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婚姻家庭律师
律师热线 025-84110110
离婚诉讼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涉外婚姻
遗产继承债权债务过错赔偿联系我们
首页 >>文章

网约车车祸应该怎么赔偿?

网约车车祸应该怎么赔偿?

有言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网约车也是如此。虽说国家对于网约车已经进行了规定,网约车也具有了合法的存在形式。但是,即便是珍贵的出租车还有出交通事故的时候,网约车更不会避免了。而大部分人对于网约车车祸怎么赔偿的问题不了解,法律对其也没有具体详细的规定。下面是我们整理的相关的网约车赔偿内容。

网约车车祸赔偿主体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擅自用于运营,保险公司可拒赔

如果乘客受伤,可在交强险赔付范围内得到理赔,但商业保险的理赔要求,往往都得不到支持。

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二、约车平台应负责

在网络约车服务中如果出现安全事故,根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有明确规定“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者承担承运人责任,保证运营安全,保障乘客合法权益。”

平台作为商事交易平台,最大限度的给交易双方提供了资源。当乘客通过网络预约叫车服务,必须先向平台方支付车款,随后平台再通过其他支付方式将部分车款返还给司机,实现共赢。

平台方作为管理者和组织者收取了类似于“管理费”的费用,一旦乘客因乘坐叫车平台约来的车辆出现事故,平台方也应该成为责任主体。

日前,中国保监会向公众发布风险提示,如果是手机约车的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车祸,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被保险公司拒绝赔付的风险。

三、app预约发生事故理赔风险提示

1、网约车车祸赔偿主体还应有APP的责任。预约车辆如为非营运车辆,一旦发生事故,乘客和车主均可能面临理赔风险。根据《保险法》第52条,商业车险条款一般约定:因被保险机动车被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被保险人、受让人未及时通知保险人,且因转让、改装、加装或改变使用性质等导致被保险机动车危险程度显著增加而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人不承担赔偿保险金的责任。

目前,有一定数量的非营运车辆以家用车性质投保,却有偿提供“专车”、“拼车”等营运服务,并未与保险公司就变更车辆使用性质协商一致。其在营运过程中发生事故造成乘客伤亡、车辆损毁的,保险公司可依法拒赔。

2、赠送保险的保障范围一定要看清。经核实,有手机应用软件公司已与保险公司合作为预约出租车提供“承运人责任险”、为代驾服务提供“代驾人责任险”来保障乘客利益,但我会也发现部分应用软件公司存在虚假、夸大宣传,请广大消费者仔细阅读保险条款,对保障范围做到心中有数,以免上当受骗。

希望广大保险消费者在利用手机应用软件方便自己生活的同时,提高风险意识,切实保护自身利益。

四、交强险如何赔付?

交强险赔偿的范围包括死亡伤残赔偿、医疗费用赔偿、财产损失赔偿以及被保险人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

交强险的赔付限额只与“有责还是无责”有关,与责任大小无关。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有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2000元;

机动车在道路交通事故中无责任的赔偿限额

1、死亡伤残赔偿限额:11000元;

2、医疗费用赔偿限额:1000元;

3、财产损失赔偿限额:100元。

五、死亡伤残赔偿限额、医疗费用赔偿限额、财产损失赔偿限额的范围

1、死亡和伤残赔偿的范围包括丧葬费、死亡补偿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食宿及误工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护理费、康复费、交通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住宿费、误工费。

2、医疗费用赔偿的范围包括医药费、诊疗费、住院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且合理的后续治疗费、整容费、营养费。

3、财产损失费为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

网约车赔偿主体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乘客对于网约车车祸也有可能承担责任。并不是所有的网约车都是安全的。有的车是经过改装的或者伪证驾驶的,这样车祸赔偿主体就涉及到乘客,同时不知情的保险人还不承担责任这样极大的增加了乘客的责任和义务。所以,人们在使用网约车的时候一定要谨慎。





相关内容:

·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23年是什么 一、江苏省交通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什么 1、医疗费 因交通事故产生的治疗费用,以及必然产生的治疗费用。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一并予以赔偿。 2、残疾赔偿金 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赔偿应该找谁?
    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赔偿应该找谁?可能有多数人在生活当中都遇到过被高空坠物砸坏自己车辆的这种情况,像这种情况难就难在往往取证是比较困难的。因为很少有人主动会承认该物品是自己从高空抛下的,但是这并不代表着车辆所有者就没有办法维权了。下面我们要了解的内容就是,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赔偿应该找谁?一、高空坠物砸坏车辆赔偿应该找谁?高空坠物砸坏车辆的,应当由坠落物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承担侵权责任。从建筑物中抛...


