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交警违法办案如何投诉?

一、交警违法办案如何投诉

当事人如果认为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现象,可以通过以下几种方式进行投诉维权:

(一)向交警总队进行投诉;

(二)向该交警所在的公安局警务督察队投诉;

(三)向区、市法制办进行投诉。

相关部门联系方式,建议通过114或搜索官方网站查询。

二、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

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管理规定 ?

第一条?

为规范交通事故处理工作,加强对交通事故处理人员的正规化和专业化管理,提高交通事故处理办案质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对交通事故处理岗位的交通警察实行资格等级管理,分为初级、中级和高级三个等级。

第三条?

具有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处理财产损失事故和伤人事故;

具有交通事故处理中级和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处理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

具有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的交通警察,可以对具备初级、中级资格交通警察的办案进行指导。

第四条?

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的取得和升级实行考试制度,考试大纲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制定。

第五条?

具有2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交通警察,可以申请参加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考试。

第六条?

取得交通事故初级资格3年以上、近两年内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考评合格的交通警察,可以申请参加交通事故处理中级资格考试。

第七条?

取得交通事故处理中级资格5年以上、近三年内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考评合格的交通警察,可以申请参加交通事故处理高级资格考试。

第八条?

申请参加资格等级考试的交通警察,从事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工作经历的年限可以累计计算。

  第九条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培训考试,对经规定时间培训并考试合格的交通警察核发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 对申请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的交通警察,应当进行不少于80学时的考前专业教育培训。

  第十条

对已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的人员,每年应当进行不少于40学时的岗位业务培训。

  第十一条

已取得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的交通警察,离开交通事故处理岗位1年以上,重新回到交通事故处理岗位工作的,应当进行重新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恢复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

  第十二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结合公务员年度考核,对交通警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进行年度考评。考评合格的,资格证书在下一年度有效。

  第十三条

年度考评办法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制定。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的年度考评,由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交通事故处理中级、高级资格的年度考评由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组织。

  第十四条

交通警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年度考评的内容包括:

(一)规定的交通警察岗位专业教育培训内容和学时完成情况;

(二)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变更情况;

(三)办理交通事故案件质量;?

(四)遵守法律、法规,依法履行职责情况;

(五)公务员年度考核情况。

  第十五条

交通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并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资格年度考评为合格,并予以备案。

  第十六条

交通警察在交通事故处理岗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年度考评为不合格:

(一)接报警后不及时赶赴现场,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在调查取证中出现重大失误、疏漏,影响交通事故公正处理的;?

(三)勘查事故现场未按规定做好防护工作,发生二次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负有责任的;

(四)适用法律错误、处理程序违法引起当事人投诉,经查确有错误的;

(五)违反规定扣留事故车辆、牌证、其他财产,或者使用所扣车辆的;

(六)无正当理由,交通事故认定超过法定时限,造成严重后果的;

(七)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等法律文书发生重大错误,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违反规定处罚当事人的;?

(九)未在法定时限内进行调解,造成严重后果的;

(十)不按规定送达法律文书,造成严重后果的。

  第十七条

交通警察交通事故处理资格年度考评不合格的,初级资格的取消交通事故处理资格,中级、高级资格的降低一级资格,并记录备案。

  第十八条

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交通事故处理资格:

(一)接到处警指令后不出警的;?

(二)拒绝为其他地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供协助的;

(三)强制当事人到指定修理厂修车的;

(四)违法限制当事人人身自由的;

(五)徇私枉法,不公正处理交通事故的;

(六)公务员考核不称职的。

  第十九条

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每年度对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交通警察的培训(包括考前专业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考试、考评情况汇总,于次年1月底前报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将每年度对交通事故处理中级和高级资格交通警察的培训(包括考前专业教育培训和岗位业务培训)、考试、考评情况,以及取得交通事故处理初级资格的交通警察人数汇总,于次年1月底前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备案。

  第二十条

地(市)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对具有1年以上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经历的路面执勤交通警察进行交通事故处理业务培训和考试,考试合格的可以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交通事故。 对路面执勤交通警察每年应当进行不少于24学时的适用简易程序处理交通事故的业务培训。

  第二十一条

交通事故处理资格等级证书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统一式样,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印制。

  第二十二条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对各地举行的交通警察处理交通事故资格考试进行巡查监督。 第十五条交通警察依法履行职责,公务员年度考核称职以上的,并无第十六条规定情形的,资格年度考评为合格,并予以备案。

  第二十三条

省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本规定要求,制定本省(区、市)交通事故资格管理工作细则。

