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有哪些? 一、商品房买卖合同成立的条件
合同成立,是指订约当事人就合同的主要条款达成合意,包括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即成立;但合同当事人如果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即可成立。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成立,是指开发商与买受人之间就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房屋的出售达成一致的意见。一般商品房买卖合同均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根据《合同法》第32条的规定,开发商与买受人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即可成立。
二、商品房买卖合同何时生效
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在当事人之间产生一定的法律约束力,即对合同双方当事人发生强制性约束力,也就是通常所说的法律效力。《合同法》第44条、第45条、第46条对合同生效作出了规定。
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生效,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即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就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房屋的出售达成符合法律规定及双方约定的合意,并履行法定及约定的相关手续后,该合意对出卖人与买受人即发生法律效力。
在合同生效时间上,通常是合同成立即生效,但如果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需要办理批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否则合同不能生效;此外,合同生效可以由合同主体在合同中约定附期限或附条件,在双方约定的期限届至或者条件成就时合同生效。之所以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是因为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区别:
(一)两者反映的主体意志不同。合同成立反映的是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志,即当事人双方就合同主要内容达成的合意;而合同生效反映的是国家的意志,即国家法律对已成立合同的一种法律认可或价值判断。
(二)两者体现的原则不同。由于合同成立是双方当事人的意志,体现的是合同自由原则;而合同生效则是国家的意志,其生效与否取决于国家对合同关系的干预,体现的是强制性原则。
(三)两者属于不同的问题领域。合同成立是事实问题,属于事实领域的判断;合同生效则是法律问题,能产生相应的法律效力。
(四)两者的地位作用不同。合同成立是合同生效的前提,合同成立并不意味着合同生效;而合同生效与否还取决于当事人双方的约定,在特殊情形下,需要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或期限届至或条件成就时才能使合同生效。
综上所述,商品房买卖合同生效的条件主要是有,要约和承诺两个阶段,实际上,开发商与买房者达成的时间或者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另外,要特别提醒您的就是,合同成立并不等于合同生效,所以合同成立时间也并不等于合同生效时间
相关内容:

·购房付款方式怎么选择
    对于经济相对比较宽裕的购房朋友,可以选择一种既省钱,又比较理想的付款方式。在生活中,相信会有很多这种想法的朋友,但他们不知道如何选择购房付款方式,如果您对购房付款方式怎么选择这个问题比较感兴趣,不妨阅读下面的内容。 一、购房付款方式怎么选择 (一)一次性付款 该付款方式是过去最为常见的付款方式,目前一般多用于那些低价位小单元的楼盘销售。 利:一次性付款一般都能从销售商处得到房价款的5%左右...


·一、办理房屋遗嘱公证费用多少?
    一、办理房屋遗嘱公证费用多少? 遗嘱公证费用各地不尽相同,遗嘱公证收费大约在100元-400元之间。遗嘱属于一种个人声明,不发生财产转移的效力。遗嘱在立遗嘱人去世后生效,继承人需凭遗嘱办理继承权公证,凭继承权公证书到房管局更名。 当事人应当提供下列证明、材料: 1、户口簿或居民身份证;已出境的,提供护照或有效旅行证件、通行证的复印件,已注销户口的,应提交原户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记载情...


·房产评估费谁付?
    房产评估费谁付? 房产评估费由主张的一方先交纳,达成协议的双方协商负担,判决案件由人民法院决定,根据具体情况,一是各半承担,二是由败诉方承担。 二、房产评估过程 1、获取估价业务 获取估价业务是指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这是房地产估价的先决条件。 2、明确估价基本事项 无论从何种途径获取房地产估价业务,估价方与委托估价方一般都有一个业务接洽的过程,在此过程中,估价方要就估价的基本事项以及估...


