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是真的吗?

一、疫情期间免房租是真的吗?疫情期间免房租是真的,《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积极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若干工作要求的通知》疫情防控期间,支持国有企业对自持运营的长租公寓适当减免两个月租金,倡导机构化租赁企业适当减免或延期支付两个月租金,并可视疫情发展情况再行调整。在疫情期间,上述已实施租金优惠的企业,可按照租金减免期间所缴纳的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给予50%扶持,扶持金额不超过减免租金总额。二、《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缓解中小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政策措施》解读五1、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减免1至3个月房租。其中省属企业的经营用房会按免收3个月房租的“顶格”执行。222、在疫情期间,省级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减免入驻中小微企业厂房租金的,省财政按不超过租金减免总额的50%给予补助。3、针对大型商务楼宇、商场、综合性市场运营主体,各地可对减免租金的业主给予适度财政补贴三、不可抗力的免责1、不可抗力免除的责任仅限于违约责任。不可抗力作为违约责任的法定免责条件,是现代各国法律的通例。例如《法国民法典》第1148条规定:"如债务人系因不可抗力或事变而未履行给付或作为债务,或违反约定从事禁止的行为时,不发生赔偿损害的责任"。因此,我们在界定"免除责任"的范围时也应作相类似的理解,不能任意扩大。譬如买卖合同中卖方收取定金后遭遇不可抗力,致合同不能履行,卖方可免除双倍返还定金的违约的责任,但不能扩大到卖方返还原定金的义务也可以一同免除。2、不可抗力的法律后果不当然是全部免除违约责任。应视不可抗力的影响程度分别处理:如果不可抗力已使合同债务人的履行成为不可能,则应解除双方当事人的合同,并免除债务人的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只造成合同债务人的履行部分不能,则应变更合同内容,免除违约方的部分违约责任;如果不可抗力仅造成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暂时困难,则可要求债务人迟延履行,但免除迟延履行的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条
【不可抗力】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当中,如果管理运营的非常适当,那么就可以产生盈利的状况,但是如果因为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所导致没有办法正常的营业,那么会面临着巨大的损失,比如说这次疫情期间中小企业就是非常生存困难,此时国家也出台政策可以减免租金。本站有在线律师,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欢迎您随时咨询。



相关内容:

·普通房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
    普通房产纠纷起诉要多长时间才能结案?普通房产纠纷起诉后一般要6个月才能结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严格执行案件审理期限制度的若干规定》的规定,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第一审民事案件,期限为6个月;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法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延长的,报请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再延长3个月。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个月。适用特别程序审理的民事案件,期限为30日;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


·私人小产权房能买吗
    小产权房无法正常交易,是不能过户的。按照国家的相关要求,小产权房不得确权发证,不受法律保护。小产权房一旦涉及到拆迁赔偿等,原来的房主会以私下买卖主张合同无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征收下列土地的,由国务院批准: (一)永久基本农田; (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三十五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七十公顷的。 征收前款规定以外的土地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
    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 一、商品房认购协议书范本 之所在为您提供一份商品房认购书的范本,是为了让购房者可以提前“见识见识”商品房的认购书的“庐山真面目”。只有在事项认识、了解和分析的基础上,才能保证购房者在签订商品房认购书时吃亏。下面的商品房认购书只是一个范本,具体各个开发商的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和样式是不同的,但都是大同小异,实质内容是相同的。 商品房认购书 甲方:(出卖人)________...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是多少?
    房屋的租赁合同,在现在社会上是使用非常广泛的一种合同,法律对于房屋租赁合同不仅有规定也有相关的要求,个人房屋租赁时,税务问题是出租方非常关注的问题,那么对于 个人房屋租赁合同税 的相关信息,今天就由我们为您简单说明一下。 一、个人房屋出租合同的条款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采用口头形式或其他形式,但法律、行政法规明确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


·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一、拆迁中什么样的房屋可以获得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1、被征收房屋具有非住宅房屋权属证明或者经有关部门认定为用于非住宅的合法建筑;  2、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上标明的营业地点为被征收房屋;  3、已办理税务登记并具有纳税凭证。  二、房屋征收活动中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的一般有以下几类:  (1)设备、仪器、生产成品、半成品或商品的搬迁运输费用;  (2)设备、仪器、搬迁过程中发生损坏...