  第二十四条

本规定由公安部交通管理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2005年10月1日起施行。

综上所述,针对“交警违法办案如何投诉”这个问题。解决办法还是有的。因此建议当事人在接受处罚时不要与交警发生冲突,造成不必要的后果。如果觉得交警在执法过程中存在违法行为,您完全可以通过正当的法律手段来维权。另外向上级部门反映情况前,最好能够清晰的描述有关事实情况,便于督察部门跟进调查。


相关内容: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
    其实每当道路上发生一些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时候,对于一些违规操作的司机来说本身也是后悔不已。但是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如果发生交通事故以后,再怎样后悔也挽回不回当事人的生命。尤其是醉驾这种行为更容易给他人的生命和自己的生命安全带来极大的威胁。下面我们为您介绍的是,绵阳醉驾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一、绵阳醉驾规定的标准是什么? 1、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
    一、发生交通事故致死怎么判 1、《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 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发现新损害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起诉?
    一、交通事故赔偿后发现新损害对方拒绝赔偿应该怎么起诉?1、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在诉讼状中写明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它组织的名称、住处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诉讼请示及所根据的事实和理由;证据和证据来源。2、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被告应在收到起诉书副本后15天内向人民法院提交答辩状。答辩期间可以依法提出管辖异议。3、按...


·出车祸保险公司全赔吗?
    出车祸保险公司全赔吗?并不一定会全赔,但交强险限额赔偿后,可以在无责的情况下由商业保险赔偿。交通事故自己全责,对方保险公司不会赔偿,需要由自己投保的保险公司赔偿,不足的部分,由机动车驾驶人自己承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如下: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交通法律规定交通罚没款什么意思?
    根据交通法律规定罚没款什么意思?交通罚没款的意思是,国家行政执法机关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对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进行罚款、没收非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所形成的收入。除法律规定的情形外,罚款的收缴方式一般有两种: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即罚款与罚款的收缴机构相分离;或者是当场收缴,当场收缴罚款情形是罚缴分离的例外。1、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除法律规定可以当场收缴的情形外,行政主管部门作出罚款的行政处...


·发生车辆事故后应该怎么理赔
    发生车辆事故后应该怎么理赔在发生车辆事故后,不管是哪一方当事人都需要积极的处理事故,以免造成更大的损害。而此时对于受害人而言,无论是人身遭受了损害还是财产受到了损失,此时都是可以依法要求保险公司理赔的。那具体发生车辆事故后应该怎么理赔呢?我们马上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介绍。 1、报案。 当自己的车辆出现意外情况或是交通事故的时候,在第一时间报案,如果错过了24小时的最佳报案时间,将不利于取证。另外就是...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
    一、交通事故赔偿项目有哪些1、医疗费2、住院伙食补助费3、误工费4、护理费5、交通费6、住宿费7、营养费8、残疾辅助器具费9、残疾赔偿金10、被抚养人生活费11、死亡赔偿金12、丧葬费13、精神损害抚慰金(构成犯罪的没有此项)二、交通事故赔偿金额怎么计算?1、医疗费赔偿金额为医疗期间实际花费的数额。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于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最高院解释)第十九条规...


·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看上去简单,其实在处理过程中根据不同的情形,处理过程也不一样。同时,如果一方当事人因为交通事故死亡,还有可能构成刑事案件。那么,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怎么处理?具体相关规定如何呢?我们针对这些问题,做了以下相关分析。 一、交通事故死亡一人怎么处理 交通事故一人死亡占主要责任,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一、江苏商业车险费率新规定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第六条规定:“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实行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保险费率。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按照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保险费率。 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在审批保险费率时,可以聘请有关专业机构进行评估,可以举行听证会听取公众意见。” 6月16日下午,在江苏省保监局召开的商业...


·一、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一、交通事故拖着对谁不利? 交通事故拖着对双方都没有好处。交通事故对方不来处理可以找负责这起交通事故的交警处理,不愿意处理的,可以要起诉到法院。 1、先找交警,让他们出交警事故事及相关证明,警员会帮你弄及的。 2、到法院进行民事起诉。要提供对方就医的证明,给对方及交警的收据。再就是交警提供的资料。 3、如果他收到传票不上法院,那是他输,你可以要求在规定时间强制执行,法院会根据他的身份证号控...


·不按时交房怎么办
    在购买期房的时候,最担心出现开发商不按时交房的情况,这样就会打乱自己的计划,有可能造成一些损失。但就购房者来讲,若真的出现了这样的情况,那么这个时候应该怎么办?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开发商不按时交房怎么办 针对开发商延迟交房,业主们可集结起来找开发商讨个说法,如果不行可走法律程序。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一、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什么吋候做伤残鉴定好? 发生交通事故受伤做伤残鉴定的时间规定是: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职工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二、一般车祸赔偿标准 1、医疗费的赔偿标准 医疗费是指受害人在遭受...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