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煤矿工伤几级鉴定流程是什么?

煤矿工伤几级鉴定流程是什么?

一、煤矿工伤几级鉴定流程是什么?

1、先到(市)县、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障科领取工伤申请认定表,并详细填写表格,其中包括要求所在企业盖章同意伤者进行。

2、因工伤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的,应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其委托的代理律师按下列规定的期限向市提出申请:

(一)医疗终结前已经作出的,应当在医疗终结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二)医疗终结后作出的,应当在作出后三十日内提出申请;

(三)申请旧伤复发鉴定的,应当在病情发生后治疗终结前提出。

3、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

4、自劳动能力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申请。

被鉴定人或其近亲属提出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短且病情相对稳定;

用人单位单独申请的,被鉴定人应已满最长且病情相对稳定。 受伤严重的,还可以由社会保障科介绍,到进行伤残鉴定。根据结果,伤者可以得到因工伤引起的有关损失补偿。了解伤残鉴定什么时候做,就可以避免错过伤残鉴定时间了。

二、工伤的伤残等级有哪些?

1、依据《工行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2、第三十六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如果确定为工伤致残那么可以保留劳动关系但是退出工作的岗位享受伤残补助金。正常是一级伤残为二十七个月的本人工资,而二级伤残则是二十五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的等级不同,所得到的一次性的补助金也是不同的,这点需要注意。


相关内容:

·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企业职工死亡抚恤金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一、职工死亡后,丧葬补助费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3个月,低于600元的按6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5个月,低于1000元的按1000元发给。二、一次性抚恤金,按下列标准发给:因病或非非因工伤死亡的,发给当地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10个月,低于2000元的按2000元发给;因工死亡的,发给当地上...


·投标书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算?
    投标书的农民工工伤保险怎么算?建设项目提取和缴纳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是按照不同工程项目分类的月平均农民工人次和工期综合考虑。具体计算公式为:农民工工伤保险费用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月平均工作时间20.92天×60%×保险期(合同工期总天数÷30天)×月平均预计农民工缴费人次×缴费费率1%。二、农民工医保费由单位缴纳农民工大病住院医疗保险制度有三大特点。一是“低费率、保大病、保当期、用人单...


·单位辞退员工未提前通知书怎么赔偿?
    单位辞退员工未提前通知书怎么赔偿? 一、单位辞退员工未提前通知书怎么赔偿? 用人单位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应该提前一个月通知的情况下,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依法提前一个月通知的,以给付一个月工资作为代替。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劳动者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解除合同没有提前30天书面通知的,应当支付一个月工资(代通知金):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雇方违约解除需要赔偿吗? 需要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


·工作人员在签订合同后辞职违约金是否需要支付
    工作人员在签订合同后辞职违约金是否需要支付 签合同后,辞职是否需要支付违约金,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相关规定如下: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 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用人单位要求劳动者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


·劳动者在工作时一颗牙算不算工伤
    劳动者在工作时一颗牙算不算工伤算工伤,门牙脱落一颗的属于十级伤残。门牙脱落就算不算无伤残等级,也可以享受除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待遇。只要认定为工伤,那么受伤员工就可以享受工伤待遇。没有伤残等级,那么只是没有一次性补助金。员工的治疗费等治疗期间的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员工的工资由单位按月支付。根据《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法规中,有大篇幅的关于经济补偿和赔偿的规定,这两个词看似近似,其实还是有些许差别的,那么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是什么?我们在下文就为您简要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与赔偿的区别 一、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或终止与劳动者的劳动合同以及劳动者依法与用人解除劳动合同时,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标准,以货币形式支付给劳动者的补偿。 赔偿金是用...


·今年国庆法定加班3倍工资几天
    今年国庆法定加班3倍工资发3天。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今年中秋节和国庆节假日重合1天。10月1日到3日为法定休假日,如果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的,不得以调休代替支付加班工资,应按照不低于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的300%另行支付加班工资。《劳动法》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


·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多少数额被判刑
    一、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多少数额被判刑根据2016年4月18日起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第三款的规定:刑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第一款规定的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第七条、第八条第一款关于行贿罪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执行。也就是说:6万至200万元为数额较大;200万元以上为数额巨大。二、对...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一、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 上班计件受伤了算不算工伤这个问题要根据受伤的原因确定,符合法定条件的才算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对工伤范围作出了规定,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


·一、劳动合同续签病假期间应该怎么处理?
    一、劳动合同续签病假期间应该怎么处理? 1、员工病假期间劳动合同到期,劳动合同期限依法顺延至医疗期结束。 2、如果员工的病情比较复杂,一时半会儿治不好,或者说治疗后不适合再从事原来的工作的话,那么也就没有必要再续签了。 总之,等员工病假后再续签合同的话,对于用人单位来说,主动权在用人单位手上。 首先,劳动合同到期,公司要提前30天通知劳动者,说明解除劳动合同及赔偿情况。 其次,...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一、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如何计算? 没有签订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按照劳动者个人平时的基本工资的两倍来进行计算,至于经济赔偿金是按照经济补偿金两倍进行计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要按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的限制,给予劳动者经济补位,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