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决定不起诉国家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我国人民法院会结合案件实际情况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有的时候会对当事人作出决定不起诉的情形。所谓决定不起诉,也就是说国家公检法机关在未来不会追究当事人的刑事责任。在法院作出决定不起诉的这种结果以后,也有很多人关心的一个问题是,决定不起诉国家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决定不起诉国家赔偿是否有相关法律依据?

不起诉是不能申请国家赔偿的。具体法律规定如下:

《国家赔偿法》第9条第2款规定:赔偿请求人要求赔偿应当先向赔偿义务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一并提出。因此行政赔偿的程序有两种,一种是单独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一种是附带要求行政赔偿的程序。单独提出行政赔偿程序请求,应当先由行政机关解决。对行政机关处理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一条 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四条 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责任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四)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五)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七条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责任:

(一)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二)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三)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

(四)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五)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六)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最高人民检察院刑事赔偿工作规定》

第八条 证据不足的撤销案件、不起诉案件或者判决无罪的案件,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分别下列情形对检察机关作出的逮捕、拘留决定有无侵犯人身权情形依法进行确认:

(一)对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或者不能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予以确认;

(二)对不能证明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予以确认;

(三)对有证据证明有部分犯罪事实的人拘留、逮捕,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拘留的,不予确认。

在我国,决定不起诉国家赔偿是得不到法律支持的,因为国家有关机关决定不起诉,其实也就是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决定不起诉就是践行了我国司法审判制度当中的公平公正原则,因此在这种情形下,申请国家赔偿显然是不合理的,不起诉就代表着没有对当事人造成具体的侵害。


相关内容: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算离婚又复婚
    离婚后复婚财产怎么算离婚又复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因为离婚使婚姻关系终止,复婚所组成的婚姻关系并不具有法律的延续性,是两个行为,它们是各自独立的两个婚姻关系。根据新的司法解释,离婚时所分割的财产,在生效后即属于个人所有,除非当事人自愿,否则在下一个结婚的婚姻关系中依然为个人所有。而复婚实际上就是第二次结婚,离婚时分割的财产属于婚前财产。复婚后取得的财产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属于夫妻共...


·登记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离婚的方式包括诉讼离婚与登记离婚两种。那么现实中,夫妻可以登记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呢?夫妻双方自愿离婚,而且对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协议的,可到婚姻登记处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办理离婚登记的程序是怎样的?详细内容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一、登记离婚的条件包括什么 根据婚姻法和《婚姻登记条例》的有关规定,登记离婚必须符合的实质条件有: 1、申请离婚登记的当事人必须...


·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在涉外离婚中具体的方式也有协议离婚与诉讼离婚,如果是遇到涉外离婚纠纷的话,就必然通过诉讼方式离婚了,那么这个时候当事人该如何确定涉外离婚纠纷案件的管辖呢?请阅读下文进行了解。 一、涉外离婚纠纷案件如何确定管辖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2条、第23条第1款规定,我国法院在受理涉外离婚案件时,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则,只要被告在我国有住所或有居所,我国法院就有管辖权。同时,对于被告不在我国境内居住的离婚...


·夫妻一般结婚几年算共同财产
    男女在办理了登记结婚成为了正式夫妻之后,那么一方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就会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不过对婚前的个人财产,有的人就在问究竟要结婚几年算共同财产呢?针对这个问题,我们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在过去人们的思想观念中,认为结婚后或结婚后几年就可以将一方的婚前财产变成婚后夫妻共同财产,这种想法是不对的,在我国现在的法律中,也是没有相关规定的。 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人们通常会问...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
    不管父母是否按照规定的手续领取了结婚证,此时生下的子女总是无辜的,因此要是未婚的父母日后分手的话,此时也是需要实际履行对孩子的抚养义务。而这种情况下可以选择在孩子抚养权协商之后签订书面协议,那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怎么写呢?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 未婚孩子的抚养权协议书 甲方:_________(女方) 乙方:_________(男方) 甲、乙双方经_________登记双方自愿...


·夫妻财产约定书需要公正吗?
    夫妻财产约定书需要公正吗 夫妻财产约定协议不必须公证,但公证后的协议法律效力高于一般协议。 怎样写夫妻财产公证协议 夫妻财产公证一般需要下列材料: (1)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结婚证书; (2)协议书草稿,当事人书写有困难的,公证人员可代写; (3)有关的财产证明; (4)公证员认为应提交的其他材料。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的标准格式是什么? 夫妻财产公证协议书与其他的协议书并没有多大的...


·口头恐吓杀人全家怎么处罚?
    口头恐吓杀人全家怎么处罚? 一、口头恐吓杀人全家怎么处罚? 口头威胁他人人身安全属于违法,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如果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则构成寻衅滋事罪,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
    一、离婚后女方要给孩子抚养费吗?离婚后女方也要给孩子抚养费,《婚姻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因此,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有义务支付孩子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部分...


·离婚官司诉讼费大约是多少?
    离婚说是大事也行,说是小事也可,处理得好的,双方今后关系都不至于达到老死不相往来的地步,处理不好的,那可一辈子都是仇人。离婚不但涉及双方婚姻感情的割裂,也涉及到双方婚姻期间的共同财产的分割,财产的分割是比较麻烦的,那么,离婚官司诉讼费大约是多少?详情参考下文。 一、离婚律师收费标准 1、打离婚官司律师费用一般在3000到10000元不等(不涉及财产)。 2、如果涉及财产,律师费可分为两种情况...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一、婚姻登记无效如何撤销? 婚姻登记机关和人民法院查明确实是无效婚姻时,应当收回被骗取的结婚证,宣告该婚姻无效,解除当事人之间的同居关系,并对同居期间的财产及所生子女作适当处理。 由于无效婚姻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所以,无效婚姻存续期间的财产不能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只能按一般共有财产对待。就是指共有各方根据各自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按比例分享。 二、婚姻无效的情形有哪...


·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
    离婚率居高不下一直是我国社会的一个比较严重的问题,因为离婚不仅是两个人的事情,他背后还蕴含了伦理、经济和社会问题,其中有孩子的还包括孩子的抚养权问题,那么,当夫妻之间协议离婚孩子的抚养权归谁,有没有一个法律规定呢?离婚后孩子的归属,哺乳期内的孩子,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父亲则需按月按法院的判决或双方协议的数额支付孩子的抚养费。2周岁以下的孩子,一般随母亲生活。如果母亲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也可随父...


·怎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
    众所周知,夫妻在离婚进行财产分割的时候,都是对共同财产做出的分割,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是不能在离婚的时候进行分割的。而在就要求能够准确的认定出哪些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了。接下来,我们围绕这个问题为您做详细解答。怎么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认定《民法典》(2021.1.1生效)第1062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工资、奖金。这里的“工资、奖金”应作广义的理解,泛指工...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