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工作期间得了传染病算不算工伤?

工作期间得了传染病算不算工伤?不算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四款规定: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的规定,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因素而引起的疾病。传染病不属于职业病认定范围,在工作期间感染上传染病不能认定为工伤,也不能视同工伤。二、工伤的认定情况第一、如公司没有缴纳社保,可要求补缴社保。社保在入职后一个月要办理,未办理可以社保部门投诉。第二、如公司一直没有签合同属于违法行为,可要求公司支付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第三、如果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承担赔偿金,赔偿金的标准是经济补偿的两倍。如果是劳动者提出辞职,可要求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第四、如在公司工作满一年的,公司解除劳动合同,还要支付失业保险金的。第五、如果员工有加班行为,还要按法定标准支付加班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第六、如果公司克扣工资,还应足额支付工资以及加付赔偿金的。第七、员工上下班途中,遇到伤害,可以申请认定工伤。第八、涉及工伤或者职业病认定问题,先由单位申请,单位30日不申请,本人以及家属可以在一年内申请。还请保存好能证明你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的证据,如工牌,工服,工资条或工资入账证明,与负责人的通话录音等。最好了解单位是否缴纳工伤保险。第九、最终无法认定上工伤的话,可以来电咨询或者来所里面谈。按照人身损害来要求赔偿,至于构成几级伤残,需要在出院后三个月左右(伤情不同,时间不同)申请做伤残鉴定,以鉴定结果为准。第十、就以上纠纷,无法协商的可以去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可以提起劳动仲裁,对仲裁结果不服的,可委托律师,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司法实践中,对于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应当基于实际来进行处理,如果对相关情况的认定存在异议的,或者工伤本身就不成立的,那么是不可以按照工伤的标准来进行报销和赔偿的,这种情况下就只能由当事人自己进行医疗和处理的。



相关内容:

·劳动合同法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当公司经营不善或者是公司规模缩小时就需要对在职的员工进行裁减,以适应公司未来的发展方向,当然,对于员工来说,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还没有到期,在此期间被裁减也是会得到相应的补偿的。那么劳动合同法裁员的情况有哪些?要如何给予补偿?下面,就让来详细的介绍一下吧! 一、劳动合同法裁员的情况有哪些? 法律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根据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年限,每满一...


·认定结果不属于工伤怎么办
    认定结果不属于工伤怎么办1.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关键看是否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十五条之规定(且不存在第十六条所规定的情形);2.如果无法认定为工伤,则用人单位无需承担责任,伤者可以通过医疗保险,按医保报销比例报销相关药费。3.有什么不明白的,可以直接拨打12333咨询一下当地劳动部门。二、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


·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
    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找专长律师:医疗纠纷律师 ? ? ? ? ? ?知识产权律师 ? ? ? ? ? ?刑事辩护律师 ? ? ? ? ? ?土地房产律师 ? ? ? ? ? ?公司经营律师建筑工程是个庞大而又复杂的工程,签订合同时或者在执行合同时通常就会遇到很多的争议或者矛盾,有时候是属于不方便调和的,那么建筑工程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有哪些呢?接下来我们为您简单解答一下。建筑工程合同争...


·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违规提前复工是合法行为吗
    1、行政责任若企业违反当地的复工规定,擅自提前复工,影响疫情防控工作的,企业及其负责人可能被处以警告、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不执行人民政府在紧急状态情况下依法发布的决定、命令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第六十四条有关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


·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
    员工的工伤只要能够评定上伤残级别的,不管是属于第几级别,肯定都代表着因为工伤而导致员工的劳动能力多多少少是受到了一些影响的。但是员工本人肯定非常在意伤残级别的评定,比如说工伤伤残鉴定书上显示的鉴定级别为九级,有人就非常担心,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 一、在我国工伤认定九级严重吗? 工伤认定不能评伤残级别。 九级伤残属于法律规定的伤残级别中比较轻微的一级。一共分十个级别,一级最重,十级最轻。...


·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该如何定义
    我国的人口众多,可以说儿童占到相当多的一部分,而儿童可以说是我国的基础,也是我国国家的栋梁之才,他们应该是在学堂里学习,而不是在工地或着其他地方工作,使用童工是违反法律的行为,对与己满18岁算不算童工呢,请听我分析给你听。 一、什么是童工 已满18岁算不算童工呢,劳动法仅禁止单位招用16周岁的未成年人,在法律上被称之为童工。年满16周岁就可以参加工作,年满16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以自己的工作作为...


·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会有什么后果?
    员工在进入企业工作时,都会办理入职手续,将自己的身份信息等提供给企业,企业才能会为员工办理后续的保险,发放工资等等。但有些员工会因为实际的年龄未到法定工作年龄等原因隐瞒自己的真实身份信息而使用他人的信息办理入职手续,这就涉及到虚假入职。今天我们将和您一起了解的是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会有什么后果。 员工利用他人身份虚假入职会有什么后果? 一、虚假入职的后果: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根据《...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劳动仲裁法院强制执行如何申请?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一、申请执行的期限 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立案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申请期限的起算日期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限的最后一日开始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算。 二、执行立案管辖 执行申请应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关于执行案件管辖主要有以下规定: 1、申请执行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判文书,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
    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具体内容有哪些?所有的工程都应该有相应的保修规定,工程又分为很多种,有些是私人承包的,有些是属于公家的,市政工程就属于公家的,为了规范工程的进行和质量管理,国际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条例,如果您不是很了解关于市政工程质量保修规定,可以通过下面这篇文章来参考。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双方约定由施工单位在质量保修期内,...


·公司把员工转子公司辞退可以申请赔偿吗?
    公司把员工转子公司辞退可以申请赔偿吗?是可以的;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1、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2、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3、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


·社保劳动合同期限吗
    社保劳动合同期限吗应当从用工之日起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十条、第十九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用工一个月内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内。根据《劳动法》第七十二条、《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从用工之日起缴纳社会保险费。《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一、我国劳动争议处理原则包括哪些? 1、调解原则 调解的原则中说劳动争议可以用调解方式解决。当事人应当在发生争议后先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在互谅互让的基础上达成协议,并认真遵守履行,只有在调解无效时,才由仲裁机构和法院来解决。调解委员会应认真负责地做好调解工作,使争议调解解决。调解要求建立、健全用人单位的调解组织及制度,充分发挥调解委员会的作用、调解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