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如何开庭

由于申请国家赔偿的这件事情本身性质就比较特殊,所以导致我国很多普通公民甚至都会觉得,对国家赔偿案件的审理在开庭的时候是区别于普通案件的相关流程。尤其是作为申请国家赔偿的当事人来说,相信在提起相关诉讼之前最关心的问题也是,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如何开庭?


一、我国规定的国家赔偿如何开庭?

(一)受理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赔偿请求的,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受理。

2、公安机关对赔偿请求人的申请经审查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立案,并通知赔偿请求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答复。

(二)申请书

赔偿请求人提出赔偿请求时,应递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

1、受害人的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

2、具体的要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3、申请的年、月、日。

赔偿请求人书写申请书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书;也可以口头申请,由赔偿义务机关记入笔录。

(三)审理程序

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审理国家赔偿案件程序的规定》。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审理赔偿案件,可组织赔偿义务机关与赔偿请求人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相关规定进行协商。

最高法赔偿办负责人称,实践中,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之间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或是在赔偿委员会组织下,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的情况并不少见。尤其是对损害事实难以查清的案件。实践证明,通过协商解决赔偿争议,可提高办案效率,为赔偿请求人和赔偿义务机关提供平等对话、友好商谈的机会,利于社会稳定。

因此,规定明确赔偿委员会可组织赔偿请求人与赔偿义务机关就赔偿方式、赔偿项目和赔偿数额依照国家赔偿法的规定进行协商。如达成协议,赔偿委员会审查确认后应当制作国家赔偿决定书。同时明确,赔偿委员会组织协商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一方或者双方不愿协商,或协商不成的,赔偿委员会应及时作出决定。

(四)时间要求

1、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行政赔偿的,应当先向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提出,也可以在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议的,赔偿请求人可以自期间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赔偿请求人向公安机关提出刑事赔偿请求的,按受理程序办理。经依法确认有刑事赔偿范围情形的,负有赔偿义务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给予赔偿。

3、公安机关受理刑事赔偿复议时,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决定。对复议决定有异议,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收到复议决定之日起30日内或者自复议期间届满之日起30日内,向复议机关所在地的同级人民法院赔偿委员会申请作出赔偿决定。

4、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被依法确认为违法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期间不计算在内。

二、赔偿方式

国家赔偿法规定:

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能够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的,予以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计算标准

1、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一)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二)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三)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一)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二)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三)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四)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五)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六)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七)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八)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条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其实国家赔偿的开庭程序和一般案件的开庭程序是一样的,具体也包括受理,提交申请书,然后进入法庭审理程序,最后法院作出对申请国家赔偿的判决。当事人只要将自己的诉讼状和相关的证据材料提交到法院就可以,至于怎样开庭审理,各级人民法院会依法处理的。


相关内容:

·夫妻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
    夫妻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 一、夫妻两年不在一起自动离婚? 分居两年以后,婚姻关系不会自动解除。 在法院审理离婚案件过程中,一般会先进行调解,调解后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法院将会准予离婚。而因感情不和,分居两年以上只是作为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一种考量因素。它并不代表法院一定会判决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


·协议离婚申请条件有哪些
    您知道什么是协议离婚申请条件吗,其实这就是我我们常说的协议离婚的条件。针对不同的离婚方式,法律规定不同的条件。接下来,就让我们来告诉您协议离婚申请条件都有哪些,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一、协议离婚申请条件有哪些 协议离婚又称两愿离婚或登记离婚,我国《婚姻法》中称作双方自愿离婚,指婚姻关系因双方当事人的合意而解除的离婚方式。《婚姻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男女双方自愿离婚的,准予离婚。双方必须到婚姻登记...


·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
     随着人们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不少的男女在婚前开始用婚前财产公证和婚后财产协议来管理婚前、婚后的财产问题。实践中,未婚夫妻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这是一个值得深究的问题,下面就让我们为您做详细解答。 一、有必要办理婚前财产公证么 办理婚前财产公证有其必要性: 1、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使申请人根据我国《婚姻法》、《继承法》等规定,对婚姻双方的各自财产确定为个人所有,明确分清了财产...