·房产纠纷找律师的方法 选择房产诉讼律师的方法:?
    房产纠纷找律师的方法 选择房产诉讼律师的方法:?1、看纠纷的难易程度: 纠纷有大有小、标的有多有少、难易程度也各不相同,在聘请律师之前,应该先对案件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在这里我想提醒您的是:并不是越出名的律师就越适合你,小案子请大律师本身就是一种浪费。如果你的案子不复杂、标的又不大,那么,也许一个在房产纠纷诉讼中比较有实战经验的“小律师”更适合你。?2、与律师的沟通: 在最终确立请哪个律师之前,我们...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一、离婚后按揭房的过户流程是怎样的? 离婚按揭房取得房产证的,过户首先需要办理离婚房产析产,离婚房产析产是离婚房产过户免征契税的证明。如果不是因为离婚分得的房产,在房产过户时就需要缴纳契税。办理完离婚房产析产手续后,就可以到房产管理部门办理离婚房产过户手续,具体的过户流程有: (1)、协议离婚,签订离婚协议书的到公证处办理析产公证,如有离婚判决书的话无需办...


·一、房产继承与法院调解书有关系吗?
    一、房产继承与法院调解书有关系吗?是有关系的;过户的时候需要提交法院的判决书原件;房地产继承,同其它遗产继承一样,是指依照法定程序把被继承人遗留房屋所有权及其土地使用权转移归继承人所有的法律行为。房地产继承,是所有权及使用权继受取得方式的一种。(一)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一、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一、房屋他项权的期限限制吗? 他项权证的“有效期”实际上是债务清偿期,时间长短是依债务期限而定。债务人逾期未清偿债务的,他项权利人就可以行使抵押权了。 1、房产的他项权是指除产权人及共有权人以外的其他团体或者个人对该房产涉及的权利,通常是指抵押权利,他项权证由他项权人持有。 2、一般房产购买时,选择按揭贷款时,在房屋所有权证书中,会有他项权利内容记载,载明他项权利人...


·要如何拟定房屋租赁合同
    拟定房屋租赁合同其实也就是书写房屋租赁合同,一般在进行房屋租赁的时候,才需要书写租赁合同。而此时租赁合同中的内容,与当事人之间的利益就密切相关,这就要求当事人在具体书写合同的时候能够小心注意,至少要清楚该怎么拟定房屋租赁合同。下面我们带来相关范文一份,帮助你进行了解。 房屋租赁合同范文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


·房屋租赁税由谁承担
    房屋租赁税由谁承担 土地使用税纳税人为出租方。对于拥有土地的纳税人不在土地所在地的,由代管人或实际拥有者纳税。土地使用权未确定或权属纠纷未解决的,由实际使用者纳税。租赁的土地根据租赁按双方约定交。房产税由房屋产权人缴纳。产权属全民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租赁的房屋根据租赁按双方...


·一、太原买房限购政策规定是什么?
    一、太原买房限购政策规定是什么?1、凡属于太原市本地户口的(包括清徐、古交、娄烦、阳曲四县),以家庭为单位,最多可以在太原市购买两套住房,第三套不予审批。2、凡不属于太原市户口(外地户口),必须提供在太原缴纳半年以上社保的证明,以家庭为单位,在太原市最多可以购买一套住房。3、新购住房取得不动产房屋所有权证的,自取得之日起方可交易转让,不限售。二、外地人在太原买房的相关情况1、已婚人士,能提供结婚证...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