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刑法对盗窃枪支罪的处罚规定是怎样的 一、盗窃枪支罪如何处罚? 依照本条之规定,犯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危险物质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所谓情节严重,通常是指多次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一次大量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为杀人、强奸、抢劫等重大犯罪而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结伙盗窃、抢夺枪支、弹药、爆炸物、危险物质...
·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流程是怎样的? 刑事诉讼抗诉图中规定的抗诉需要遵守提出上诉→原审人民法院案件→第二审人民法院通知受理结果的流程,被告人、自诉人、附带民事诉讼的原告人和被告人通过原审人民法院提出上诉的→原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连同案卷、证据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第二审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以内将上诉状交给对方当事人。 二、刑事案件上诉后允许撤回吗 上诉的撤回,是指第二审...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一、刑事案件中缓刑过后还用拘役吗? 缓刑过后一般就不再执行拘役了,除非缓刑考验期内违反相关规定,法院会撤销缓刑,执行原判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六条 【缓刑的考验及其积极后果】对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依法实行社区矫正,如果没有本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 第七十七条 【缓刑的撤销及...
·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是怎样的? 刑事责任年龄的界定是怎样的? 1、已满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 2、己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即为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14周岁—16周岁的人不犯上述之罪的,不追究刑事责任。 3、不满14周岁的人,不管实施何种危害社会的行为,都不负刑事责任,即为完全不负刑事责...
·在我国刑法中多少金额算非法集资 随着网络社会的飞速发展,诈骗的手段和技巧也越来越高明,发生的频率也日渐增多,但是在我国法律中有明确规定,当诈骗者或集团通过诈骗获得的钱财达到一定大数目的时候会受到一定的惩罚,下面就让我们带你看一下多少金额算非法集资。 多少金额算非法集资 非法集资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n立案标准:《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拐卖儿童犯罪262条是哪个规定 一、拐卖儿童犯罪262条规定是什么 根据《刑法》第262条的规定,拐骗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应当立案。本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拐骗行为,将不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带走,从而使该未成年人脱离家庭或者监护人的,原则上就构成本罪,应当立案追究。 二、拐骗儿童罪与拐卖儿童罪的界限 1、客体要件不同。拐骗儿童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家庭关系和儿童的合法权益,而拐卖妇女、...
·遗失物占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我国法律规定,得到遗失物后,应该妥善保管,并及时上交公安局,有公安局代为交给失主,或者自行及时交给权利人,千万不可以私自占用,一旦情节严重,就会构成犯罪,即为遗失物占有罪。那么遗失物占有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本站我们带您一探究竟。 一、侵占遗失物罪立案标准是什么?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本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死刑缓期6个月执行正确吗? 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上为了给一些罪犯悔过自新的机会,给予一定时间的考验期,考验期通过就不执行死刑,这对于改造罪犯非常有帮助,有些人认为死刑缓期6个月执行,那么6个月的期限是不是有错误呢?将在下文进行相关介绍。? 一、死刑缓期6个月执行正确吗?根据法律中的规定,死刑缓期执行时间一般为两年。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因此,死缓判...
·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包括了哪些 缓刑考验期的规定包括了哪些《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五条【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一)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二)按照考察机关的规定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三)遵守考察机关关于会客的规定;(四)离开所居住的市、县或者迁居,应当报经考察机关批准。【解析】根据本条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当遵守下列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督,是指遵守国家法...
·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公民的通信自由也是受到法律保护的,现实中不允许任何人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当然要是处于侦查需要侵犯的话,那此时不会认定构成违法行为,更加不能以犯罪来追究刑事责任。在侵犯通信自由的情况下会构成侵犯通信自由罪。那我国对侵犯通信自由罪量刑标准是怎样规定的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什么是侵犯通信自由罪? 侵犯通信自由罪是指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行为。侵...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又出售定什么罪 走私珍贵动物制品又出售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虽然走私和出售是不同的犯罪。但是,对行为人既走私又出售的,二者存在着密切的联系,本着重罪吸收轻罪的原则,按照两高司法解释的规定,按“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处罚。《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第三款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
·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批捕法律情形有什么? 一、刑事诉讼法规定不予批捕情形有什么?1、检察院应当不予逮捕的情形: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具有刑诉法第15条规定的情形之一的。2、犯罪嫌疑人涉嫌的罪行较轻,且没有其他重大犯罪嫌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或者不予逮捕:(1)属于预备犯、中止犯、防卫过当、避险过当的;(2)主观恶性较小的初犯,共同犯罪中的从犯,胁从犯,犯罪后自首、有立功表现或者积极退赃、赔偿损失、确有悔罪表现的。(3...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Copyright Reserverd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