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如何按揭购买商品房,按揭房能不能退

如何按揭购买商品房,按揭房能不能退 一、怎么按揭购买商品房
商品房按揭贷款的程序主要体现在《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第6条规定之中,结合实物操作来看,主要有以下几个步骤:
(一)购房者同开发商签订购房合同并支付不低于20%首付款。
(二)具备按揭贷款条件的申请人向相关金融机构提出申请,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这里提醒您,购买期房时,金融机构主要是各商业银行的分理处或者营业部,并且申请人对金融机构并不具有选择的可能,一般都要向与出卖人有特定业务关系的金融机构申请。
(三)经办的金融机构对申请人的贷款条件进行审查核实,决定是否法房按揭贷款。
(四)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按揭贷款合同,借款人如果选择自动划款方式还款,应当在银行开立还款账户申领储蓄卡。
(五)办理担保、保证或者保险手续。
(六)贷款人接受借款人委托,依照其指令将按揭贷款划入出开发商账户。
按揭是一种担保方式,是指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买受人在支付部分购房款后,将其与房屋出卖人签订的《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所拥有的对商品房的期待权作为贷款的抵押物抵押给银行,同时,商品房的出卖方作为贷款担保人,如果房屋买受人未能依约定履行还本付息的义务,银行即可取得买受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的全部权益,以清偿其对银行的所有欠款。
二、按揭购买的商品房能不能退
一些消费者在通过按揭购买商品房后,因为种种原因想退房。按揭房究竟能不能退?回答是肯定的。因为根据《合同法》规定,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可以退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的;
(三)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四)当事人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的;
(五)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只要发展商出现上述情形,如交房严重逾期或质量低劣等,符合法律或购房合同中规定的解约条件,消费者就可以依法解除购房合同,因此按揭贷款买的房子是可以退的。
按揭贷款购买商品房涉及到银行、开发商与购房者三方的利益,可是购房者却处于最弱势的地位,为了防止来回奔波和纠纷的发生,购房者最好先咨询专业的房产律师,看看按揭购买商品房的流程是怎样的以及能否退房,谨防自己的利益受到不确定因素的影响。
相关内容: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 现在上海市的可建设用地非常有限,一些开发商进行房地产项目建设的时,通常会涉及到对一些老旧小区进行拆迁。经双方协商后,原住户会和开发商签署一份补偿安置协议,这份协议非常重要,明确了补偿金额、补偿方式等。那么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有哪些内容?下面我们结合一篇范文和您重点讲一讲。 上海市城市居住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适用价值标准房屋调换...


·房屋2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
    房屋20年产权到期后怎么办?房屋20年产权到期后自动续期,房屋产权是永久产权的,只是土地使用期到期了,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九条【建设用地使用权续期及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归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的,自动续期。非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的续期,依照法律规定办理。该土地上的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


·公房 新婚姻法保护具体如何规定?
    房产是人们生活中具有较高价值的财产,在婚姻中需要当事人格外重视其归属问题。如果夫妻双方离婚需要根据房产的具体属性进行房屋产权的分割。公房是指房屋的所有权归属于共有单位,个人只有使用权的情况。下面我们就为您总结了公房 新婚姻法保护的相关规定。 一、公房的婚姻法保护的规定 “公房”就是“公家”的房子,使用者不具有产权,只有使用权。因此,夫妻在离婚时,法院只会判决使用权的归属,而不会涉及房产权问题。最高...


·房屋纠纷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
    房屋纠纷是否可以申请法律援助?家庭房产纠纷案件,原则上是不可以申请法律援助的。不过你可以以“经济困难或者因突发事故无力支付法律服务费用”的名义,向当地司法局提出法律援助申请,这或许可行。家务纠纷,最好不要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关于拆迁中的房产登记,有相应的规定,并不是你老妈一个人说了算的,你可以直接向主管部门反映实际情况。另外,在房产登记中,有面积登记,也有居住人口的登记,这些都是最终分配的条件。...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一、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可以找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纠纷问题...


·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在买卖房屋的过程中,如果购买者与开发商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的,开发商应将合同拿到房地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登记,对该份合同登记备案之后,开发商便不能将房子再出售给他人。那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我们马上为您解答。 一、房屋买卖合同未备案是否有效? 合同有效,合同备案只是行政流程,合同本身有效,但是在办完产证之前,产权还没有过户的。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
    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吗卖房人签了阴阳合同可以毁约,如果证实已经签订阴阳合同,不仅合同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合同双方还可能涉嫌违法。不管买卖双方同不同意签订阴阳合同,只要是签订了这个合同,一般会被认定为违法。买方要求签订阴阳合同,就算是卖房者拒绝签阴阳合同或者拒绝履行,也不需要双倍赔定金,因为阴阳合同本就是属于无效合同。并且卖房者是没有义务和责任配合购房者签订阴阳合同,所以自然不存在双倍赔偿定金...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 实践中,不管你是购买新商品房还是二手房,此时作为购房者都是有一些问题需要注意。那到底买房时要注意哪些问题呢?对于很多人来讲,其实对此都不是很了解的,下面就让我们来为您介绍吧。 1、首先看开发商是否具备“五证” “五证”即房地产开发证、国有土地使用证、该工程开发许可证、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和商品房销(预)售许可证。 2、使用规范的合同文本 许多开发商在签订正式的预售合同...


·房屋买卖的附加协议应该怎样写
    房屋买卖的附加协议应该怎样写 出卖人: 买受人: 根据出卖人、买受人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为 )(以下简称合同)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现就合同未尽事宜,双方达成以下补充约定以资共同信守: 第一条 面积确认及面积差异处理。 买受人应在办理该商品房交付手续时与出卖人签订面积及房款差异结算协议,并结清相关房款,否则出卖人有权不予交房、不予为买受人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并不视为出卖人逾期交房或...


·房子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有什么区别
    一、房子婚前加名字和婚后加名字有什么区别? 在现实生活中,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名的并不鲜见,且同为婚前房产,同为增加姓名,婚前加名与婚后加名还是有很大不同的: 婚前房产证加名里的婚前应该是指法律意义上的婚前,即领结婚证之前。房子为一方婚前个人购买,结婚后,另一方增加姓名成为房子的共有人。此时由于双方不存在婚姻关系,加名应视同赠与,需要走赠与(等同二手房交易)程序,需要交纳契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


·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是什么?范本是怎样的?
    在现在这样一种迷惑力很强的时代,很多人经常选择中介进行的一些事务中,往往会签订一份居间合同,但是在缺乏相应知识的情况下,在处理中往往会出现一些不必要的矛盾。接下来我们将为读者们简单介绍下居间合同以及二手房买卖居间服务合同的一篇范文。为您解答。 一、居间合同 居间合同,是指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在民法理论上,居间合同又称为中介合同或者中...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
    一,离婚房子判给对方再购房二套房还是首套房?只要央行的征信系统中能够查到房贷记录,那么即便离异后房产判给一方,另一方再贷款购房时也会被认定为二套房。目前银行"认房又认贷",也就是说虽然贷款买的房产出售以后,家庭名下已没有任何住房,但因为其之前有贷款记录,再申请房贷也会被算做二套房。二,"二套房"的七种情况1、父母名下有住房,以未成年子女名义再购房详解:根据新的政策,家庭成员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