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买房子主要看哪些地方

买房子主要看哪些地方
1、细节一:了解该套“二手房”是否属于允许出售的房屋。因为公有住房“房改”售房时,有些单位还保留有优先收购权。所以,一定要征询原产权单位同意所购房屋转让的书面意见,并签章。2、细节二:了解房屋所有权是否真实、完整、可靠。房屋所有权人是否与他人拥有“共有权”关系,房屋有无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但最要紧的是,一定要由卖方出示、提供合法的“房屋所有权证”。3、细节三:了解所购“二手房”的准确建筑面积。合同中约定出售房屋的面积应以现在的产权证上注明的为准,其他面积不计在内。此外,还要考察地段、环境、价位和房屋结构、格局、采光条件以及物业管理等相关问题。4、细节四:了解购买“二手房”的程序。购买“二手房”买卖双方必须要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并到房屋所在区、县国土房管局市场交易管理部门,办理已购住房出售登记、过户和缴纳国家规定的税费手续。5、细节五:了解屋内设施的交验细节。有些业主在签订合同时常常口头向客户保证,屋内装修的铝合金门窗、地板、空调以及柜子、热水器可以全部赠送。结果到实际交房时客户却发现门窗被卸、地板被撬、屋内狼藉不堪,而业主承诺的空调、热水器更是不见踪影。6、细节六:付款方式。在购房合同签订过程中,必须注意付款方式的一个个环节。比如,买卖双方可以约定,在付款方式的选择上标明,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时,客户即支付相当于房价款百分之多少的定金给业主或中介公司等。7、细节七:交房时间。在合同签订的时候还应该明确注明房屋交验时间是在过户后第几个工作日或双方约定的其他时间;房屋交验前产生的费用及房屋交验时产生的费用由谁承担;另外,双方的其他约定也需在合同中注明。8、细节八:违约责任。买卖双方在合同约定时最好清楚标明各方的责任义务,这样可大大有利于避免纠纷的发生。如悔约责任、违约金款项、逾期付款责任、滞纳金款项及其他违约情况等。
二、哪些房子千万不能买?
1、以低于房改政策规定的价格购买而且没有按照规定补足房价款的;2、住房面积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控制标准,或者违反规定利用公款超标准装修,且超标部分未按照规定退回或者补足房价款及装修费用的;3、处于户籍冻结地区并已列入拆迁公告范围内的;4、产权共有的房屋,其他共有人不同意出售的;5、已抵押且未经抵押权人书面同意转让的;6、上市出售后形成新的住房困难的;7、擅自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8、法律、法规以及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宜出售的。为避免出现在购房过程中自身利益受到损害的情况,其实事先做好相应的准备,搞清楚有关知识,也是很有好处的。至于买房子主要看哪些地方,本站我们已经在上文中进行了介绍。有的人购房只注重价格,而忽略了其他的细节,这样即使可以顺利的购买到房产,也是会给自己日后的居住使用造成不便的。



相关内容: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
    可以在异地办离婚吗离婚手续应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可以是男方户口所在地,也可以是女方户口所在地,但不能是两者户口所在地以外的地方。一般来说,离婚有两种方式,一是协议离婚,要求夫妻双方必须要一起到一方的户口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离婚手续,签订离婚协议书,商量好财产分配,孩子抚养等问题,这是比较好的、快速的离婚手段。但如果协商不成功,夫妻双方无法聚到一起,就只能是起诉离婚。也就是说,异地离婚只能起诉离婚。二、...


·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
    罪犯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法官判刑的同时会宣告缓刑,这属于一种很有利的制度,可以暂时不用执行所判刑罚。但适用缓刑有一定的考验期,而在考验期内就需要遵守一定的规定,同时缓刑人员的活动也是受到限制的。那么在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下文中本站我们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缓刑期间可以离开居住地吗 缓刑期间不可以离开居住地,有事应当请假。《刑法》第七十五条 【缓刑犯应遵守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应...