·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
    一、农村房屋拆迁安置,是按照户口补偿还是按面积补偿?  房屋拆迁补偿原则上是按房产证面积计算的,但由于各地实际情况不同,地方政府需要结合实际、因地制宜地制定适合当地状况的补偿安置政策,来进行科学合理的征收拆迁和补偿安置,以兼顾社会经济发展和百姓生活的需要。如在某些地方,在住补偿中低于人均住房面积标准的,可享优惠待遇,在这样的情况下才按户口人数的计算。  拆迁补偿是否和户口有关系要看具体的拆迁政策,...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一、房屋鉴定机构如何判断房屋质量 在房屋未交付使用前可以找建设部门的质检站,房屋交付使用后一年可以找正规资质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进行鉴定。 1、房屋质量鉴定要找当地的建筑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建设局监理公司或城乡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中心)。 2、房屋质量、开发商开发的房屋在建筑材料、设备的使用上或施工操作规程上达不到法定质量标准,是目前最常见也最容易引发纠纷的问题,纠纷问题...


·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
    很多夫妻在离婚的时候就婚前房产的分割会产生问题,此时婚前房产的情况比较多,包括父母出资购买的婚前房产、双方婚前共同出资婚后还贷的房产。那究竟婚前的房产离婚后怎么分呢?我们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婚前房产如何分割根据婚前买房的不同情况,分割方式也有所不同。如,一方婚前全额购买房子、一方婚前贷款买房,婚后夫妻共同还贷、婚前一方父母买房、婚前一方买房未取得产权等等情况。下面就分情况为您简单解释一下婚前...


·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的标准是怎样的
    购房时您是否注意到一个现象,政策若是让首付比例下降了,楼市就会热销,若是让首付比例提高了,楼市就会遇冷,看来首付比例关系到首付的多少。那么北京购房首付比例目前多少呢?在限贷限购的政策下,让我们和我们来一起来了解下北京购房比例。 一、北京购房首付比例 9月30日,北京市出台了《关于促进本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也称“930新政”,或者“京八条”。其中,杀伤力最大的就是提高首付比例。...


·新婚姻法房产首付对房子归属权是否有影响?
    离婚率居高不下一直是我国一个重大难题,而且这个社会问题往往会带来更多更复杂的社会问题,例如房子等婚内财产的归属和分割问题,而以往的法律已经不能满足现实的需要了,所以国家审时度势,颁布了新婚姻法,对于各项争议事项都有了一个明确的规定,例如新婚姻法房产首付对于房子在离婚后的归属权的问题等,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新婚姻法对此的解释吧。 一、谁首付,离婚后房子归谁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妻共同财产还贷部分,应考...


·商住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我国的房屋产权面临七十年到期的问题,对此很多人都一直抱有疑问,到底房屋产权到期后要怎么解决自己的房屋问题,这是事关国计民生的大事,也是必须要解决的一个问题,房屋类型不同房屋产权期限也不一致,下面我们为您介绍商住房屋产权到期怎么办? 一、商住楼产权的含义 其实所谓的商住楼产权年限70年并不是房屋所有权年限,而是你房屋所在国有土地的使用年限。 1、房产证上会注明年限的(包括最后土地使用年限) ...


·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怎么办?
    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怎么办? 现阶段工作生活中都离不开的房子的影响,在一线城市买房负担过大,只能租房来维持现状,但是租房涉及很多问题,其中一个就是押金问题,很多二房东乃至房东在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那么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怎么办?下面就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的问题进行详细的解释。 租房合同到期对方不退押金怎么办? 一、租赁房屋甲方将位于北京市区栋单元四楼门的出租给乙方做为日常居...


·双方在出租房屋与承租房屋时,要先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
    双方在出租房屋与承租房屋时,要先签订合法有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承租方签订协议后才能排除他人对房屋的处置,合法地占有出租屋,否则承租方的权利无法保障。以下是为您提供的可租房协议书范本。 房屋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 ? ? ?;位于第_...


·一、婚后的私房钱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一、婚后的私房钱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私房钱,指夫妻双方中某一方私藏下来的钱,以备不时之需。如果不能证明私房钱是某一方的婚前财产,那么私房钱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私房钱是没有明确约定的,那么根据法律规定要看具体情况,比如如果是婚后一方的工资,那就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前的个人存款,那就是一方的财产。 《民法典》规定夫妻财产制度以法定财产制为主、约定财产制为辅。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