3、意思表示不真实。劳动合同是双方合意的产物,应该是当事人真实的意思表示。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违背一方的真实意愿,因而是无效的。4、合同形式不合法。这是指劳动合同没有采取书面形式、当事人也未实际履行主要义务,或者依法或应当事人要求应当鉴证的劳动合同没有鉴证等。在一般情况下,只要当事人采取补救措施,使合同形式上合法化后,就可以认定合同有效。用人单位不得通过相关的违约金来强行留住员工进行劳动。因为员工是否选择该用人单位来进行工作,是员工自身的相关自由,用人单位不能够进行强制性的干涉。如果一旦涉及到强制性干涉,那么就属于强迫劳动的行为,用人单位很有可能会被员工进行状告。



相关内容:

·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要哪些资料?
    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要哪些资料? 按照我国《劳动法》规定,男职工年满60周岁、女职工满50周岁,就可以申请退休,领取退休金。一般来说,单位会为职工办理退休手续,这是单位人事部门的事情,如果单位没有及时处理的话,就需要职工本人办理。那么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下面我们来听听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职工办退休需要什么手续? 1、到社保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预约,按预约时间和窗口排队办理退休审核手续...


·弱电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和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弱电工程施工管理流程和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一、施工准备 : 1、学习掌握相关的规范和标准 严格遵守建筑弱电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所在地区的安装工艺标准及当地有关部门的各项规定。本项目应遵守的规定主要有: 《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J50200-94) 《通信光缆的一般要求》(GB/T7427-87) 《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16-92) 《建筑及建筑群...


·离职协议书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离职协议书和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有哪些 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未向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书面证明,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离职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后必须出具的一份书面材料。 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与离职证明的区别: 1、离职证明,是表示是员工自己主动、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2、解除劳动合同书,是表示...


·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时,都应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一种契约,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后,就应该遵守相关的约定,履行劳动合同。如果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话,就得赔偿了。那要是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一、员工违约离职要赔偿单位损失吗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


·劳动争议仲裁员待遇如何
    劳动争议仲裁员待遇如何在生活中,用工单位和劳动者的矛盾常有发生。对于劳动争议,劳动者在起诉前需先向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由劳动争议仲裁员进行裁定。今天,就来和您谈谈劳动争议仲裁员及其待遇的问题。一、如何成为劳动争议仲裁员劳动争议仲裁员是指曾任审判员的,从事法律研究、教学工作并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具有法律知识、从事人力资源管理或者工会等专业工作满五年的人。劳动仲裁员又分为专职和兼职两种,全职一般为人力...


·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
    对于劳动者而言,工伤之后如何处理是一个重要问题。在工伤后,一方面你可以考虑等伤好之后继续工作,另一方面也可以考虑直接解除劳动关系。这两者的处理标准肯定是有所区别的。那么,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有哪些赔偿呢?律师我们为您解答。 一、九级工伤解除劳动关系的索赔步骤 1、 首先申请工伤认定,然后做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索赔;2、用人单位未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


·解决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
    解决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的法律规定有哪些近几年来,随着建筑市场不断发展,大量的施工合同纠纷不断涌现,在这些纠纷案件中,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越来越多,“挂靠”这个词不断提高热度,如何处理施工中挂靠问题存在很多分歧,这就导致各地法院及主审的审判结果存在很大差异,在本文中主要介绍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怎么办。 一、建筑工程挂靠合同纠纷 “挂靠”,即所谓“企业挂靠经营”,就建筑业而言,是指一个施工企业允许他...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手续怎么办理?
    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手续怎么办理?政府在进行城市规划的时候,会对区域内的土地用途进行划分,具体可以分为工业用地、商业用地和住宅用地等。一些企业拿到工业地块时,因为后期计划有变,想在上面修建商业综合体,这时就需要对用地性质进行变更。那么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的手续怎么办理?下面我们跟随我们具体了解下吧。 一、工业用地转商业用地合法吗? 1、土地法中明确规定改变用途的条款: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的,应当按照...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国家弱电工程施工合同法是怎样的 一、什么是弱电施工合同 弱电施工合同主要包含了以下几个方面, 1、包含了合同双方当事人的详细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电话传真,邮编等。 2、包含了施工项目的具体名称,工程的简要概况。 3、明确了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责任和义务。第四,对于工程的进度安排也做了相应的约定,工程验收的时间也做了相应的确定。第五,对于合同的预算金额和结算的方式也包含在内。第六,对于一些不可抗...


·五一劳动节是几月几日?
    五一劳动节是几月几日?一、五一劳动节是几月几日根据公布的国家法定节假日调整方案,调整的主要内容包括:每年5月1日劳动节安排放假一天,可以与周末进行调休。具体的放假安排以当年国务院出具的放假通知为准。二、法定节假日规定《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第二条规定,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一)新年,放假1天(1月1日);?(二)春节,放假3天(农历正月初一、初二、初三);?(三)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


·我国规定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
    出于对未成年人的保护,我国法律明确禁止用人单位招聘童工。国务院对此也有明确规定。如果违法招录童工的话,用人单位不仅会面临行政处罚,严重时还会面临刑事处罚。那么,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呢?下面,我们就和您分享一些相关的法律规定以及处罚规定。 一、多少岁就不是童工了 依照中国《劳动法》定义,童工是指未满16周岁,与单位或者个人发生劳动关系从事有经济收入的劳动或者从事个体劳动的少年、儿童。而青少年工人是指...


·个人所得税是加班费和工资一起算吗?
    个人所得税是加班费和工资一起算吗?加班费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加班费计入员工工资总额,合并计算个人所得税。根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1989年9月30日国务院批准1990年1月1日国家统计局令第1号发布)的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二、个人所得税的适用税率。个人所得税根据不同的征税项目,分别规定了三种不同的税率:...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