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报安全事故罪是什么意思 在日常生活当中,国家针对一些重大安全事故是有着应急措施的,但是其首要要求就是当发生安全事故的时候,相关人员一定要及时的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这样才可能在最大程度上的减小损失。但是在生活当中,不乏一些行为人对安全事故不进行上报。下面我们就为您介绍一下,不报安全事故罪是什么意思? 一、不报安全事故罪是什么意思? (一)不报、谎报安全事故罪的概念 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发生后,不报或者谎报...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标准是多少? 刑事赔偿精神损失费标准是多少?刑事赔偿是国家赔偿的一种,根据规定,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适用精神损害赔偿条款,决定采用“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方式的,应当综合考虑以下因素确定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具体数额:精神损害事实和严重后果的具体情况;侵权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过错程度;...
·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非法携带枪支危及公共安全罪立案标准是什么?《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七条 非法携带枪支、弹药、管制刀具或者爆炸性、易燃性、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物品,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携带枪支一支以上或者手榴弹、炸弹、地雷、手雷等具有杀伤性弹药一枚以上的;(二)携带爆炸装置一套以上的;(三)携带炸...
·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有哪些内容? 一、未成年人涉嫌诈骗罪的辩护词的内容有哪些? 未成年诈骗辩护词的内容有当事人及辩护人信息、未成年人诈骗的犯罪事实、诉讼请求、量刑建议、法律依据以及需要说明的相关事项等,辩护人应当围绕当事人的诉讼请求,对未成年人进行轻罪辩护或者无罪辩护。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
·当事人假想防卫能否故意犯罪 一,当事人假想防卫能否故意犯罪依据有关的法律原理,假想防卫只要自己的行为造成直接的伤害就是故意犯罪,“假想防卫”是指行为人由于主观认识上的错误,误认为有不法侵害的存在,实施防卫行为结果造成损害的行为。对于假想防卫,应当根据认识错误的原理予以处理,有过失的以过失论,无过失的以意外事件论。二,具有如下特征:(1)不法侵害事实根本不存在,行为人误认为存在;(2)行为人是出于防卫的意识,实施防卫行为;(3...
·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在对犯罪分子判处缓刑的时候,也是规定了一定期限的考验期的,而一般在缓刑考验期满之后,需要根据实际的情况作出下一步的处理。那此时缓刑考验期满后还要执行原判刑罚吗?我们收集了有关资料,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缓刑考验期满还要执行原刑罚吗? 《刑法》规定,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
·销售假药的犯罪构成是什么 一、销售假药的犯罪构成是什么?(一)主体本罪犯罪主体为个人和单位,表现为假药的生产者和销售者两类人。生产者即药品的制造、加工、采集、收集者,销售者即药品的有偿提供者。(二)主观方面本罪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一般是出于营利的目的。当然,生产者、销售者是否出于营利目的并不影响本罪的成立。行为人的主观故意表现在生产领域内有意制造假药,即认识到假药足以危害人体健康而对此持希望或放任的态度;在销售领域内必须具...
·报送死刑复核要什么材料 若可能对嫌疑人、被告人判处死刑的话,则一般是由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进行管辖的。经过一系列的审判之后,判处被告人死刑的判决生效,就需要报送给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那么此时报送死刑复核要什么材料呢?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报送死刑复核要什么材料 死刑复核是人民法院对判处死刑的案件进行复核所遵循的一种特殊审判程序。《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至二百零二条对死刑复核程序作了原则性规定,有关的司法解...
·法院公开宣判刑事犯罪分子有何意义? 一、法院公开宣判刑事犯罪分子有何意义? 对于依法应当公开审判的案件,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前,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间,采取适当方式、方法向社会公布将要审理的案件的案由、被告人的姓名及开庭的时间和地点。 1、可以带动合议、辩护、回避等各项制度的贯彻执行。 2、有助于人民法院客观全面地查明案情和正确地处理案件,提高办案质量。 3、可以密切法院同群众的关系,增强审判人员的责任感,防止发生违法乱...
·一、醉驾180以下长沙刑事法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一、醉驾180以下长沙刑事法院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1、醉驾180以下长沙刑事法院的量刑标准是处拘役,并处罚金,醉酒驾驶机动车,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第一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或者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未构成其他犯罪的; (2)血液酒精含量达到20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 (3)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驾驶的; (4)驾...
·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一、变造金融票证罪既遂法院怎么量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中止成立的条件是什么? 现实生活中有很多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投放危险物质罪是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中的重罪,对社会造成很大危害,尤其是近年来呈高发的态势。很多人在犯罪过程中认识到错误,这时候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中止的成立条件就很重要。下面我们就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投放危险物质罪犯罪中止成立条件 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行为人因为主观原因自动放弃实施犯罪行为,或者虽然实施了犯罪行为但是因为主动放弃追求行为后果,并有效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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