·交通事故工商个体户的误工费如何举证
    交通事故工商个体户的误工费如何举证 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工作(如个体户、私营企业主、自由职业者、待业青年或在校学生等),应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收入清单,否则很难获得法院支持。 《最高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


·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怎么解决延期交房
    购房人如果能够顺顺利利地购买到心仪的房产自然是最好,但是如果因种种原因而发生了纠纷,购房者就要想办法解决,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比如,如果因开发商违约而发生了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呢?以下是对这个问题的具体解答。 一、逾期交房纠纷如何处理 交付房屋是出卖人主要义务,迟延履行主要义务经催告后仍未履行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解释》第15条规定“出卖人迟延交付房屋,经催告后在三个月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无证驾驶和驾驶无证车辆,这本身属于两种不同的交通违章行为。但要是,有人无证驾驶无牌车辆的话,此时就需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分别确定了处罚之后再合并执行了。那么究竟无证驾驶无牌车辆被受到这样的处罚呢?现在就让我们为你做详细解答吧。 一、无证驾驶无牌车辆会怎么处罚 驾驶无牌车辆处罚:有可能承担刑事、行政和民事赔偿责任,这要看事故的具体情况。 无证驾驶怎么处罚:未取得机动...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
    现实中,不管是因为什么原因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交警在对事故进行处理的时候都是需要对事故责任作出认定的。那要是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话,此时事故的责任该如何认定、划分呢?请跟随我们一起在下文中进行了解吧。 一、紧急避险引发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划分 我国《民法通则》第129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民事责任。如果危险是由自然原因引起的,紧急避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或者承担适当...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交通事故60岁以上有没有误工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之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
    一、工伤和交通事故在一起如何赔偿? 可以按照双重赔偿的原则来处理,但在因第三人愿意造成职工人身伤害的情况下,根据相应的法律规定,在工伤保险赔偿是应当扣除侵权人根据相关规定已经赔偿的同等项目的费用。例如,在发生工伤事故和交通事故责任竞合的情况下,工伤医疗费受害方只能向一方索要,不能重复取得。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因第三人造成工伤的职工或其亲属在获得民事赔偿后是否还可以获得工伤保险补偿问题的答复》(...


·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怎么办?
    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怎么办?肇事车辆逃逸不同意协商结局办法为:应当首先到当地交警部门报案,请交警按照责任进行处理;如果对交警部门处理有意见的,或者对方还不履行的,可以根据要求递交相关的材料选择到法院诉讼解决。二、什么是交通肇事逃逸交通肇事逃逸是指机动车驾驶员在发生交通事故的同时,擅自逃离事故现场,使交通事故所引起的民事、刑事、行政责任无法确定,其目的在于推卸、逃脱责任的行为。随着交通运输业的迅速...


·一、车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
    一、车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吗?车位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从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产生的历史条件及各国立法规定来看,该原则应当不适用于动产租赁。动产租赁不应当适用该原则,其理由如下:第一、动产的种类繁多,且价值普遍较低,通过市场交易很容易取得,因此,没有必要给予动产租赁权以特殊的保护。第二、对动产租赁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不利于财产的流通,不利于充分发挥财产的效用,不符合物尽其用的财产利用原则。第三、租赁...


·不结案对车主年审影响吗?
    不结案对车主年审影响吗?1、车辆发生事故后车辆被扣押了。在扣押期间是不能去年检的,必须等车辆鉴定完毕后,交警下达了事故责任认定书,并放行了车辆,但事故还没有结案,这样的车辆维修好了以后就可以正常年检的。2、车辆在扣押期间错过年检时间了,可以要求交警出具扣押证明,拿着证明去年检也不罚款和扣分的,否则错过年检时间是要罚款200元扣3分的。3、事故中无责一方的车辆,只要交警放行了,就可以正常年检。和事故...


·醉驾标准新规定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
    醉驾标准新规定是怎样的关于实施《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国家标准的通知规定,车辆驾驶人员血液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小于80的属于饮酒驾驶,大于等于80的则属于醉驾驾驶。二、醉酒驾驶行政处罚:1、酒后驾驶,暂扣6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此前曾因酒驾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的,处10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2、醉酒驾驶,由公安...


电话咨询.|.短信咨询.|.留言咨询
©Copyright Reserverd
南京婚姻家庭律师