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盗窃罪的其他严重情节都有哪些

对于盗窃行为来讲,在一般情况下需要结合实际的数额或者情节,那么才能认定行为人是构成盗窃罪的。当然如果属于多次盗窃、入室盗窃等特殊情况的话,则实施了相关行为的就会被认定为犯罪。而在实际进行处罚的时候,如果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话,那此时一般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进行处罚。那么盗窃罪的其他严重情节都有哪些呢?请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盗窃罪的其他严重情节都有哪些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盗窃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数额达到“数额较大”或者“数额巨大”的起点,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分别认定为“其他严重情节”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1)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或者共同犯罪中情节严重的主犯;(2)盗窃金融机构的;(3)流窜作案危害严重的;(4)累犯;(5)导致被害人死亡、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6)盗窃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造成严重后果的;(7)盗窃生产资料,严重影响生产的;(8)造成其他重大损失的。
二、如何认定盗窃财物“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
(一)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一千元至三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二)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三)个人盗窃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的,为“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根据本地区经济发展状况,并考虑社会治安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批准 。(四)铁路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盗窃案件,盗窃“数额较大”以400元为起点;“数额巨大”以4000元为起点;“数额特别巨大”以30000元为起点。此时对罪犯的处罚自然也就不会那么轻了,按照规定一般是在3-10年有期徒刑之间追究刑事责任。当然,由于这时的情节也比较严重,那么就失去了适用缓刑的机会。要是认为法官量刑过重的话,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提起上诉。



相关内容:

·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量刑是怎么规定的
    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量刑是怎么规定的?浙江省故意毁坏财物罪标准量刑三年到七年的有期徒刑,《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犯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二)毁坏公私财物三次以上的;(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的;(四)其他情...


·法院不撤销缓刑裁定的原因是什么
    一、法院不撤销缓刑裁定的原因是什么犯罪人在缓刑考验期内,没有遵守法定条件,而将原判决宣告的缓刑不予以撤销,使犯罪人执行原判刑罚。二、撤销缓刑的条件根据刑法第77条的规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犯新罪或者发现判决宣告以前还有其他罪没有判决的,应当撤销缓刑,对新犯的罪或者新发现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69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
    开设赌场是很大的罪名,近几年来国家也公开处理过很多开设赌场罪的案例,对此开设赌场罪在我国的法律上是有法律条文的,下面就有我们给您介绍一下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帮助您进一步了解开设赌场罪。 关于开设赌场罪的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为依法惩治赌博犯罪活动,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办理赌博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的若干问题解释如下:...


·绑架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绑架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一、绑架罪的最新判刑标准是什么 依照《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犯本罪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犯前款罪,致使被绑架人死亡或者杀害被绑架人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司法机关在适用本条规定处罚时,应当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


·拘留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
    拘留是在看守所还是拘留所?拘留是在拘留所。1、关于羁押的对象。拘留所羁押的是因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而受到行政拘留或被人民法院依法决定司法拘留的人。看守所羁押的是依法被刑事拘留、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此外,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以下,或者余刑不到一年的,不便送往劳动改造场所执行的罪犯,也可以在看守所中服刑。2、关于羁押期间。被羁押在看守所里的人,既有可能被取保候审或监视居住,也有可能被批准逮捕。...


·故意伤害罪二审辩护词无罪辩护的内容是什么?
     一、故意伤害罪二审无罪辩护的辩护词内容是什么?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故意伤害罪二审无罪辩护,应当重点就一审的法律适用有异议的情况进行说明,主要对故意伤害的犯罪事实认定不正确等进行进行合法的辩护。 二、格式和内...


·自首自省对犯罪人员的处罚会有哪些影响?
    在实践中,会有一些犯罪分子在实施犯罪行为之后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对于这些自首的犯罪分子,法律会认为他们对自身的犯罪行为有自省的成分,认识到自身的错误,所以在量刑时也会与被公安机关抓获的犯罪分子有一定的区别。下面我们就来了解一下自首自省对犯罪人员的处罚会有哪些影响? 一、自首自省对犯罪人员的处罚会有哪些影响? 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对于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具体确定从轻、...


·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一、不作为犯罪的三个条件分别是什么 不作为,是指行为人消极地不去实施自己有义务实施且能够实施的行为。不作为是人的消极行为,但不是所有的消极行为都属于刑法上的不作为。由“不作为”的定义可知,刑法上的不作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三个条件: 1、行为人负有实施某种积极行为的义务。这是不作为犯罪成立的前提条件。这里的“义务”主要有以下四个来源: (1)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


·新刑诉法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今天的你可能比明天更成熟一点,明天的他可能比今天成绩更好一点,人总是不断进步的。法律也是不断完善的。近年,国家开始针对各项法律做修订,把未纳入其中的包括和网络有关的一些法律完善起来。因此出台了新刑事诉讼法。那么,今天。我们就来探讨一下,刑诉法第39条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第四章 辩护与代理 第三十二条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除自己行使辩护权以外,还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辩护人。下列的人可以被委托为辩...


·辩护意见放火罪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意见放火罪的内容有哪些? 一、辩护意见放火罪的内容有哪些? 辩护词,是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在诉讼过程中根据事实和法律所提出有利于被告人的材料和意见,部分地或全部地对控诉的内容进行申述、辩解、反驳控诉,以证明被告人无罪、罪轻,或者提出应当减轻、甚至免除刑事责任的文书。放火罪的辩护意见应当重点对放火罪的犯罪事实是否成立、放火罪造成的后果、以及根据法律规定对放火罪的相关情况进行量刑处理提出意见。 ...


·抢方向盘缓刑可以适用吗?
     一、抢方向盘缓刑可以适用吗? 抢方向盘涉嫌危害公共安全罪,不适用于缓刑,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放火、决水、爆炸、投毒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破坏工厂、矿场、油田、港口、河流、水源、仓库、住宅、森林、农场、谷场、牧场、重要管道、公共建筑物或者其他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案件分析 王某早上开车去上班,在一个十字路口等红灯,恰巧停在了...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金额区别是什么
    拘役与行政拘留的金额区别是什么?1、性质不同。拘役是刑罚方法;行政拘留是行政处罚2、适用的对象不同。拘役适用于犯罪分子;行政拘留适用于违反治安管、尚未达到犯罪程度的行为人。3、适用的机关不同。拘役由法院适用,行政拘留则由公安机关适用依据的法律不同。拘役的适用以刑法为依据;行政拘留的适用以治安管理处罚条例为依据;4、期限不同。拘役的期限为1个月以上6个月以下行政拘留的期限为1日以上15日以下;二、拘...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