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

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吗误工费时间计算在残疾赔偿金计算到定残前一日进行赔偿的1、受害人的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等认定。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触电人身损害赔偿案件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误工费:误工时间可以按照医疗机构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确定;依此无法确定的,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和恢复状况等确定。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以上规定均是最高人民法院颁布,效力层级一致,根据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应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优先适用,而在实务中,最经常援引的也是2003司法解释,然2003年司法解释规定在受害人因伤致残情况下,误工费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规定,却有众多值得商榷之处。二、误工费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的理论依据《最高人民法院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中,并没有阐述误工时间计算以定残日前一天为界限的理由,学界普遍认为误工费计算至评残之日的依据是因为残疾程度与劳动能力损失程度密切相联,劳动能力的缺失自然产生误工,残疾赔偿金实质上或在一定意义上而言就是对误工损失的赔偿。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在人身损害赔偿中,受害人因遭受人身伤害而导致的收入损失,可以分为两个方面:一是因就医治疗而发生的收入减少,这是受害人在医疗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收入减少,应由误工费这一项目来进行赔偿;二是因伤害造成残疾、死亡而丧失部分或全部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减少,这是受害人在一定程度上丧失劳动就业机会所导致的将来的收入减少,应由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及被扶养人生活费予以赔偿。也就是说,定残或死亡前赔偿的是实际收入的减少,定残或死亡后赔偿的是将来收入的减少。因此,对着眼于将来收入减少的费用项目来说,其费用标准应当在该费用项目产生之时来确定,也就是定残或者死亡时来确定。故一旦定残后,误工费就被残疾赔偿金所填补,如果在赔偿残疾赔偿金的同时还计赔误工费,就属于对同一损失的重复赔偿,对侵权人明显不公平。这类人员的误工费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因治疗发生的实际收入,另一部分是应为残疾无法进行劳动产生的误工费用。劳动者进行治疗后,进行相应的鉴定,根据鉴定报告要求自身的误工费用,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不受影响。



相关内容:

·一、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一、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包括哪些条款? 人社部劳动合同范本 甲方(用人单位): 乙方(劳动者): 性别: 身份证号码: 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本合同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期限为某某。试用期为某某年某某月某某日起至 年某某月某某日止。 第二条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


·公司的辞退通知需要员工签名吗
    一,公司的辞退通知需要员工签名吗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原因如下:1、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不需要员工签字。公司辞退员工是公司单方面的行为,带有一定的强制性,公司辞退员工的通知书的本质是通知而不是协议。公司为了确保被辞退员工收到通知书,辞退员工的通知书一般直接递交(以便被辞退员工签收)或者以挂号信发出(以便收取回执)或者以登报公告的形式发出,都是被辞退员工收到通知即生效,而不是辞退员工签...


·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
    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 一、工程结算审计和决算审计的区别在哪 第一点工程结算和工程决算含义不同。 工程结算含义:工程结算是指施工企业按照合同规定的内容全部完成所承包的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并符合合同要求之后,通过编制工程结算书向建设单位进行工程价款结算,是施工单位向建设单位索取工程报酬的依据。 工程决算含义:工程决算应称作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通过编制竣工决算书计算整个项目从...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
    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我们知道很多人选择仲裁来解决劳动争议,因为劳动仲裁省钱省力,可是劳动仲裁也是有时效限制的,那劳动争议中关村时效是多久,如果超过劳动争议时效怎么办?详细内容,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一、劳动争议仲裁的时效是多久仲裁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期间内,不行使权利即丧失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保护的权利。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在法律上发生的效力是权利人的胜诉权消灭,即丧失请求劳动争议...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一、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 劳动争议仲裁的受理时效又称为劳动争议仲裁时效,是劳动者因为劳动争议的纠纷去保护自身的合法的利益,而向仲裁机构提出申请的法律规定的期限,是一种时效制度。具有一下特征: (1)从仲裁时效的条件上看,仲裁时效是以权利人不行使请求劳动争议仲裁机构保护其权利的事实状态为前提的; (2)在仲裁时效完成后权利人所丧失的并非是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的权利。...


·一、佛山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
    一、佛山工伤待遇可以享受到哪些? (一)在医疗期间享受如下待遇: 1、工伤职工符合规定治疗工伤或职业病所需的挂号费、住院费、医疗费等医疗费用全额报销。 2、工伤职工需要住院治疗的,由单位按照省内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三分之二发给住院伙食补助费;经批准转外地治疗的,所需交通住宿费用由单位按照职工因工出差标准报销。 3、工伤职工在医疗期内停发工资,改为由单位按月发给工伤津贴,标准相当于工伤职工...


·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对于一个工程项目而言,发生质量问题是会影响正常交付使用的。工程质量出现问题后,施工方要承担保修责任,而建设方在签署承包合同的时候,会加入一条违约条款,写清违约责任。那么,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下面我们来看看我们是怎么说的。 一、谁应该承担工程质量不合格的违约责任? 如工程未经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发现上述问题,由建设单位承担责任;如经过竣工验收后交付...


·哺乳期女员工降薪可以吗 哺乳假的相关法律规定有哪些
    一、哺乳期女员工降薪可以吗?哺乳期女员工是不可以降薪的,这是违法行为。二、哺乳假的相关法律规定女职工符合计划生育规定分娩,产假期满后抚育婴儿有困难的,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哺乳假。1、《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九条,对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的女职工,用人单位不得延长劳动时间或者安排夜班劳动。用人单位应当在每天的劳动时间内为哺乳期女职工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女职工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


·在我国工程发包人是什么?
    在我国工程发包人是什么人 一、工程发包人是什么人 发包方就是建设单位,甲方是合同上的说法。建设单位想盖1栋楼,以投标的方式确定总包单位,负责工地的管理,付给总包管理费。请监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现在很多甲方都学精明了,材料自己指定,分包也是直接和甲方签定合同,甲方自己找专门的管理公司代甲方管理。 二、发包人法律规定 1、遵守法律 发包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承包人免于承担...


·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代通知金解除劳动合同有哪些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需支付经济补偿的情形有很多种,但适用代通知金方式解除劳动合同的却只有3种。该法第40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


·一、工伤三方怎么赔偿怎么鉴定?
    一、工伤三方怎么赔偿怎么鉴定? 工伤赔偿:《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工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鉴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由受到意外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意外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由受到伤害或者...


·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包括什么?
    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主要参与建设的有施工单位、监管单位、政府部门以及设计单位。其中有的部门属于监控主体,有的属于自控主体,比如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就属于自控主体。工程质量的把控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那么具体来说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包括什么?施工单位的主要质量责任有哪些?下面我们就给您进行详细的解答。 一、工程质量自控主体包括什么? 1、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以下简称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提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