·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不管是进行什么样的诉讼,其实我们经常看到的都是当事人本人出庭支持了诉讼的,但这是否就意味着打官司,当事人必须要出庭呢?要是属于离婚案件的话,此时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我们马上为你解答这个问题。 一、离婚诉讼必须本人出庭吗?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百五十一条规定:“夫妻一方下落不明,另一方诉至人民法院,只要求离婚,不申请宣告下落不明人失踪或死亡的...


·去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不幸福的婚姻自然就有离婚,不对的婚姻离婚或许是好的选择。如果要离婚的话有两条途径,一个是法院诉讼离婚,另一个是到民政部门婚姻登记机关办理协议离婚。不过无论是哪种离婚方式,都需要准备好必需的证件。下面我们就介绍一下去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去起诉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


·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一方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的,此时肯定是想最终解除婚姻关系,而起诉离婚并不是那么简单的事情,需要起诉的一方实际提供相应的证件才行,那究竟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呢?我们为您整理相关知识,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详细了解。 一、诉讼离婚需要带什么证件 1、户口本、居民身份证、结婚登记书、复婚证; 2、离婚证、人民法院判决书、调解书; 3、劳改、劳教单位的证明信; 4、有代理人的,其代理人身份的证明和...


·一、需要怎么起诉减少抚养费?
    一、需要怎么起诉减少抚养费? 抚养费的变更包括增加、减少和免除三种情况。抚养费增加是子女在必要时提出的,除了因物价调整,原定数额难以维持子女生活所需;或子女升学、实际所需抚养费用超过原定数额以外;还可能因为子女身患疾病,抚养一方无力支付全部医疗费用;或有给付义务的一方经济收入显著增加,在这种情况下,子女与其生活水平相差悬殊等。反之,有给付义务的父方或母方,在特殊情况下也可减免给付抚养费。 减少...


·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一、离婚财产纠纷诉讼费是多少 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离婚,人民法院作出立案受理决定时,同时通知原告预交诉讼费。 人民法院确定诉讼费的承担方和双方责任的大小各自承担的比例,如果诉讼费交缴后原告又撤诉,人民法院只退还诉讼费的50%。 离婚案件按最高人民法院的规定,每件10-50元; 如果涉及分割财产,财产的总额不超过一万元,不另收费用,超过一万元,超过部分增收1%作为诉讼费;该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起诉离婚需要证人吗,证人可以是熟人或亲属吗
    有的人现在已经形成了固定思维,认为只要打官司就要请律师,而在诉讼过程中也一定需要证人,但其实这些都不是绝对的。不过要是在诉讼离婚的时候,由于当事人需要争取更多的利益,那此时起诉离婚需要证人吗?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一、起诉离婚需要证人吗起诉离婚可以不需要证人。双方都同意的话协议离婚即可,不需要证人;一方不同意离婚的话可以起诉离婚,感情确已破裂的话,法院会准许离婚。起诉家庭暴力才需要证人。可以...


·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法官确定子女抚养权的归属,是以有利于保护子女的利益为原则的,如果出现了不利于子女健康成长的情形,就应变更子女的抚养关系。所以,离婚后,子女抚养关系可以变更。司法实践中,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就成了比较重要的问题,下文中,我们就来为您解答这个问题。 一、怎样变更子女的抚养权 根据法律规定,离婚后,一方要求变更关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院会予以支持:(一)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因患严重疾病或因伤残无力继续...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什么?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什么 俗话说民以食为天,食品的生产和销售是面向全体人民的,所以我国食品局的工作任务其实非常繁重。管理好食品安全并且对这些食品各个环节进行检测,对那些不符合国家食品检验标准的全部都要依法严厉处置,其中还包括对预包装食品标签的检验。下面我们给您介绍的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什么? 一、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是什么? 预包装食品标签通...


·离婚时保险如何分割?
    一、首先要明确几个概念: A保险费:保险费是指被投保人参加保险时,根据其投保时所订的保险费率,向保险人交付的费用。保险费由保险金额、保险费率和保险期限构成。<{{tjlytel}}> B保险金:是保险人根据保险合同的约定,对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进行给付的金额;或者当保险事故发生时,对物质损失进行赔偿的金额。当保险财产遭受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全部或部分损失,或人身保险中人身发生意外时,保险人均要付给...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