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什么?

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什么?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的规定是按照我们国家的土地管理法来进行一个土地方面的划分,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但是,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经依法批准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或者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经依法批准使用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的除外。”可见,我国将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乡镇企业用地、村民住宅用地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用地。只有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才能入市,而不是所有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经营性建设用地,是指以纯粹盈利为目的,进行相关建设的土地,正如我们前面所分析的,国有经营性建设用地包括“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由此可见,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方面,只有乡镇企业用地才符合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的性质,在符合一定条件下,才能入市。宅基地排除在经营性建设用地之外。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宅基地具有福利性质,只能由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才能申请,用于自住,不能建商业住房。也就是说,宅基地只能自用,而不能进行经营。另外,农民对宅基地只有使用权,建在宅基地上的住房才是农民的私有财产,土地则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因此,农民不能将宅基地用于入市流转。国土资源部39号令《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第四条规定: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等经营性用地以及同一宗地有两个以上用地者的,应当以招标、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出让。前款规定的工业用地包括仓储用地,但不包括采矿用地。这一条款将工业、商业、旅游、娱乐和商品住宅并列,俗称“五类经营性用地”。二、无论是征地制度改革,还是产权交易制度改革、建立集体土地市场,其前提条件:1、要完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明确集体土地产权代表。为此,需核发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明确集体土地所有者代表、土地使用者,保护土地所有者、使用者的权益;2、量化土地资产,将土地资产量化到每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真正体现农民个人的土地产权份额;3、明确农民住房的私有产权,颁发房屋产权证,显化农民对自己宅基地及住宅的财产处置权利和收益分配权利。我们国家的土地方面的权益归属的话,他们所有权必须是国家所拥有的,但是关于这个使用方面的话任何人员都可以进行一定的申请,如果人员满足一定的使用的条件的话,那么像国土管理部门来提出一定的申请,在上面建造房屋或者是从事一些其他的用途都是完全可以的。



相关内容:

·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楚雄州双柏县土地共有五类:   一类区片范围:妥甸镇:东城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城社区居民委员会、小村居民委员会,平均补偿标准:45461元/亩。   二类区片范围:大庄镇:大庄村民委员会。法脿镇:法脿村民委员会。鄂嘉镇:鄂嘉村民委员会,平均补偿标准:40394元/亩。   三类区片范围:大麦地镇:普龙村民委员会。安龙堡乡:安龙堡村民委员会。爱尼...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如何计算违约金?
    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如何计算违约金? 一、土地承包合同没有约定违约金怎么办? 合同未约定违约金,也可以主张违约金。根据《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第一百一十二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履行义务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后,对方还有其他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及第一...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我们知道,农村的大部分耕地都是集体土地,国家征用集体土地的时候,就会发放相应的补偿款,我们知道,国家给于集体土地的补偿款是发到集体后再进行分配的,那么,农村耕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呢?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就为您简单分析一下,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集体土地征地补偿款如何分配?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


·外嫁女户籍未迁出,随母落户的子女能否分得征地补偿款?
    外嫁女户籍未迁出,随母落户的子女能否分得征地补偿款?   一、外嫁女户籍未迁出,随母落户的子女能否分得征地补偿款?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农村土地承包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24条规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确定时已经具有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资格的人,请求支付相应份额的,应予支持”。   从司法实践来看,认定个人具有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份,主要看三个方面:一是户籍;二是生活在集体经...


·农村被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哪几部分?如何进行分配?
    农村被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哪几部分?如何进行分配? 一、我国农村被征收的土地补偿费包括哪几部分? 根据我国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土地,征地单位应当支付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三个部分,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根据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不同,补偿费用也不相同。 《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


·永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
    永清征地补偿标准是什么征地开发是一个城市发展到一定经济水品的时候的必然要求,但是土地原有的使用者会因此受到利益的损害。所以征地的开发商们需要对土地的使用者进行一定得经济补偿。如果补偿的金额完全由市场控制会导致市场的不稳定,所以各地方政府都会出台相应的补偿标准,下面以永清征地补偿标准为例。一、永清征地补偿标准1、认真执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修订征地区片价的通知》(冀政发[2015]28号)要求,保障...


·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包括哪些?
    随着国家发展进程的加快,免不了会有不少高楼大厦。当繁华地段已然高楼耸立,开发商们便把目光锁定在那些较为落后之地了。可是作为一个也许并不了解征地补偿的人,怎么能够了解补偿款当中的门道呢?别担心,我们这就来谈谈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包括哪些。 一、征地补偿款专户规定 1、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的原则。征收或征用农民承包地的,土地补偿费主要用于被征地农民;征收或征用非农民承包的其他集体土地,土地补偿费分配给全体...


·土地使用权人写谁的名字有什么作用
    土地使用权人写谁的名字有什么作用提到土地使用权,想必您都不陌生。土地使用证的办理对每个公民来说都是非常重要的,在办理土地使用权的时候,需要填写相关的证明和材料,在土地使用权名字的填写上,写谁的名字是很重要的。这对以后土地的使用和分配以及土地所得利益的划分等等都是非常重要的。那么土地使用权人写谁的名字有什么作用呢?我们将为您进行详细介绍。 一、土地使用权 土地土地使用权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


·征地拆迁补偿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征地拆迁补偿诉讼中,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一、当事人在房屋拆迁补偿纠纷诉讼中需要收集的证据 (1)被拆除房屋的所有权证; (2)证明被拆除房屋的性质、房屋的建筑面积等证据; (3)当被拆除的房屋所有权证上记载的所有人与主张权利的被拆迁人不同时,还需要提交证明拆迁人对于被拆迁房屋享有接受补偿安置权利的证据; (4)证明房屋被拆除的时间的证据; (5)已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还应当提交拆迁...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
    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是多久?国家出让土地给予各房地产企业或相关机构对于土地一定时间范围内的使用权,以供企业的产业活动需要,在土地规定的使用年限内对土地进行规划和利用,我们把规划使用土地的允许年限称为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现在国内各地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如下。 一、各类土地使用权转让期限 住宅为70年,自取得该地的土地使用权之时算起。房改房的产权土地使用年限起算时间以该地块地上房屋参加房改之后第一...


·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
    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 这些年,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很多地方都在进行征地拆迁。有很多人会比较担心征地拆迁后自己生活在哪里,或者征地拆迁的补偿款无法养活自己,这都是比较现实的问题。国家规定了国家征地补偿费用,会保障人们的权利,保障人们的生活。 国家征地补偿费用是怎样的 土地征收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附着物补偿费和青苗补偿费构成。 征地补偿费用项目: 1、土地补偿费 用地...


·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一、重婚案件发生地怎么选择法院 审判管辖包括级别管辖、地区管辖和专门管辖。重婚案件作为自诉案件应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重婚案件的审判管辖问题主要是指重婚案件的地区管辖,即同级人民法院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的分工。我国刑事诉讼法第 24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最高人民法院...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