·关于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
    关于租用土地建厂房合法吗如果在不是工业用地或建筑用地的土地上建工厂的话,属于对土地使用性质的变更,需要经过住建部分的许可,否则属于违规。遇到这种情况是可以向国土资源部门举报的。土地租赁,土地租赁是某一土地的所有者所有权与土地使用者使用权在一定时期内相分离,土地使用者在使用土地期间向土地所有者支付租金,期满后,土地使用者归还土地的一种经济活动。  《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


·最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年最新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  云南省玉溪市通海县土地共有三类:   一类区片范围:Ⅰ,秀山街道办事处坝区范围,水田150000元/亩,水浇地90000元/亩,旱地(园地)80000元/亩,未利用地15000元/亩。Ⅱ,河西、四街、杨广、纳古、九龙、兴蒙等乡镇(街道)集镇规划区范围(含火车站物流园区),水田120000元/亩,水浇地80000元/亩,旱地(园地)70000元/亩,...


·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我国土地分为国有和私有,国家有时也会将土地以一定形式给个人或企业使用,以此来更好地促进土地的合理化、充分化使用,使资源更合理分配,经济发展更上一层楼,那么如何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呢?让我们带您来详细了解一下吧。房地产开发企业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法律途径有:出让、划拨、转让。 一、以出让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1、内涵: 土地使用权出让,是指国家将土地使用权在一定年限内...


·律师365的征地拆迁律师团:拆迁养殖场怎么计算补偿?
    的征地拆迁律师团:拆迁养殖场怎么计算补偿?相信您都清楚拆迁农村房屋与拆迁城镇房屋的赔偿是不同的,其实在实践中拆迁的东西不同,那么具体的补偿也是不太一样的。今天,我们就具体来了解一下拆迁养殖场怎么计算补偿,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网友提问:政府说我们家的猪场属于违章建筑,不给拆迁补偿,合理吗? 的征地拆迁律师团解答: 首先,我们要搞清楚一个基本的法律事实,农民在承包地上开展种植业、养殖业、畜牧业,是农村...


·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一、公共设施用地年限是多少年? 公共设施用地使用年限喂50年。 根据《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的第十二条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最高年限按下列用途确定: (1)居住用地70年。 (2)工业用地50年。 (3)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用地50年。 (4)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 (5)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土地使用权期满,土地使用者...


·政府征收土地有哪些手续?
    政府征收土地有哪些手续?我国的土地是归国家和集体所有的,政府在进行基础设施建设的时候,往往会征用到一些农村的土地。征地拆迁关系到广大农民的切身利益,征地部门一定要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将征地补偿款发放到位。那么,政府征收土地有哪些手续?下面请看我们给出的这篇文章。一、政府征收土地有哪些手续?1、拟定征用土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由拟征用土地所在地县、市人民政府或其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拟定。其中征用城镇土地利用...


·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证有补偿吗?
    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证有补偿吗?棚户区相较于城市中其他住房,其结构简陋,居住拥挤,以及居住环境差等。因此,为了顺应当地的经济发展,棚户区改造是必然的。棚户区改造肯定会触及到住户的房屋,土地等,那么,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证有补偿吗?接下来,我们为您解答这一问题。一、棚户区改造土地使用证有补偿吗?棚户区改造,征收拆迁依据的是国务院令第590号,即《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该...


·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
    在我国,如果像修建房子或者的进行农作物的种植,那么必须得获得土地的使用权,当然要合法的使用土地,就必须向我国相关部门去申请土地的使用证。对于很多人来说,都不了解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需要包括些什么。接下来我们将针对这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赶快了解一下吧。 一、申请土地使用证材料有哪些? 《国有土地使用证》的申请材料需要提交如下的材料:1、土地登记申请书;2、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个人身份证明或者户籍证明...


·债务纠纷异地起诉流程是怎样的
    (一)立案受理。原告向法院起诉,应递交起诉状和有关的证据材料,并按照被告人数递交起诉状副本和证据副本。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即受理,并办理相关立案手续。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在收到诉状之日起七日内向原告送达不予受理裁定书。(二)庭前准备。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五日内向被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被告应诉后,向原告送达开庭传票。法院在依法传唤双方当事人的同...


·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转让
    土地使用权证是否可以转让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土地使用证是使用土地的合法证明,土地使用证随着土地使用权转让而转让,所以土地使用证是可以转让的。 《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 第十九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是指土地使用者将土地使用权再转让的行为,包括出售、交换和赠与。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 第二十条 土地使用权转让应当签订转...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